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取下赖宁画像是社会进步之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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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4:25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龚明俊 为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少年英雄”赖宁的照片纷纷从校园墙上被摘下,对此,媒体上赞同与否定的声音都有,笔者却在想另外一个问题:“驱逐”少年英雄赖宁伤了谁的心?我们又为何而“痛”? 现在有个现象,作为“少年英雄”的赖宁,并不被今天的少年所了解。不要说赖宁,就是雷锋的事迹及其精神,不少中小学生知道的也不多。至今没有多少少年对“赖宁”的去留“表态”,可见他们并无伤心。 在媒体上“表态”的,多是教育工作者与中年人。准确地讲,是经过了“赖宁式”教育的人在伤心。当时的共青团中央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李源潮说:“在人民的利益受到威胁的严重时刻,14岁的赖宁把个人生死安危置之度外,勇敢地参加扑灭山火的战斗,至死也不后退半步……因为在他心目中,人民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正是赖宁精神的实质。 赖宁的“去留”不过是个具体例子,见义勇为也不过是个具体内容,隐藏其中的,就是关于“人民的利益”与“个人的最基本的利益”之间的冲突。21世纪,人的基本利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无论是国家的法律制度,还是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看到这种生命价值观的思考。在这类思考中,“人”成为核心与焦点。 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贡献的深度、广度超出常人,所起到的积极影响非同一般。我们有一种习惯,无限制地抬高献出生命的英雄,而对依然活着的英雄的价值看得不重。一方面是牺牲了的英雄付出了昂贵的生命代价,另一方面正相反,我们对英雄的生命没有真正珍惜,甚至把牺牲至少是负重伤作为“英雄”的标记。值得思考的是:如果英雄的“最基本的利益”得到了最好的保护,岂不有了更高的示范学习的价值? 从北京《中学生守则》去掉“见义勇为”引起的激烈争论,到撤下赖宁像带来的不同角度的思考,所讨论的都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人民的利益”与“个人的最基本的利益”之间如何才能谐调起来?随之而来的就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献出生命才最有价值?英雄的模型究竟是什么样子?教育界应当为此做些什么? 我们的痛苦就在这里:从全力保护“人民的利益”到首先保护“个人的最基本的利益”,从一种无私无畏的彻底奉献到更具有人性化的理智应对,两者的交锋构成了“赖宁”的去留之痛,这种痛是时代发展的痛,是社会进步种子的破壳之痛,更是我们必须经历的痛。痛定之后,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思考更深入,“英雄的精神”就会更理性、更人性。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