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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杂志:湖北襄樊官场真假公选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1:56 《小康》杂志
《小康》杂志:湖北襄樊官场真假公选的启示

  湖北襄樊前后两届市委书记都推出了干部“公推公选”,但结果截然不同:上一届导致了基层组织“局部溃烂”,成为丑闻焦点,当事人也因此身败名裂;而这一届则努力治疗“溃烂”,并试图从源头、程序设计上遏制腐败的产生或蔓延,取得了初步成功。实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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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楚寅时代”的“公选”

  2004年5月中旬,鉴于老河口市市长和樊城区区长职位已经空缺,襄樊市决定,面向省直单位和襄樊全市公开选拔上述这两个正县级职位的推荐人选。当月24日,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发展研究处处长施李国和湖北枣阳市委副书记杨述明,在322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市长和区长职位。

  这已是襄樊市第三次“公推公选”市(县)区行政“一把手”。第一次是在2003年的12月,襄樊市在423名报考者中,选中了市交通局、农业局、旅游局和粮食局的局长;第二次是在今年4月,包括市经委、卫生局、教育局在内的7个市直单位“一把手”也公选产生。

  加上老河口市市长和樊城区区长这两个职位,至今为止,襄樊市一共“公推公选”了13个正县级“一把手”。目前,“公推公选”已广泛地被认为是襄樊市重建官场生态的重要举措。

  其实,“公选”干部这种做法,早在原市委书记孙楚寅主政时就曾试验过。但襄樊当地官员的评价是,“孙楚寅时代”的干部“公选”,在很大程度上是孙排斥异己,提拔自己人的一种手段。

  2000年,孙当政期间,襄樊市拿出17个副县级岗位进行公选,这些岗位包括襄樊所辖各县(市)党政机关的副职。

  当时的“公选”被称为“双推双选”,即参加者可以由组织推荐,也可自荐。知情人介绍,“双推双选”的整个过程几乎全部由襄樊市委组织部门内部掌握,“基本上在一个封闭的小圈子里进行。”

  惟一的“公开”,是参加者报名后,组织部门贴出了16开纸大小的告示,公布获得推荐的人选。在这之后,一切考试和考核都“秘密”进行。

  那次“双推双选”的结果至今为人所诟病。知情人透露,孙倒台后,当年当选者中至少有四人被查出有问题。其中的柳更生是一个“典型”。

  2001年3月,柳以襄樊市“双推双选”第一名的成绩被任命为谷城县副县长。然而,柳上任不足百天,即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逮捕。经查,柳此前在老河口市担任镇党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并与黑社会勾结,谋取不义之财。

  因为孙楚寅曾在老河口市担任过市委书记,所以襄樊官场私下相传,普遍认为柳之所以能借“双推双选”被提拔,很大程度上与他曾在孙手下工作过有关。

  由于孙案的细节尚未全部公布,我们无法获取直接证据,证明孙在柳提拔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但孙利用权力培植势力,打击异己,在襄樊却是公认的事实。

  经媒体广泛报道的“刘有庆事件”亦是证明。作为谷城县委书记,1994年,刘因连续三次超标购买轿车,被《人民日报》等媒体曝光。其时正值襄樊市政府换届,刘因此被取消了副市长候选人资格。

  然而,1996年底,刘有庆被任命为襄樊市委副秘书长。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市委书记孙楚寅。知情者称,孙在任老河口市委书记时,与主政谷城的刘有庆私交甚笃。之后,刘相继担任襄樊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厅)、襄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路高升,一路敛财,最终东窗事发,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相反,对于不是自己的嫡系,孙则尽力打压。

  原宝康县委书记汪某,被当地人普遍评价为襄樊难得的好官。1998年,汪因业绩突出调任襄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9年底,襄樊市委常委换届,需要增补3个常委。经过投票推举产生了5位人选,汪某名列其中,票数排在中等,成为上级的考核对象。

