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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保护专款被截留 资金短缺保护区难运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1:43 新京报
西藏生态保护专款被截留资金短缺保护区难运转

  2001年在可可西里拍摄到的藏羚羊头骨。据非政府组织调查,盗猎者已转战另一处生存地——藏北羌塘保护区。Photocme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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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国家审计署发布的“2004年第5号”审计报告披露,审计部门在对国家林业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2001年11月,原国家计委追加西藏林芝原始生态自然保护区经费500万元,但截至2003年底国家林业局只划拨200万元,其余300万元被截留。

  这是审计报告首次曝光自然保护区专项经费问题。与此相关的消息是,今年7月,非政府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启动“中国保护地公众评估项目”,向全国15个保护区派出7个调查小组。从目前陆续发布的调查结果来看,现行体制下,即使下拨经费正常到位,各自然保护区资金链仍十分吃紧。

  “上面不愿拨下面不好问”

  素有“西藏江南”之称的林芝地区,距西藏首府拉萨400公里,其东邻云南省,南与印度、缅甸接壤,野生动植物和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10月30日,米林县境内的西藏林芝民用机场主体工程开工。据《西藏日报》报道,投资7.8亿元的林芝机场,是继拉萨贡嘎机场、昌都邦达机场之后西藏第三个民用机场。“等3年后机场建成,林芝将成为进藏旅游的热点。”林芝地区行署一位周姓官员表示,地方政府对依靠机场拉动旅游业发展寄予厚望。而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也由此产生。

  林芝机场立项于2001年,当年原国家计委到林芝地区考察时,提出对机场周边生态类型自然实施保护,并追加国家林业局500万元专项资金,要求尽快下拨至林芝地区林业局。“这在全国是个特例。”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保护处处长卓玛央宗介绍,按现行体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其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排,国家只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给予有限资金资助。

  2003年4月,与机场毗邻的工布江达、林芝、米林等五县18乡,经西藏自治区政府批准划建为工布自然保护区(区级)。

  审计署对国家林业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发现,截至2003年年底,前述5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200万元。“钱到不到位其实是系统内的事情。”林芝地区林业局官员扎多(化名)表示。据悉,该局正实施林芝机场周边生态环境安全项目前期工作,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林业局专家完成评审,将提交国家环保总局及国务院审批,意在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米林县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地方政府对报建自然保护区并不感兴趣,因为一旦被划为保护区,当地政府不仅要承担养护费用,不少经济活动却受到限制而得不到补偿;但如果被划为保护区,地方政府则积极谋求晋升国家级,以获得中央财政的专项补贴。

  可以佐证的一个事实是,像武陵源、泰山、九寨沟等,均同时争取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等多重称号,意在争取专项资金。

  在扎多看来,300万元到不到位,“是上面不愿拨下面不好问”的事情,毕竟地方有关部门在争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运作过程中,还需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以获得更多的国家拨款。

  11月8日,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处一位官员表示,前述300万元资金已下拨到位,他未就相关问题发表看法。

  谁来拯救下一个可可西里

  在10月28日召开的“中国野生资源保护奖”启动仪式上,“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表示,藏羚羊盗猎分子已开始由青海可可西里转战羌塘自然保护区。

  资料显示,地处藏北的羌塘保护区,面积29.8万平方公里,主要保护对象为野生动物及草原生态系统,其中藏羚羊种群数占世界总种群数的70%.该保护区1993年经区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4月升为国家级。

  2003年7、8月和2004年8月,“自然之友”会员周汝尧两赴羌塘保护区,完成一项专题调查。梁从诫前述观点也正是源于此。

  周汝尧的调查报告显示,保护区所涉及的5个县均存在大量非法开采金矿现象,并涵盖缓冲区、核心区。

  报告称:“金矿开采之处,植被遭完全毁灭,河流水系亦随之改变,这对野生动物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羌塘保护区管理局一位人士也证实,保守估计,目前保护区内开采金矿超过100个,从业人员超过1.5万名,金矿老板和工人主要来自青海、湖南和黑龙江三省。

  区林业局保护处处长卓玛央宗介绍,羌塘保护区仅获得国家一次性拨款1500万元,“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

  相对于管理局近60人的饭碗,以及消耗巨大的巡山任务,财政拨款无疑是杯水车薪。羌塘保护区管理局那位官员介绍,从1999年到2003年,西藏用于保护藏羚羊的设施建设、配备的各种装备、巡逻费用以及人员经费等累计达6000多万元。事实是,一个保护区往往需要10年甚至更长久的时间,才能完成最基本建设。

  如一个管理保护站,就包括观峰台、抢救室、住房等。一个功能齐备的综合管理站造价达300万元。除此,保护区内还要设指示牌、观测和通讯基站。至于巡山队需要配备的装备,更新更快。

  周汝尧的调查报告显示,在羌塘保护区辖区尼玛县面积达15万平方公里,管理分局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仅6人,大小车辆2辆,政府每年能下拨的巡逻经费不足3万元,“只够一次大巡逻的开支”。而按惯例,保护区每年的大巡逻至少得两次:春天藏羚羊产羔期和冬天藏羚羊交配期。

  偷猎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周汝尧在调查报告引述当地官员的话说,偷猎者“既有外地人,也有本地人,甚至本地官员”。梁从诫在10月28日的活动上警告说,如不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羌塘可能会重演可可西里的悲剧。

