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重塑国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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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8:48 中国《新闻周刊》 |
与2000年前后陆续爆出的海关腐败案同时存在的是中国海关总署动作越来越大、堪称全方位的反腐行动。中国海 关正在走出阴影,重塑国门。 换防 前不久,海关总署对广东省内的拱北、汕头、黄埔、江门等4个直属海关的“一把手 ”以及部分副职共11位干部进 行了调整。据悉,这是多年来广东省内直属海关之间领导干部调整人数最多的一次。而海关总署同时宣称,这只是全国直属海关“大换防”的第一步。 目前,上海、杭州、宁波、合肥等直属海关的“一把手”也都调整完毕。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关长,平均年龄不到4 5岁,有研究生学历的占75%。他们都有在两个直属海关担任领导的经历,有的还曾在海关总署担任过司局级官员。这被认 为是自1949年以来,中国动作最大的一次海关改组行动。 此举无疑旨在打破“关长”长踞一地可能织就的腐败关系网。
整纪 一项名为“海关纠风整纪专项治理”的活动,从今年4月即告开始,这也是中国自1998年7月决定全面打击走私 以来进行的第五次大规模教育整顿工作。它的主题切合时弊:依法行政、清除腐败。 在这次整风中,海关总署除对直属的13个海关领导人进行调换外,还向一些海关派驻了督察特派员,以提高海关业 务的透明度。 海关总署的监督举报电话也公之于众:010-65124083。 定例 备受关注的《海关法》修改也已完成,明年1月1日将正式推出。据了解,这部修改后的法律里专门增了一个章节, 对海关行权进行法制上的约束,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此外,《海关关长行为规范》、《海关外勤人员工作纪律》、《严禁海关工作人员接受礼品的规定》等法规正在制订 之中。 截至本刊发稿时,中国海关又下发“新规”:对海关司局以上领导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明确划出了“禁区”。 “他们将不得在领导干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或关内,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的高级职务 。” 另外一些可能导致腐败的相关经营业务也在禁止之列。 一分为二看腐败 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对“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这一观点给予了严厉的批评,通过腐败来推进社会改革的论点遭到了 人们痛斥。这无疑使“腐败论”者们感到极大的失望。本人也是腐败的痛斥者和憎恨者,但经过近几年里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突然感到了腐败的另一种价值,这就是对社会进步的激励作用。我甚至说过这样的话:腐败越甚,社会变革的动力越大,腐败 对社会进步的推动意义就越大。当福建厦门走私大案逐渐浮出水面,它的社会意义已显现得越来越清楚。 在此案未发生以前,善良的人们往往难以想象中国的社会有多么腐败,难以想象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官员违法乱纪,堕 落腐败,也难以想象社会腐败的程度会这么深,这么广。 只有当这个案件被彻底抖搂出来,人们才知道当前社会的腐败程度,才会清醒地认识当今的一些政府部门和行政官员 ,才会对社会改革产生强烈的要求。可以说无腐败事件的暴露,就没有社会改革的目标和动力。 中国的改革或说社会变革,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伟大尝试和实验。人们对变革的前景和过程都没有体验和把握,只能靠 摸着石头过河。我们前进的路径到底对不对?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只有靠试错机制。也就是说,只有发现错误, 才会寻找措施加以纠正。腐败某种程度上的正面意义正在于此:是腐败告诉我们体制的漏洞到底在哪里。没有腐败,我们难以 知道体制的弊端和漏洞。因此,腐败的产生,是修改、修正不完善制度的一件事。 厦门巨大走私案的发生,反映了权力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会出现什么问题。胡长清、成克杰案的发生告诉人们:靠权 力寻租可以带来多么巨大的利益。早在80年代末,人们即开始对权力的寻租问题加以探讨和谈论。但这一讨论仅仅停留在口 头上。寻租现象在具体生活中的表现,人们并不清楚。直到今天,十几年过去,中国人才对权力寻租有了清醒的认识。而这种 认识要多感谢成克杰案。没有成克杰4000多万元的受贿案,人们怎么会知道权力有如此巨大的资本效应呢! 当认识变得清楚,修正和纠正的措施便会随之而来,权力制约的问题、社会监督的问题、体制改革的问题便会提上议 事日程。这当然要感谢腐败。腐败案件看来消耗了社会资产,但只要治理得当和及时,也会给这种消耗补上漏洞。这里的关键 在于治理。有治理才会使腐败事件产生正面的警示效应,如果不治理,听之任之,当然不会有以上我所赞扬的社会作用。 说到底,值得称道的是当今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具体行动。这是使腐败由粪土变肥料的主要原因。如果不治理, 整个社会腐烂下去,那么粪土会越来越多,整个社会都会腐烂变质变臭。如果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坚决与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 做斗争,便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最后张扬了社会正气,抑制了腐败势力。 应该从事情的反作用来考虑问题。腐败带给中国社会的决不仅仅是肌体的腐烂,更有新肉的诞生,抵抗力的增长。当 丑恶极度发生,正义便油然而来。善和恶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有大恶必有大善,两千多年前中国哲学家孟子便阐明了这一道 理。因此,在大量腐败现象发生时,我们心中同时也生出许多希望:中国社会要进步了。大的走私案和贪污案震动社会,会给 社会的进步产生大量的促进剂。这就是我在一系列大案要案发生之时,不仅不痛心疾首,反而喜形于色的主要原因。 文/仲大军 北京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相关专题:中国新闻周刊第200期庆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