  这就意味着如果严格按照程序,汪某很有可能成为3个常委之一,而孙楚寅有意提携的人如果要进常委会,自然,汪某成了一大障碍。

  之后,孙亲自找汪谈话,向其摊牌:“常委人选不能考虑你。”孙希望汪能够主动退出,但汪没有顺从。

  孙见状十分恼怒,派人去宝康县查汪某的问题,但未获得任何“成果”。在上级考核过程中,孙最终以“尚未查清的经济问题”为由将汪从考核名单中“消号”。

  颇具讽刺意义的是,孙有意提携的某人因基本条件不符要求(正县级未满两年),未通过上级考核。

  汪随后也遭到了撤职的处分,直到2004年才恢复副县级待遇,但此时汪已年过5旬,过了提拔的黄金期,“廉颇老矣”。

  “阮成发时代”的“公选”

  所以,进入“阮成发时代”之后,当“公选”再次被提出时,襄樊官员并没有抱太大期望。

  很多人对第一轮公开选拔持怀疑态度,认为不过是走形式和过场。在第一次“公推公选”时,为防止报考人员太少,无法体现选拔的公开、公平,襄樊市委要求,全市所有任职副处级以上、年纪52岁以下符合报名参考资格的人员全部报考。

  但即便如此,423名干部报考,只有294名干部参考。开考不到30分钟,就有三分之一人员提前交卷,用完时间认真答题的尚不到三分之一。

  人们的怀疑态度直到第一次选拔结果产生后,才逐渐消除。一方面,大家看到,新任的四位局长确实没有“后台背景”;另一方面,选拔过程中的公开、透明让大家看到“公选”的公平。

  襄樊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赵继红是前两次“公选”的参与者,先后参加了旅游局长和教育局长的竞争,对市直局长“一把手”产生过程记忆犹新:

  报名(在副处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的襄樊干部)——组织部门审核资格——笔试——取前5名参加面试——取前3名进行组织考核——市常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

  整个过程环环相扣,严格而严谨。每一轮的结果全部公诸媒体。

  考试过程中,考生的生活完全封闭,笔试的卷面封闭,打分的评委身份保密。

  面试当场打分,主评委为襄樊市四大班子的领导以及党内组织系统的领导,分值占到80%;副评委多为组织人事部门的副职,还包括了民主党派人士以及群众,所谓“群众”也都是科级以上官员,他们的分值只占20%。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面试,市委书记和市长从主评委中撤出,主评委所占的分值也降到了70%。

  比较市直局长的产生,老河口市市长和樊城区区长人选的出炉则相对复杂些,笔试变成了实地调查后撰写报告,以更好地考察官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而且还多了两轮推荐的环节。

  符合条件的百名竞争者,在襄樊市四大班子领导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推荐投票后,只剩下了数十名(省直单位领导同时也对其报名者进行投票推荐)。在接下来的第二轮推荐中,这批竞争者进行个人陈述,由襄樊市四大班子领导听取后,直接进行投票推荐,产生出18人。这18人将进入真正的竞争考试,之后通过常委会票决和全委会票决,决定人选。最后再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

  襄樊组织部门的官员说,从今年开始,考生的积极性比去年大为增强。鉴于如此情况,襄樊市委有意把“公选”推行到市县区内的科级职位的选拔。

  尽管两次未被选中,但赵继红平淡的讲述中,并未流露出过多的失望情绪:

  “考官比跑官还是强多了,毕竟是考了一下。从当选者这一段的工作来看,他们也都是能干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最终考上的不一定就是领导看中的人,话反过来说,领导看中的人不一定最终能考上,说不定就会在哪个环节被筛下来。”

  据不完全统计,这几次由“公推公选”来填补缺额的官员,在襄樊市政府正县级缺额中的比重达到90%,而另外10%的缺额也是用同级平调来填补。

  襄樊市委党校副校长刘富生有一个形象的概括:凡进必考、凡提必考。

  一位退休的官员分析道:现任的市委书记是外地来的新人,在襄樊没有自己的派系,所以考生对他没有戒心,即便没有考上,也不会有太大遗憾。另外,现在反腐的背景下,也很少有人敢去跑官。

  赵继红向记者表示:绝大多数考生是不会去跑官的,他们视“考官”为公平的机会。

  “襄樊现象”的启示

  对于“公选”,襄樊民间也有不同看法。

  襄樊市文化界的一位知名人士认为,“公选”报名门槛过高。

  “为什么非得要求是副县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这样一来,够资格的人在襄樊其实也没有多少,免不了‘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囿于体制内的小圈子。不妨淡化行政级别,比如在教育界,有副教授职称的都可以去考试,这样,圈子就扩大了。”