  “珠峰模式”能否复制

  在西藏各级自然保护区内,“珠峰模式”被要求普遍推广。11月初,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第18次国际协调理事会上,珠峰保护区被批准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这也正是当地政府推广“珠峰模式”的动因。

  成立于1988年的珠峰保护区,平均海拔在4800米以上,面积3.3万平方公里,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

  据新华社报道,由于贫困,当地群众对有限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如草场被过度放牧,林木被过量砍伐,野生动物遭灭顶之灾。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苗鸿表示,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保护区的管理者和社区居民。

  以羌塘保护区为例,该区成立10年来,人口和家畜数量不降反而持续增加。“人、家畜与野生保护动物争夺生存空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早在1995年2月,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资助下,珠峰保护区内四个县启动“以社区为基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此计划包括三大块:一是在西藏开发一种具有特征性、综合性、示范性的、自下而上的社区参与的新的扶贫模式;二是为珠峰保护区制定一份确保自然环境不受影响,同时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及增收机会的生态旅游、环保及建设、自然资源合理开发使用及家庭手工业发展规划;三是在上述规划制定前后,广泛开展包括农牧业、太阳能利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示范活动。资助者还包括美国新一代基金会、芬兰政府等。

  今年3月,由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组成的评估专家组,对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认为保护区内的景观与生态系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受此影响,西藏自治区林业局推出一项76.15万美元的项目,涉及保护区接待站、民俗村、垃圾处理站、车辆、通讯设施等,意在开发羌塘保护区生态旅游。

  但林芝地区林业局的扎多认为,珠峰的世界知名度使其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而其他保护区很难得到类似联合国发展计划署资助这样的外援。在扎多看来,自然保护区真正的问题在于体制不顺。

  自然保护区有多少婆家?

  自然保护区有多少婆家?在扎多看来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据其介绍,自然保护区分森林、野生动物、湿地、荒漠、野生植物、海洋、草原、自然遗迹、古生物遗迹9大类,前5类隶属林业部门,草原归农业部,海洋归海洋局,而自然遗迹、古生物遗迹则归地矿部门。

  资料显示,截至2003年底,全国各类自然保护区1999处,国家级的226处,保护区面积逾1.4亿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4%左右。其中林业部门系统超过1500处,160多处为国家级。

  根据《自然保护条例》,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施综合管理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换而言之,除林业、农业、海洋、地矿四大行政管理部门外,又由国家环保总局进行综合协调。

  一个自然保护区产生的流程是: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报告,交由当地环保局审查。若是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则由当地政府审批;若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报中央政府审批。批准后,部分可获得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而保护区的人员组成、工资待遇、经费开支等,全由地方政府承担;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等中央行政部门只对保护区进行业务指导。

  由此可能造成的一种后果是,一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有可能林业也在管,环保也要建。而人事问题则更是各保护区管理者“最感头痛的事”。

  以羌塘保护区为例,该保护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由林业局派出,实际人事权归地方政府。一边是业务主管,一边是衣食父母,当地方党政部门或其主要领导做出破坏保护区的事时,保护区管理者很难做到依法与之抗衡。

  羌塘保护区管理局一位官员介绍,在划建保护区之前辖区土地大多归集体,如果地方政府要采矿,保护区管理局束手无策,只能“做些劝说和指导方面的工作”。

  尴尬并不止于此。身为综合管理的环保部门,未设专门的行政监管机构,“甚至连一次监管都没法开展。”国家环保总局保护司的柏寿成处长说。这似乎成了“自然之友”启动“中国保护地公众评估项目”的大背景。

  22位院士呼吁国家埋单

  2003年3月,许智宏、李文化等22位院士,根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向中央政府提出“将保护区经费投入纳入国家预算计划,保障保护区建设与运行的基本费用”的建议。

  据介绍,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保护区费用纳入中央政府财政总预算,自然保护区实行垂直管理。

  我国近四成自然保护区位于西部地区。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无力支持保护区事业,绝大多数保护区管理者不得不把精力花在“跑钱”、创收、养队伍方面,而不是执行保护区职能。

  以西藏为例,目前全区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总面积达4073.41万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3.9%.卓玛央宗处长也证实,西藏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仅3个获得国家一次性拨款,像珠峰保护区仅获得600多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个保护区获得政府拨款35万元左右,保护区职工人均1.1万元,相当于一般事业单位的人均工资水平,但这里却包括工资、福利、运行和基建费用。如果工资与运行按一比一计算,仅此一项就要多支出一倍。

  而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已全部纳入了省级财政预算,其生态保护工作的成效也相对领先全国。

  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秘书长韩念勇曾主持完成《中国自然保护区可持续管理政策研究》课题,建议“改革现行体制,明晰责任”,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和公务员制,同时建立新的政策法规体系。

  韩念勇专为此算了一笔账:全国有136个(200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平均编制60人,每人月工资和办公运行费各1000元计算,每年需1.95亿元;若考虑实行公务员制度后,工资和运行费提高一倍的话,需要3.9亿元;如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目翻一番达到270个左右,每年需7.8亿元。韩念勇认为,从长远来看,这种投入十分值得,而且是国家可担负的。

  前述22位院士也在建议书中表示,满足近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本经费需求,每年只需10多亿元(包括基建和运转费),同治理破坏后的生态环境相比,该投入是微不足道的,但它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却是无法用金钱来估量的。本报记者罗昌平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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