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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双桥门立交桥拆迁难题凸现城市发展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2: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中国人都知道杭州西湖有个断桥,知道那里有个古老而缠绵的爱情故事。时值21世纪的第四个年头,南京人却发现,他们身边竟也凸现了一座超大身躯的“断桥”。这就是号称华东第一立交的南京双桥门立交桥。大桥的建设者们向我们描绘的前景是:

  建成后的双向六车道之双桥门立交,可使从城东到城西的6公里路程,缩短为5分钟;可使开往上海等地的过境车辆在此分流,缓解城内的交通压力;可直接对接机场、宁溧路、宁高路,加强东山新市区和主城联系;可通过绕城公路连通沪宁、宁杭高速,并经由规划中的纬七路过江隧道到江北……按有关部门的规划,这些美好的景致当在今年5月1日的劳动节得以实现,但时间过去6个月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不仅没有全线通车,还留下三处“断头”的“残桥”的模样。原因何在?

  有人说,这是“断桥”下的“钉子户”造成的,又有人说,这是拆迁政策不完善所致。“断桥”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类似的重点工程“肠梗阻”现象在南京还有多少?本报记者近日展开深入采访。

  A篇 重点工程遭“钉子楼”拦截

  记者调查发现,造成大桥“断头”,阻碍桥梁延伸的是4幢居民楼。

  毫不夸张地说,双桥门立交的建设过程就是一个给市民视觉冲击的过程,上下班经过此地的市民,每天都在感受这座超大规模的“七跨”立体交叉桥,在一天天长大,其空前的气势令人叹为观止。但就在大桥建设接近尾声的时候,人们的视觉被再一次冲击:在大桥伟岸的身躯之下,几只“残足”挥之不去。

  本报记者曾于10月中旬和11月2日两次走进阻碍大桥建设进程的四幢居民楼,发现目前已有两幢楼里的居民搬出了旧居,并已经开始围挡拆除,另外两幢楼到目前为止,还居住着几户人家,这就是大家所说的“钉子户”。

  身患残疾的李师傅说,他并不愿意做“钉子户”。他原住房面积是40多平方米,拆迁办开始提出给15万元补偿款,但这点钱买不了房子。拆迁办就在原地未拆的楼里给了他一套,虽比原住房大了4平方米,但李说,他夫妇俩都没有工作,家里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女儿,一家人的生活全靠他在楼下开的一个小百货店勉强度日。现在给的房子向后退了十几米,立交桥又在面前,肯定会影响他的生意。因此他要求,在原补偿之外,再加几万元的“生意补偿款”。但是拆迁部门不同意,他就坚决不搬。和李师傅住在同一单元108室的刘大妈也是这幢楼的“钉子户”,她家不搬的理由是后院自己搭建的房子得不到赔偿,她说,尽管这是没有任何手续的违建,如果得不到补偿她就不会离开!采访中像刘大妈一样因违建而得不到补偿在这里成为“钉子户”的有好几家。

  在双桥门立交工程建设指挥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显得很无奈。他向本报记者介绍说,双桥门立交主干道总投资约14亿元,是南京快速内环的一个重要的节点,主线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主线地面道路和高架桥均为双向六车道,是南京最快的立交桥。按计划双桥门立交工程今年4月底全面竣工,由于拆迁问题工程至今没有结束。记者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整个双桥门立交桥因拆迁而致使工程不能按时完成的还有三处,如南京南站附近的一处人行道也是因为一处自行搭建的民房要求的拆迁补偿未满足,至今挡在路口。雨花路和纬一路交会处,也有一根“钉子”深插此处,不愿迁移。该工程指挥部的人员说,对于这种情况他们只能眼睁睁地干着急。

  南京市拆迁办综合科的李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现在拆迁的难度很大,根据新的拆迁办法,在拆迁双方商议未果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强拆。

  一个好端端的工程就这样停了下来,建设单位着急,拆迁单位更是急上加急。双桥门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虽然这种情况的发生对他们来说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但是间接的损失是非常大的,浪费工人的时间不说,仅凭这条路因不能完全发挥设计作用所带来的附带损失就不是一个小数字。

  双桥门断桥的发生,让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拆迁户和拆迁政策。目前,在大多数拆迁方看来,现在有一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双方谈好一个补偿金额,只要拆迁户同意,不签协议先行搬迁,给工程让路。搬迁后,再根据当时的补偿金额进行补偿。在以往的拆迁工作中,甚至主动有拆迁户提出这个办法,从实施情况看,还是可行的。

  但这一观点却在双桥门立交桥的重点工程中失灵了。 曾有人士进言,由于很多“钉子户”都是因为补偿或者是家庭实在困难才不肯搬迁的,可不可以拿出部分资金设立一个保障基金,以解决拆迁户的后顾之忧。对于特殊人群,在给予和别人同等的补偿金后,能不能在政策上对他们进行一些倾斜,比如说解决他们的就业、就学问题,提供或暂借一定的创业基金,给一些创业支持,从多方面、多角度地解决拆迁问题。

  然而,拆迁部门的相关人士对这一说法却不以为然。南京市拆迁办综合科李科长说,在新的拆迁办法中,已经强化了10个方面的利民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其中就包括,进一步提高补偿水平,实行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两条保障线,保低不封顶;积极组织廉租房房源;构建综合社会保障体系,明确了有关部门在被拆迁户就学、就医、就业和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提高拆迁相关的补助费标准等措施。李同时认为,虽然政策有了,但这并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解决的关键还是在于沟通,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政,缺一不可。只有联合执政中相关部门的工作都到位了,拆迁难题和重点工程的顺利完工才能迎刃而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双桥门工程中的拆迁双方普遍意识到,最终还是要寻求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南京白下区法院民事庭的喻法官介绍说,在重点工程开工之前,建设部门要先上门做工作。一般来说,绝大部分居民都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在规定时间里搬迁。对于少部分不肯搬迁的居民,建设单位可带着自己提出的拆迁方案,到南京市房产局专门的房屋拆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仲裁下达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即可生效。如果双方有一方不服的,可提出行政诉讼,在这项诉讼中,是不能进行民事调解的。

  对于通过法律来彻底解决“钉子户”的问题,白下区行政庭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仲裁结果都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数据得出来的,基本上都不会有问题的,行政庭只是看仲裁程序是否合法。在这过程中,法院原则上是不会进行调解的,但可以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双方均承认的协议后,一方撤诉,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只能再按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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