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探索改革国家赔偿法 实施十年赔偿58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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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1:34 新京报 | ||||||||||||||||||
自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检察机关十年赔偿群众近5819.53万元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自1995年1月1日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截至2004年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赔偿案件7823件,决定赔偿3167件,支付赔偿金5819.53万元。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2月31日召开纪念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透露的信息。
最高检副检察长胡克惠当天在座谈会上强调,当前最高检要重点抓好几项改革工作。改革确认审查体制,探索由上一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赔偿案件进行确认。 据《检察日报》报道,胡克惠还要求加快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探索建立刑事赔偿案件质量标准,对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误解的问题,要及时出台有关规定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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