南方日报:给“公推公选”一个合理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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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6:31 南方日报 | |
作者:王佳宁 “公推公选”县(市)长作为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正在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全国首位“公推公选”市长吴晓东12月24日通过在京出版的《新京报》表示,“让更多人参与进来”是官员选拔制度改革的意义所在。他认为虽然自己通过了组织选拔,但还要通过百姓的认可。 从古到今,我们在选官制度方面,似乎还没有超越一个基本模式,即“以官选官”的模式。尽管这种模式在现代的实践中有了很多相对完善的手段和方法,但正是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也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负面作用。就以选官制度而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选官制度下,有可能导致不同的角色分化结果。具体一点说,有的人在此时或此地当不了官,而在彼时或彼地,却可能青云直上。之所以如此,就不是其本人的原因,而是选官制度的结果。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其实质就是逐步在选人和决策的方向上扩大范围,向“在多数人中选择,由多数人决定的”的选人模式靠近。 对选任制干部尤其是县(市)政府一把手进行“公推公选”的实质,是以鼓励竞争来调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的积极性。任何改革都应该接受“终极目标”的审视,即到了恰当的时候为“公推公选”打分。虽然我们当前还谈不上完善“公推公选”的评估体系,但要建立基本的制度设计和总体构架,就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指标性的问题。当然,强调技术层面的规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某些官员的错误认识,知道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明白还应该干些什么。因此我们很需要在观念上改变,给“公推公选”一个合理的空间。如果缺乏制度安排,再好的理念也只不过是一种理念。 县(市)是连接中央、省、市与基层的中间环节,对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下要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任用好这个“环节”的一把手着实不易。所以,必须把自上而下的选拔制度与自下而上的人大选举制度更好地结合起来,使之能够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代表民意、体现民主,这样才能解决公众与政府之间缺乏真正的政治联系的问题。 如果害怕风筝飞走而不放线,或者为了飞得更高而彻底放线,这两者都在于操纵引线的人。也就是说,“公推公选”提出了一个富有启示的问题,即如何公正合理地分配“官”资源。应该说,领导干部既是一种岗位,一种责任,需要具有特定条件的人才能担任;但是同时,领导干部也是一种待遇,一种地位,也确实是一种社会的稀缺资源,一种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资源的分配,最首要的原则就是公正合理。 纵观20多年的改革进程,似乎呈现这样一个规律,“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一些地方的试验性做法具备了领跑的意义,但要完全到位,且在全国形成气候,肯定尚待时日。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