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小店老板扣押准考证 错过高考考生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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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2:00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主持人:社会交往中经常有扣押证件的现象,比如到一个单位办事,这单位的门卫就可能将你的工作证扣下,等你出来的时候再取回来。但很少听说有扣准考证的。扣了准考证怎么考试呢?十年寒窗苦啊,考试的铃声要响了,准考证被扣了。一起来看今天的124热线。 解说:画面中的小伙子就是今天故事的主角,他叫刘勇,是安徽省肥西县第二中学高三班的学生。今年6月7日,和所有准备参加今年高考的学生一样,刘勇怀着紧张而激动的
安徽省肥西县第二中学高三班学生 刘勇:当时,我跟我们同学一起到肥西中学去考试,刚到肥西中学大门口我们学校开代销店的方阿姨她就在那里等我,我和同学准备进大门的时候,她就迎上来问我钱可带来了,我讲我现在身上没钱,她讲没钱考啥试呢,我讲真不行考完试再讲,她讲不行。 解说:找刘勇的方阿姨本名叫做方家琴,她是肥西县二中一位教师家属,在肥西二中校内开了一家代销店。她找刘勇的目的是为了要回90元钱的欠款。 方家琴:他(刘勇)讲反正一个字没钱,我讲你到里面怎么办,他讲你在这看着,我讲那么大考场我到哪找你呢,他讲让我在肥西中学门口看着,我讲那么大的考场你走了我到哪地方找你,我讲没钱你搁个东西在这押着,他当时手里面拎了个小包,透明包。大概是装的考试用品。 解说:刘勇的包里是一些为高考准备的考试用品,身份证、准考证也装在其中。 安徽省肥西县第二中学高三班 学生 刘勇:我和她一边讲,她一边夺我手上(装有准考证和身份证)的皮袋,她夺我肯定不给她,回头还是被她夺去了。 方家琴:我讲放个东西在这押着,他就把包给我了,他一边给我,我就一边接过来了。 主持人:看到这里,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刘勇没有了准考证和身份证,他也因此没能进入考场参加今年的高考。不过,一方说是抢的,一方却说是给的,刘勇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底是怎样到方家勤手上的呢?刘勇向记者提供了几份目击证人的证词。 解说:一份是和刘勇一起去考场的同学胡某的证词,证词上叙述说,方家琴抢了刘勇的装有准考证和身份证的袋子,另外是一些考生家长的证词和签字,他们也都证明是刘勇的袋子是方家琴抢过去的。 记者:他为什么要抢你的准考证,你刚才指的那个钱是什么钱? 刘勇:是我替同学担保的90块钱,欠小店的90块钱。 解说:原来,刘勇的同学周磊在方家琴的小店赊了90块钱的帐,后来周磊当兵离开了肥西。当时刘勇为周磊做了担保,并写下了欠条,承诺在6月初偿还。但是直到高考前一天,刘勇也没有把钱还给方家琴。在证件都被方家琴抢走之后,刘勇的第一反应是找周磊还钱。 安徽省肥西县第二中学高三班学生 刘勇: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办,从小到大也没碰到这种事情,我就跟她解释,因为我确实给我同学(周磊)打过电话,给他讲过这事情了,我没钱还给她,跟她解释这事情她不听我解释,再加上考试前的压力,急,找不到(办法),后来我就想办法搞钱,想办法再打电话找我同学(周磊),后来没找到。 解说:没有联系到同学周磊,刘勇回到了肥西中学门口。这时高考已经开始了,方家琴也离开了肥西中学。 刘勇:我找她找一会,找了好长时间没找到,大概找到12点多钟没找到。我也不敢到她家去找她。 记者:当时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儿子的事情? 刘勇父亲 朱守文:我大约3点40左右 记者:他打电话给你的? 刘勇父亲朱守文:对,他打电话讲爸爸你快来,我讲你现在在哪,他讲在二中,我讲你为什么不在考场,他讲你快来,我就和小孩的姨夫大约10分钟骑车就赶到了,赶到的时候他靠在那个小店的门口。 主持人:刘勇的父亲急匆匆地赶了过去,可方家琴并没有在她的代销店里边。刘勇的父亲告诉记者,他们在方家琴的家中见到了方家琴。不过,方家琴没有同意归还刘勇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无奈之下,刘勇的父亲朱守文报了警。 刘勇父亲朱守文:警察同志讲这个事情很急,这不是个小事情,你赶快找教育局,我带我儿子和小孩姨夫我们就及时赶到教育局。 解说:教育局的负责人也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让刘勇写了一份事情经过,并通知肥西二中的校长与刘家人见了面。 刘勇的父亲朱守文:二中的校长一看了跟我们作解释,这个事情与我们考场(无关),没进考场,不怪考场,如果在考场出乱子我们教育局负责,也不怪学校,她是老师家属不是老师,老师我们也好处理,这个事情我们刚才议了一下,这是民事纠纷。 主持人:教育局的负责人认为刘勇的准考证被扣押属于民事纠纷,他们也无权处理。这样一来刘勇下午的考试又耽误了。第二天一大早,刘勇和父亲再次向肥西县公安局报了案,在公安人员和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刘勇最终拿回了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之后,刘勇的父亲朱守文请求民警将刘勇送到了考场。 刘勇父亲朱守文:最起码我十几年的这个心血不能这样就浪费了,考上考不上,让他进考场适应一下环境。 解说:然而,当刘勇来到考场时,由于压力太大,最终还是放弃了余下的考试。6月8号下午,肥西县公安局对方家琴做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2004年6月15日,刘勇向肥西县人民法院提请了诉讼。 刘勇代理律师安徽万事律师事务所张亚:我们在法院就以侵犯受教育权为由向方某提出民事赔偿。第一我们要求方某对刘勇赔礼道歉,第二赔偿刘勇复读的费用以及报名参加高考的费用,以及给刘勇精神上造成的伤害抚恤金等,一共一万四千元左右。 记者:你有什么想法?后悔吗?并且你也是一名教师的家属。 方家琴:不仅是教师的家属,我自己也参加过高考,而且以两分之差落选了,我当时觉得他没有考,是他真不想考,因为没找我拿嘛,他讲你在这等着,我拿着也没有走,他跟着就跑了,我觉得这孩子平时给我的印象他就是从来就不学习。 记者:听到这些不好的说法之后,心里是不是憋足了一股劲? 刘勇:一开始是的,现在想通了。 记者:怎么想的。 刘勇:你不可能叫人家讲就讲,叫人家不讲就不讲。人家想怎么讲光靠你去讲,跟人家吵那是没用的,人家想怎么讲那是人家的事情。你也不可能叫人家不讲就不讲。 记者:想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 刘勇:对 记者:明年继续高考吗? 刘勇:恩 主持人: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在本案中,方家琴不仅扣押了刘勇的身份证,而且还扣押了刘勇的准考证,这也导致刘勇没能参加高考。在我们的采访过程当中,很多参加高考的学生都表示,方家琴为了90块钱这样做太不值了。 