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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婚检取消争议多 法律专家有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55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主持人:据报道,今年,广州、哈尔滨、兰州等诸多地方纷纷面临"零婚检",婚检率几乎接近"零水平"。即使前一段这个五一结婚的黄金时间,去医院做婚检的也是寥寥无几,这可引起了多方人士的担忧和质疑。众所周知,这是强制婚检取消的结果。那么,结婚时的婚检究竟有无必要呢?

  大学生:感觉象这个婚检也没什么必要,两个人要真想在一起过日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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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职员:我觉得应该为了下一代,应该还是婚检比较好

  个体经营者:我觉得没必要

  外企工作者:婚检还是很有必要的

  大学生:但是我觉得两个人若是选择结婚的话,就有爱情在里面,这个好象,我就是说,没必要那种说,就是,那么较真吧

  公司职员:我觉得婚检是应该的,这样对特别是我们女性来说,应该是说是个保障吧。

  主持人:自从去年10月,这个强制婚检从《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以来,关于婚检的争议一直在持续着,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更有代表针对"零婚检"问题提出"恢复强制婚检"的议案,婚检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点,最近有新消息传来:上海将要制定一系列的措施来"引导"市民自愿进行婚检,引起多方关注。

  研究生:强制性婚检总觉得不人道

  公司职员:改成自愿的,可能会,我觉得可能会更加比较人性化一点

  公司职员:我感觉有必要这个强制,强制性要好一些,就说自觉的话,好多人就感觉不愿意去

  外企工作者:不能强制性的,不然人权,我就觉得受到侵扰了

  主持人:人权,没错,这也是去年《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是在这一制度实施以后,我们却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全国许多地方的婚检率几乎接近零,婚检机构更是门前冷落,无人问津。而根据另外一组数据,2001年,全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其中性传播疾病两万多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人84人,精神病者15000多人,严重遗传疾病患者6500人。

  北京妇幼保健院婚育保健负责人 主任医师 丁辉:那么老百姓说我不婚检了,那么对您,对国家,都不利!因为对您呢,就是,我们应该知道有医疗手段来检查您的疾病,有数以百计的疾病可以通过婚检来进行第一关的这个检查,能够知道预测你的孩子和自己的身体将来会怎么样,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一件事,可是您呢,不来,我们都觉得有点着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婚姻法专家 夏吟兰:取消这个婚检,并不会,就是不会造成,就是说,现在我们想象的这么多的问题,第一,结婚的人是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从法律上讲,那么也就是说,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他是明白的,这是第一,第二呢,我们现在有无效婚姻制度,凡是这个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的,那么你就会产生无效婚姻的后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婚姻法》起草专家 杨大文:我是不但是不同意取消婚检,而且我觉得实际上也没有取消!因为《母婴保健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主持人:那么,杨教授在这里提到的《母婴保健法》到底有什么规定呢?根据《母婴保健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婚姻法》起草专家杨大文 :这个《婚姻登记条例》可以不规定,因为法律已经有规定,你应当按照法律办事,你即使你不规定,那么也应当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这个要求来执行,所以我当时呢,我就说,实际上没有取消,就是这个意思。

  主持人:从杨教授的话看来,问题可并不那么简单了,而另外有专家对杨教授的观点也提出了异议,认为呀,《婚姻登记条例》的修改符合婚姻自由的法律精神,那么基于此,《母婴保健法》应该作出修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莫纪宏:那么这个制度是不是要加以取消,我觉得可能要加以认真研究,那么主要取决于这么几个因素,那么如果说要从保障结婚自由这个角度考虑,是吧,从保障准备结婚男女双方的这个基本权力角度考虑,我觉得就是应该取消这个制度,就是在《母婴保健法》中间要取消这个,通过这个修改《母婴保健法》的方式,来取消这个强制性的这个婚前医学检查制度

  大学生:因为两个人已经选择在一起,就不会说再会去用法律上所谓的那种条条框框去约束对方

  研究生:现在很多就未婚同居吗,就是很多情况都非常了解,在一起呢,有两三年了,对很多情况都不用检查都知道了

  个体经营者:除非两个人就说要小孩之前我觉得去做体检,我觉得这是应该的

  研究生:我觉得,可以是有一些不可以生育的病,可以结婚,但不可以生育的病(体检),这样要求是合理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莫纪宏:当然呢,就是这个婚检,医学检查制度,到底这个设在哪个环节,是设在这个婚姻登记的环节,还是设在这个生育,这个生育控制这个环节,我觉得是可以加以研究的,我个人倾向于在这个生育这个控制,就是人口质量控制这个环节,可以来设定相应的这个检查制度

  主持人:无论争议如何,《婚姻登记条例》解除强制婚检,意味着结婚男女双方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决定是否进行婚检。权力与义务,自由与责任,如何选择,对于未来的人们,无疑是一个新课题。

  外企工作者:婚姻吗,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大事情,然后如果那个双方都婚检了,对以后很多事情都还是很有益处的,我觉得

  广告从业人员:也是检查一下自己吗,对不对,这个一生都没什么太多机会,然后,做一次,看看有什么毛病,或者怎么样的,这个,对大家都有好处

  研究生:我就快结婚了,我可能10月份要结婚,我觉得我应该主动参加婚检,就是我说了吗,对自己是一个了解,对对方也是一个了解,如果有什么自己有什么情况不适合结婚的话,对对方也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对不对。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其它地区以当地节目预报为准,参见news.sina.com.cn/s/2004-06-11/16113402319.shtml

  新闻线索请拨打847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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