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女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 避谈性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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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1:03 信息时报 | ||||||||||||||||||||
在深圳公安系统,安惠君的升迁被认为是一个奇迹。在她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期间,人们对她亦褒贬不一。资料图片 时报深圳讯 (广州日报记者 刘启达) 昨日下午,深圳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了安惠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现已查明,安惠君在1996年至2003年任深圳罗湖公安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总计230余万元。鉴于安惠君已涉嫌构成犯罪,深圳市纪委昨日将安惠君全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与安惠君案同时移送的还有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贪污公款和受贿案、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仁成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受贿案。
查明女局长受贿230余万 安惠君、女、49岁、原籍河北定州、大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1982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正式调至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任副局长,1997年11月任分局局长,次年3月任罗湖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2003年6月调任深圳市口岸办任副主任(副局级)。 深圳市纪委在通报会上指出,安惠君案源于群众举报罗湖公安分局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收受贿赂,深圳市纪委自今年8月2日对该举报着手调查,从中发现安惠君在罗湖公安分局任内多次受贿重大线索。经查,安惠君在1996年至2003年任内,多次收受多名有关人员所送钱物,计有人民币167.8万元、港币54万元、美金1千元、实物折合人民币5万元,所有款项折合人民币超过230万元。深圳市纪委在通报会上就此指出,安惠君确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构成犯罪。 三人昨被移送检察机关 深圳市纪委在查处安惠君案过程中,还查实了罗湖公安分局指挥处处长廖汉平贪污公款和受贿案、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仁成任罗湖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期间受贿案。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廖汉平、刘仁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政纪处分,鉴于安惠君、廖汉平、刘仁成三人均已涉嫌构成犯罪,深圳市纪委昨日将三人移送深圳检察机关。 避而不谈“性贿赂”问题 安惠君案在深圳当地政府部门未正式公布前,已在国内外闹得沸沸扬扬,其敏感话题在于安惠君涉嫌接受部下“性贿赂”,安惠君此间被指与多名男下属有染,国内还有媒体就此进行详细报道,说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下属单独跟随她外出,期间向下属作出性暗示。如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将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 通报会当日,现场记者就此求证此事,深圳市纪委官员未做出否定反应,只说“现在还不好谈”,然后快速离开通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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