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画报:国务院取消总理办公会议的治道变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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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4:50 外滩画报 | |||||||||
作者/李文钊 据报道,日前,国务院取消了总理办公会议。这样,国务院最高级别的会议只剩下两个,即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所谓总理办公会议,是指由总理主持召开(或委托副总理主持召开),研究、处理国
应该说总理办公会议在过去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使国务院能够及时和准确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大大提高了国务院的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一般而言,总理办公会议存在的直接原因在于国务院的两个最高层次会议不能够满足国务院的工作需要,也就是说正式的决策制度不能够应对现实的变革,因此有了非正式的决策制度,即总理办公会议。但在我看来,总理办公会议的存在还有更深刻的制度原因,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总理办公会议是中国政治体制的产物。西方国家的政治架构一般是“三权分立”,议会主管立法,行政主管执法,法院主管司法,三者相互协调,相互监督。虽然我国没有照搬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体制,国家主要机构之间实行分工,应该说能够更好地实行“人民主权”。但是由于现实原因,国务院承载了过多的立法方面、司法方面的功能,使得国务院工作增多,这也必然使得原有的两个决策会议不能够满足需求。 其次,总理办公会议是中国行政体制的产物。西方国家的行政体制一般是联邦制,地方政府在其管辖范围拥有最大决策权,它们一般遵循“辅助性原则”,即只有地方政府不能够完成公共事务的管理时,才需要上一级政府或者中央政府采取辅助性措施。而我国行政体制是中央集权体制,地方是中央政府的下级,地方要服从中央领导,地方在重大事务方面没有最后决策权,因此这也必然形成国务院决策事物增多。 再次,总理办公会议也是中国经济体制的产物。政府在发展经济中有十分重大的作用,政府不仅要制定产业政策,而且还需要监督和管理企业。国务院尤其是需要管理国有大型企业,也因此使得国务院决策事务增多。 最后,总理办公会议也是中国社会体制的产物。政府办社会,社会缺乏自治能力,政府真正地做到了西方国家所称的“福利社会”,政府对于每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所有事物都需要管理,这必然造成国家需要管理大量社会事物,从而导致国务院决策事务增多。 现在,新一届政府作出决定,取消总理办公会议,虽然只是一个小举措,但具有重要的治道变革意义。在我看来,这种治道变革主要体现政府治理理念发生了变革,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有效政府的基本理念初步形成。 法治政府的理念强调政府必须依法律行政,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依宪行政”,“依法行政”,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政府的任何行为都没有效力和合法性。按照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最高决策会议只有两个,总理办公会议没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因此理所当然应该取消。这样可以使政府行为告别恣意性政府行为,使政府行为更具有可预测性。这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即任何行为都具有可预测性。 责任政府的理念强调政府的任何行为都必然要承担责任,这些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总理办公会议是一种临时性,由于人数不固定,决策机制没有明文规定,不利于形成责任制。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都体现了决策的严肃性,明确了责任制。这样有利于决策者的权利和责任统一,这也是现代民主社会的要求。 有效政府的理念强调政府不仅在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公共问题方面是高效的,而且还强调其自身的运作也必须是高效的。国务院取消总理办公会议,有利于提高国务院的运作效率,有利于充分发挥两个最高决策层次会议的效率,有利于减少决策之间的冲突,从而提高运作效率。 当然,国务院取消总理办公会议只是向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有效政府迈出一步,这些政府理念的形成,还需要政府进一步的治道变革。此外,我们还需要形成有限政府和民主政府的理念,向民主政府和有限政府发展。只有具备民主、法治、责任,有限和有效这些理念的政府,才能够为促进人类社会福祉起到积极作用,才是符合现代社会的政府。 声明:《外滩画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