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树立规则至上的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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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6:35 南方日报 | |
作者:黄琳斌 即将过去的2003年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媒体报道了多起大学生因违反校规被开除或取消学位、学生不服向法院起诉的事例。值得我们思考的也许还不是这些事例本身,而是公众对它们的评判: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包括法官)对违反规则的学生持同情的态度? 以不作弊为例,这是一所学校为学生制定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因为它涉及到学校要培养什么品质的公民,涉及到学校维持最基本的教学秩序,涉及到“公正”这个人类至今仍在为之苦苦奋斗的问题。从小学开始,学校对不作弊就不断地三令五申。不作弊本身也应当最容易遵守,因为它不需要动脑动手,不影响任何正当利益,甚至不妨碍睡懒觉。可我们有些已是成年人、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偏偏要冲这条红线。 从表面上看,人们为这些大学生叫屈,主要着眼于他们的身份:大学生人才难得,犯了错应给其改过的机会,不应对他们施加这样的“极刑”。但从深层来说,这种认识恐怕还有个深厚的社会文化背景:在绵延了两千多年的自由散漫的小农经济影响下,中国还是个关系(人情)社会,不是法治(规则)社会。即人们习惯于靠关系、靠感情办事,而不是按规定、按原则。 1764年,哈佛大学一名学生私自将校图书馆的一本珍本带出,后主动向学校认错并归还图书。霍里厄克校长先肯定其勇气和诚实,接着将这名学生开除。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一名女中学生因坚持留校方禁止的长发被除名,学生家长诉之法院而败诉,法院认为:日本之所以有今天,靠的是严守纪律。对这两名学生个人来说,校方的处分也许过于严厉,但对全体学生乃至全民族的利益而言,这种处分又不为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尽人皆知的俗语道出了规则的根本性质和维护规则的终极意义(本文提到的规则指有利于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显规则”,而不是那些上不得台面的“潜规则”)。任何团体(包括国家)、任何活动都是按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的,大大小小、方方面面的规则维系着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和进一步发展。制定规则的目的是:保证这个团体和团体成员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规则越合理、越完善,维护规则的力度越大,这个团体就越有活力和希望;有好的规则却得不到严格执行,尤其当一些基本规则被破坏而对破坏者的处罚不足以让他人望而却步时,这个团体也会逐渐出现危机甚至最后崩溃。要知道,用非正常手段破坏规则对一个团体的危害程度远远大于规则本身不合理造成的危害,因为前者污染的是源头,破坏的是根本。 树立规则至上的观念,养成按规则行动的习惯,这是世界为人类制定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条规则。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