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企业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制造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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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6:39 南京《周末》 | ||||||||
12月6日上午,杭州一位民工爬上近50米高的吊车架顶端准备往下跳。据了解,这位四川籍的民工周成余,是为了讨7万元的债而想到轻生的,警察在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后,终于把他救了下来。
这种为了讨要被拖欠的薪水而采取跳楼来要挟老板的方式已经在媒体上出现过多次。2002年年底,深圳市深圳大学城清华工地就连续发生两起。2003年10月16日,一名男子因为手受伤向雇主索赔不成,遂在广州中山大学西门的一个工地的塔吊上呆了20多小时,其间还拿着菜刀在上面敲敲打打制造“气氛”。据报道,该男子一个月过后又故伎重演。有关人士称,打工者追讨欠薪或工伤索赔未果,上演“跳楼”、“跳天桥”、“跳工棚”屡屡见于报端。 在接纳外来务工者人数居全国前列的广东省,据2003年底不完全统计,1997至2003年上半年广东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58683件,受援人总数达77656人。在富裕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外来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几乎占了法律援助案件的95%。而不恰当地采取法律途径以外方式为自己讨工资的农民也不在少数。 谭深指出,打工者寻找工作的途径之一就是最大化地利用亲戚、老乡、朋友等“人际网络”去发现劳动市场的信息,而这条途径在所有的调查中都占很大的比例。 经济学家赵晓告诉记者,表面上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农民工似乎都是风险厌恶者,但这与其个人风险偏好可能是无关的,也就是其“保守”的行为未必是因为“保守”的天性,而更多与其人力资本价值偏低因而承受风险能力相对更差有关。虽然,农民工很少随便跑到一个地方去打工,近乎是“保守”,但农民工非常善于利用其有限的“人际网络”去捕捉工作机会。一般情况下,农民工出外,通常都是因为有亲戚、熟人在外地打工,已经安稳了,并且发现了新的工作机会,他们才成群结队跑过去的,称得上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一种找工办法。所以,农民工的理性和其他经济人的理性同样出色,而他们在构架并利用信息渠道方面甚至可能做得更好。但相当一部分欠薪事件中的反面角色恰恰是由那些农民本来很信任的熟人扮演。于是这样的打击不仅仅是一个老板对员工的欺骗,很多农民工会觉得受到亲情和友情层面上的背叛,这种情绪一旦爆发出来,后果不堪设想。 一个官员在处理自己所接受的讨薪事件时也发现,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政府,关于解决劳资纠纷的会议不断在开,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红头文件一直在发,相关法律也不断在完善,比如不准层层转包,不准由包工头代领工资等。可事实上,包工头席卷工人工资逃跑的事情还是层出不穷,包工头和投资方互相抵赖不给工人工资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他认为,由于处理民工欠薪的问题涉及到很多部门,在责任得不到明确的情况下,权力分散的同时也消耗了效力,很多欠薪事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众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信心,很多民工在感觉讨薪无望的情况下宁愿选择极端的方式。 解决讨薪难,先树政府威 赵晓分析认为,农民工对工资是相当敏感的。对于恩格尔系数相当高的民工来说,其实际工资不仅与消费物价指数有关,还与粮食价格直接相关。因此近年来,当消费物价指数从负的2%上升至6%,便相当于农民工的实际工资下降了8%。而粮食价格从负增长转为正增长的影响也是致命的。中国的粮食价格在2003年大幅上涨的基础上,2004年又持续上涨,其中上半年同比上涨了26.7%,粮价的高速增长对其他居民的影响也许并不大,但显然会使得农民工的实际工资雪上加霜,以致在城市打工所拿的名义上与过去相等的工资甚至无法维持和过去相当的生活水平,加上让农民工防不胜防的资本方欠薪行为,这样一来,农民工还有什么好选择的呢?在工的可能回家,在家的可能不出来了。短期内导致一些工资偏低甚至欠薪事件时常发生的地区出现劳工短缺,从一定程度上必然带动劳工工资的增长,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甚至一些以前依靠低报酬劳动力赚钱的企业倒闭都不是没有可能。事实上,国内已经出现了相当严重的劳工短缺现象。 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学家认为,企业主在为拖欠工人工资沾沾自喜的同时,也为自己订好了踏入“坟墓”的日程表。