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贺卡”应当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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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17:10 新世纪周刊 | ||||||||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贺年卡的国家。从宋代开始人们就有了过年互相投递“拜年帖”的风气,这种习惯一直延续至 今。人们使用贺年卡的初衷,是为了表达祝福和问候。在贺卡中夹带上现金,难道会有利于增加感情吗? 最近北京市某邮局销售夹有人民币的贺年卡,一种贺卡内夹有第五套面值100元人民币的贺卡,售价从125到8 0元不等。试想一下,收贺卡的人是看中你送贺卡的心意,还是更
如果他们看中心意,那么在贺卡中夹钱不仅不能增进你要表达的感情,还让人觉得是在感情中掺进了“铜臭”的味道 ,使贺卡变了味;如果他们更看中里头夹的钱,那你还不如干脆封个红包送过去,何必搞的那么麻烦? 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5条中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贺年卡夹着现金的买卖行 为,明显是违法的。作为邮政部门,怎么连这一点都不清楚?这种夹带现金的变味贺卡,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应当立即 叫停! 北京 乔志峰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