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制播报专题 > 正文

看法:证券黑幕公之于众 股民利益司法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4:12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主持人:在生活中,财物被盗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如果财物失窃,我们可以报警,通过正常的渠道弥补损失。而如果是在证券市场上,可就不一定了。自1998年上海股民姜女士率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证券民事索赔以来,数十起股民诉讼案均以不予受理或者败诉而告终。不久前,曾经轰动一时的银广厦虚假陈述案件恢复受理,又一次掀起了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波澜。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 陶雨生:那么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这个的诉权呢,这个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呢,这个银广厦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诉讼时效呢,又从2004年的5月16号延长至2004年8月16号,延长了3个月,虽然相比这个法院暂缓受理的23个月是短暂了,但是对广大股民的来说,准备诉讼材料的时间应该是足够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董安民:只要是在证监会已经查处的范围内,投资者都有权利主张自己的这个这个求偿。赔偿请求权通常可能中国目前遇到的是时效问题。因为证监会他查处的呢一般的比较晚,晚的话呢可能拖过了时效,这是一个具体问题,时效我相信呢我们的新的民法呢会增长增改成四年。因为在多数国家都是采用四年时效,那时候可能问题就会更好一些

  主持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造成股民经济损失,股民均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关于证券法意义上的"虚假陈述",我们也特地(主持人带手势)翻看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证券法》六十三条规定:虚假陈述是指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书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了解了虚假陈述的界定,接下来让我们听听股民们在遭遇虚假信息时,充满困惑的声音

  股甲:他本来写着扭亏了,扭亏为赢了。到时候他又出来一个消息:亏损!那么股价天天是开盘跌停开盘跌停!

  股民乙:上市公司啊做业绩啊有假的,我发现就有假的!

  股民丙:还有方方面面我总觉得尤其是信息方面披露的还是有不及时的地方,但是我们相信党中央相信政府会把这一切办好!

  股民丁:要假如说真是知道那个信息确实是假的话,那如果要是可能的话,肯定要是我觉得应该采取法律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嘛!对不对?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 陶雨生:股民在遭受了这个虚假陈述的侵害以后呢,那么当然可以向法院这个这个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来这个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个前提就是说你的损害的这个结果,必须和这个虚假陈述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的话这个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一定能取得胜诉的结果。

  主持人:有些老股民调侃说:"我们炒股动机虽然不是很高尚,但是我们参与的却是国民经济的主战场"。由于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致使股民们无法掌握公司的实际情况。于是,银广厦的股票、ST类的股票以及重组题材股票,就曾被不少人看作市场中最亮丽的风景去追捧。也正是因为这些上市公司海市蜃楼一样的变化,给人以无边的想像力,使得我们的股民在交易中处处被动,轻者被套,重者损失惨重。那么,为能走上法庭为自己讨说法,还是再听听律师的一番话。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 陶雨生:首先从你的这个主体上要有这个,比如说身份证啊,像股东证券、股东帐户卡呀,那么来反映你这个投资者的主题身份,同时通过对帐单、交易流水单或者是交割单,这样的这个这个材料来反映出来你的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何计算这个损失呢,也需要这个专业的律师来根据司法解释的精神来准确的算出。你可以起诉,但是胜诉呢,必须符合这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主持人:"几家欢乐几家愁",对于执着投资于股市的人们,是不是应该获取充分的理性思考呢?!遭遇银广厦案件的股民在等待诉讼结果的同时,是不是更需要剥茧抽丝,梳理经验和教训呢!为此我们也特别采访了银广厦股票持有者和财经专家,他们的话,也许会给大家理性投资提供一些参考。

  资深投资人 银广厦股票持有者 洪老先生:通过我这个事情,那么来得到一个这个经验、教训:也就是说什么呢,作为投资上市公司,首先应该就是说看上市公司内涵的东西,另外,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很重要,他必须是一个真正的这个企业家!

  中国科技证券研究所 投资分析师 李世彤:大的公司、大的企业,他的诚信度相对比较高。那么小企业可能信用危机比较大一些,那么还有,当这个股票价格跌的很低的时候,它的可能机构出现诱空的可能性会比较多,那么反而长的很高的时候,这种诱多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时候避免追高,那么这是最重要的。

  主持人:有专家说银广厦件案件是中国股市步入诚信时代的转折点,是股市正本清源的"警示碑",是挽救与推进中国股市的"净化器"! 我们也希望在银广厦事件之后,中国股市真的能够是艳阳天!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其它地区以当地节目预报为准,参见news.sina.com.cn/s/2004-06-11/16113402319.shtml

  新闻线索请拨打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暴雨考验北京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2004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