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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案求质量 监督办理重实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5:42 人民网

  李来增 宋明华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通过提出议案和建议来履行代表职责,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从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到代表议案和建议的交办以及代表议案的审议落实,均得到了有力保障,代表每年对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均占95%以
上。出现了代表议案数量由以往的每年几百件降到几十件,而质量呈上升的趋势。

  充分发挥代表在议案办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为了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4年和1999年制定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交办、监督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议案工作质量高不高,代表最有发言权。几年来,天津市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其主要原因是充分发挥了代表在办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从而强化了人大工作部门对“一府两院”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特别是本届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在新形势下已逐步加以完善,形成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诸如确定重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制度,交办培训制度,听取承办部门工作汇报制度,疑难问题的协调制度,不满意件再次督办制度,代表对办理工作反馈意见制度以及每年1到2次的检查推动制度等,这些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议案办理工作的质量。

  1.坚持代表对办理工作反馈意见制度。每年办理工作期间,我们通过书面发函、电话联系等形式,逐一征求每位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对承办部门工作意见,通过代表的反馈意见及时了解整个办理工作的动态和代表对工作的满意程度,特别是对代表不满意的问题,登记、造册、归类,分别转交有关承办部门并提出再次办理要求。

  2.组织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听取承办部门工作汇报制度。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都与市政府、市人民法院工作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与代表面对面座谈,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每年座谈会基本掌握在20个左右,有80%的代表分别参加,加大了承办单位和代表的见面率。

  3.坚持“三走访”工作制度。即:办理前走访代表,真切了解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内容和要求,办理中走访代表,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办理后走访代表,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效果的意见。

  4.对代表不满意件再次交办制度。每年在100%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代表不满意件重新交有关部门再次办理。

  5.为了宣传代表履行职责,从2004年5月17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和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开播了“建言议政”专栏,每周一的上午7:30到8:00请3名代表到现场对天津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谈看法,找对策,截至目前已录制节目31次,近50名代表参加。

  强化督办,做好服务,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每年闭会期间,代表联络室根据大会主席团决定,及时将代表议案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并规定“一府两院”在一个月内拿出对代表议案的拟办意见,然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发函的形式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后,再函告承办部门在6个月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常委会审议议案办理工作报告时,我们还分别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审议后我们及时将审议的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给领衔代表和附议代表。

  大会期间,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审查代表议案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代表议案的合法性、基础性、可行性、必要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既注意掌握立案条件,保证立案准确,维护议案的严肃性,又注意避免把应该立案的代表议案忽略遗漏,影响代表行使职权。如,本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81件,立案14件,其中13件为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案,1件为代表十分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关于医疗保险方面议案。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70件,立案9件,其中8件为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案,1件为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即关于城市拆迁安置方面的议案。两次会议分别将当时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议案,提交了大会主席团。大会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分别将两件议案单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回首近年来落实办理代表议案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1.从1996年开始,每年人代会期间我们组织“一府两院”30个委、办、局的负责同志,为代表咨询有关法律、政策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办理一批代表建议和意见。

  2.市人代会闭会后,组织部分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使代表对政府全年办理工作有一个全面了解,并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为了强化督办做好服务,我们每年配合市政府办公厅组织100多个承办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和承办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从人大工作的角度讲解议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注意事项,增强承办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4.为了及时掌握整个办理工作动态,在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与市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法院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每年我们最少听取40个主要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提出指导意见。

  5.为了鼓励先进,带动一般,经与市政府办公厅研究,每年的年底我们组织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测评,到本届末进行一次表彰。

  天津市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逐步成熟和完善,工作已得到代表们的认可,但随着新形势的发展,我们还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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