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天天说:《司法考试登陆港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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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23:03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司法考试登陆港澳》 主持人:今年的司法考试与往年相比,最大的一大变化就是首次允许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报名参加考试,为此,司法部还特别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那么港澳地区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该注意哪些具体事项呢?来看今天的有法天天说
影像: 9月18日、19日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在全国统一举行,由于今年首次允许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因此考虑到港澳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具体情况,司法部在发布的公告中还特别对港澳居民的报名方式、报名条件等具体内容作了补充。在报名方式上,今年港澳居民报名只采用现场报名一种方式,不实行网上预报名,报名人员可提前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港澳报名人员专用的报名表,填写后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在香港和澳门设立的报名处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字幕+画面:港澳居民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一种方式,不实行网上预报名。 影像: 此外,在内地工作、学习的港澳居民可以回香港、澳门报名,也可以到本人在内地居住地所属的报名点报名,但在报名的同时须要提交在内地工作、学习的证明。 字幕: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内地工作、学习的港澳居民,可以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以在其内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内地报名的,须提交其在内地工作、学习的证明。 影像:有关其他详细情况,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法制播报》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新闻线索请拨打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