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南极人事件被认误会有些牵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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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0:09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李克杰 1月13日,备受关注的南极人与王海的“内衣成分与标识不符”风波突然戏剧性收场,双方同称“误会已消除,共同撤消对对方的一切指控与诉讼。”(1月14日《北京娱乐信报》)
曾一度打得不可开交的“南极人事件”,以和解收场,无论对南极人还是对王海肯定都是有利无害。但笔者认为,南极人事件最终被双方认定为一场“误会”似乎有些牵强,也是对公众和消费者的不负责任。因为尽管当事人握手言和了,但公众对于“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的保暖率到底是多少仍然云里雾里。因此,从公众利益讲,南极人事件,是“误会”不能承受之重。 仔细分析起来,南极人事件和解的“依据”是非常不可思议的。无论当事双方,还是检测机构,都偏离了当初的争议焦点。该事件的焦点是,王海出示第一份检测报告表明“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保温率为31%,包装上却明示为50%~80%。王海因此声称南极人“涉嫌欺骗消费者”。很显然,问题的关键在于南极人在宣传上有没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不在于“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的保暖率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和产品本身是否合格。 而后来王海的态度出现了大转变,不再提“涉嫌欺骗消费者”,而是偷换概念,变成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纺织品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了。王海称,两次复检主要是想证明“初检结果是否属偶然现象”。使用两台仪器两次对保暖率的检验结果,都符合国家纺织品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从两次检测结果来看,不仅初检结果并非偶然现象,也完全证实了王海的判断。因此,对于王海一方来讲,向南极人提出质疑是没有任何“误会”成分的。 那么,对于检测机构来说,有“误会”可言吗?从事实看,好像也看不出任何“误会”的迹象。一份报告这样描述:“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保温率为32.81%,而送检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为FZ/T73005-2002,该标准没有对保温性的要求,且送检产品包装中明示保温率大于等于32%。显然,这份检验报告也没有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恰恰相反,这份报告的检验结果再次印证了王海两次提请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性,因为3个报告的结果是十分相近的。这些都充分证明了,在南极人事件中是不存在“误会”的。 要说“误会”,笔者认为,当事人双方的表态及检测机构的解释倒让公众着实“误会”了一次。事件一开始,王海不仅声称南极人“涉嫌欺骗消费者”,而且还分别向中消协、国家质检总局递交申请,要求撤销南极人“3.15标志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称号,大有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锐气。当然,广大公众和消费者并没有消极“观战”,而是倾力声援,并由此质疑“免检”制度。 但让公众和消费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过几日王海的态度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不再质疑“虚假宣传”,而转向“是否合格”了。公众不禁要问:“南极人金唛驼绒内衣”到底有没有“涉嫌欺骗消费者”的问题呢?王海、南极人和检测机构都不约而同地“顾左右而言他”,这其中是否有什么交易存在?当事人双方和检测机构都“各得其所”了,那么谁对消费者负责呢?又由谁来消除消费者的疑问呢?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