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青年学者聂翔就孙武胜事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解决民工讨薪难的问题,首要就必须提高政府的信用。 他告诉记者,2004年的春节,对于在陕西省府谷县野大公路的建设工地上打工的1000多位农民工来说,又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年关。5年前,他们在政府投资的公司干活时,没想到政府也会成为大额欠债户,会将他们的血汗钱一拖4年。1999年,府谷县政府在财力根本不允许的情况下,为了“政绩”匆忙上马野大公路项目,2001年工程完工后,却无力支付工程款。如今,加上其他一些项目,全县仅工程款就拖欠了1.5亿元。 像府谷县政府一样,在很多拖欠工钱的事件中,政府自身就是欠薪链条上的一环。西安市临潼区的近700名民工,在给原代王镇镇政府进行道路施工后,因镇政府不支付工程款,工钱被拖欠7年。据统计,北京等地70%以上的欠薪发生在建筑工地,而建筑行业欠薪链往往这样构成:民工—包工头—项目经理—建筑企业。那么谁又欠着建筑企业的钱呢?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些政府项目往往充当着这“源头”角色。项目可行性、资金来源等缺乏科学论证,决策程序先天不足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等往往也是欠薪事件频发工程。政府项目往往由建筑企业垫资施工的普遍做法,则间接为“欠薪”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聂翔认为,政府自身就是拖欠者,然后又来处理欠薪的投诉。这对政府来说可能只意味着尴尬,对被拖欠者就可能意味着生活无着,意味着血汗钱的丧失,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要解决这一类的欠薪问题,政府必须从自身做起,而且必须反思政府信用缺失的原因。 当政府信用被树立后,政府如何与农民工沟通,利用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为他们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调查发现,迄今为止,从政府的机构设置上看,还没有一个把有关“农民工”的问题作为主要职能之一的部门。农民工有什么困难和问题没有正规的解决渠道,政府也没有全面了解状况的机制。换句话说,农民工和政府之间没有沟通的渠道。如今,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要求对外来务工者要从“平等对待”转化为“搞好服务”,但目前在相当多的地方,“平等对待”尚没有完全做到,“搞好服务”更离得太远。 目前,除了劳动部门以外,各地的工会组织也被寄予厚望。 2003年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宣布将尽可能多地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并将打工的农民工定义为“职工队伍成员”。据报道,随后一个多月内就有3400万农民工加入了当地的工会组织。聂翔及其同事都认为,建立“农民工协会”的社会团体组织、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也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因为它可以专一地代表农民工的利益,同时,一些地方正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一些经常帮助农民工讨要工钱的记者发现,很多农民工其实已经接受过初等教育,学历达到中学的已占农民工总数中的相当一部分,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时再去研读法律的时候却为时已晚,都对自己当时没有好好学习法律而懊悔不已。所以有法律专家认为,提高外出打工者的法律意识也是当务之急。 地方保护,要保护长远利益 赵晓认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外来劳工的数量,刻意隐瞒当地企业与劳工的纠纷,这是饮鸩止渴的办法,信息不畅通必然带来谣言四起,这从长远来说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是相当有害的。要建立良好的用工信息渠道,良好的信息沟通增强市场的润滑、有利于市场运行的流畅。这种渠道的建设,一方面是劳工输出省和劳工输入省之间的信息沟通,另一方面建设好企业的信用制度,让打工者也有选择的余地,比如将企业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都记入信用档案,将那些不良企业的负责人列入黑名单等。 赵晓还呼吁,地方政府为赢得发展,要把相当精力放在解决农民工的安置这一“软环境”问题上。如今,收容制度虽已废止,但造成城乡根本差异的二元户籍制度带来的不平等依然在继续。只有打消这种差别与歧视,清理和废止一些不合理的政策和做法,给予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机会,公正才能实现。否则农民工不来,区内的企业只能大举外迁。现在所谓的地方保护,实际上保的只是眼前利益。(本报记者 周益 陈璐) [上一页]  [1]  [2]  [3] 相关专题:南京《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