肥西中学学生: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在这一天被店主的恶意行为给破坏了,当然是件可悲的事情。 肥西中学学生:我从内心里感觉到那位阿姨的文化水平一定不是很高,她一定不知道扣押准考证给这位同学带来的严重性。 肥西中学学生:我觉得阿姨做得不值得,为了90块钱就把那个学生,断送了他的大学梦。 清华大学宪法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吴革:一个孩子他通过十几年的学习这么多的心血,然后最后才能够有机会参加一个高考,就因为90块钱的存在,那么你就扣押了他的准考证,身份证,使他不能参加高考,无论你是抢夺强行扣押的,还是他自愿你扣押的,这种扣押行为他本身就是把90块钱看的非常重要而把一个人参加高考的这种权利,这种机会看的非常的渺小。 主持人:无独有偶,在今年高考期间,重庆垫江文兴中学高三学生张仁龙因欠学校150元学费,文兴中学老师刘亮扣押了他的准考证。他也因此丧失了参加高考的机会。同样在湖北利川,因欠学校学杂费、补课费等各项费用,利川二中扣押了吴美奎、陈超、向松波等8名考生的准考证。 清华大学宪法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吴革:事实上性质是更加严重了,因为就是说如果公民他对法律不够熟悉不懂他这样做了,就是我们从某中角度讲,就是说还是有一定的可以理解的原因,那么作为学校你本身就是教育法,公民受教育权的实施单位,那么你在教书育人,你反而因为学生欠你的帐,欠你的钱,那么你就利用你帮学生申领和颁发准考证的机会,你扣押了学生的准考证,影响了他参加高考,影响了他接受为了接受教育的机会,性质是更加恶劣。 主持人:今年8月3日,重庆垫江高三学生张仁龙被老师扣押高考准考证一案在垫江法院进行了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垫江县文兴中学扣证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判决由该校赔偿学生张仁龙损失15000余元。据称,法院判决行为人违宪的案例在国内尚属罕见。 清华大学宪法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吴革:受教育权事实上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他的未来,关系到你这个国际关系当中的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就是说我们从这一个90块钱,侵犯了负债的教育权的这个,其实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很多这样的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主持人:回过头来我们再看刘勇这起案件,刘勇当他丧失了上午考试的权利之后,他的家人找到了教育部门的负责人。有专家认为,有关人员的做法也存在过错。 北方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王霞:当时院方(教育局)采取的是,他们是一种推托责任(的做法)。因为方家琴只是家属而不是教师,我们没有办法对她进行管理,因此我们觉得刘勇和方家琴这种关系呢,必须通过你们二个人去解决,我觉得学校在这里存在着一定的过错,事实上学校应该有这种义务帮助(刘勇),当然这是一种即随义务,有义务帮助刘勇进行恢复考试。 主持人:虽然说法院的判决还没有下来,但是,无论是一个怎样的结果,对刘勇来讲,这仅仅是一种安慰。不管是刘勇也好,重庆垫江的张仁龙也罢,还是湖北 利川的吴美奎等同学,他们所丧失的不仅仅是自己参加高考的权利;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仅仅是索要一丝安慰。 清华大学宪法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吴革: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大家对于这个钱的重要性,钱在我们生活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是越来越重要了,好像甚至有一句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当初是成为一句名言。那么这种对钱的这种崇拜,影响了我们社会很多人的价值观,干什么都讲钱,而事实上我感觉到我们社会就缺乏一种尊重,一种敬畏。就很多东西它不是靠钱来评价的,也不是靠钱来购买到的,我觉得一个社会如果都靠钱去评价的这个社会是非常危险的 资料:2004年6月30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首次调解,结果以失败而告终。目前双方等待着法院的正式审理。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波:刘勇作为一个公民来讲,他受教育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受我们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作为方家琴,她扣押刘勇的身份证、准考证,导致刘勇没有能参加今年高考,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专家简介:李波,北京天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波:作为方家琴来讲,侵犯了刘勇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同时她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法的规定。作为刘勇来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要求方家琴赔偿他的复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那么我认为,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是人生权的一种。任何公民、法人、国家机关不得剥夺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方家琴实施了这种行为,她就应该为她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2-4热线提示: 1、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2、我国宪法赋予了每位公民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方家琴扣押刘勇的身份证、准考证导致刘勇没能参加考试,剥夺了其受教育的权利,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其它地区参见news.sina.com.cn/c/2004-06-11/16113402319.shtml 新闻线索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