  对比两任市委书记的“公选”,在一位深谙襄樊官场的老干部看来,最大的区别在于:一个竭力借此强化自己的权力,一个反而是在努力弱化自己的权力。

  阮成发在公开场合也承认过:襄樊官场以前之所以会出现问题,主要是一把手权力太大、太集中,尤其是市委书记,“一些干部给市委书记送钱,通过市委书记的关照,谋取一定的地位。襄樊这次的‘公选’,其初衷正是为了‘管住市委书记’。”

  据知情人介绍,出任市委书记之后,阮成发工作之余很少私下与官员碰面,交往也仅限于市委核心层的个别官员。另有消息说,阮下一步可能会返回省里任职。

  对此,有分析认为,襄樊全力推行“公推公选”,大胆进行干部人事改革尝试,一方面是出于“从什么地方跌下去,就从什么地方爬起来”的需要;另一方面,正是因为阮不需要在襄樊权力体系中培植自己的人马,所以“公选”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也少了顾忌。

  “襄樊吏改的成绩是显著的,但也暴露了另一个问题:市委书记的权力还是太大。同样是市委书记,一个腐败的市委书记会造成官员体系的大面积‘溃烂’,而另一个市委书记也可以营造清廉之风,以才选人。如果一个地方的干部队伍的好坏,过于依赖‘一把手’的个人品质,而不是依照制度安排,迟早还会出事。”一位学者如是评价,但他同时也肯定:“就像这一次襄樊所做的一样,必须用制度来约束市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上的权力,保证干部任用过程的公正透明,避免暗箱操作。不仅襄樊需要如此,全国各地都需要如此。”

  “伯乐”下岗 制度“选官”

 

  “对一个单位和一个地区来说,一切制度到了要由最高领导来规制,如果他想发扬民主的话,那么这个单位和地区就可以民主起来,否则,就没有民主,民主成了一种少数人的主观意志,这是不够的。充其量,这只是一种开明的专制。”针对“襄樊现象”,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的胡伟教授如此分析。

  “民主最终要靠制度来保障,尤其是在干部人事问题上,”胡伟说,这也是今年以来,中央接连颁布了六个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原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事关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事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目前看来,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如何科学分解和制衡‘一把手’的权力,是个重要的问题。”中央党校教授吴钟民说,“这也是中央大力推进全委会票决制的重要原因。”

  今年3月,中央出台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明确规定: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时,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票决制就是在党的常委会或全委会内实行一人一票,在票决制中,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同其他副职、其他领导成员一样,只享有一票的权利。而此前,在任用干部时,通常的做法是:书记点头、其他常委碍于情面只好附和,最后大家一起鼓掌通过。而票决制则可以保证投票人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如实体现出选举人的内心意愿。票决制从制度上削弱了少数人的权力,强化了党内监督,也堵住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通道,减少了领导腐败的机会。

  早在2001年,中央组织部就选择在部分地区作票决制试点。试点地区包括海南省、山西省晋中市、陜西省铜川市、四川省眉山市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等地。去年,票决制在四川由试点转为了全面推行。今年4月,中共四川省委还决定,厅级党政一把手将一律由省委全委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产生。

  将干部决定的主体由以往的少数人,即党委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这是对选人用人的决策主体进行的一场重大变革,也是中共将党委主要领导者过分集中的权力还给党组织、科学分解与制衡“一把手”权力的重要步骤。

  “这项措施有利于扩大党员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吴钟民说。除此而外,还可以动员民众和普通党员的力量,参与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

  “比如说,引入民意测验机制。对一把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民意测验,一般情况下,民众普遍认可的人,口碑好的人,都不会出现大的偏差。比如说,在测评和票决过程中,随机抽取普通党员,组成类似陪审团性质的组织进行监督。”

  “但是,也要看到票决制只是第一步。”也有学者认为,票决制目前只是对“下”,还有一个对“上”的问题,“从长远的趋势看,离党员说了算还有一定距离。”《小康》记者 施平 报道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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