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经销商VS 3000直销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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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7:50 外滩画报 | ||||||||
“雅芳模式”:直销的新生还是终结? 外滩记者见惊雷/广东从化报道 4月19日,广东从化。这是一个盛产荔枝和温泉的地方,也是雅芳在中国的生产基地。
雅芳全球高级副总裁本·格林纳、大中华区总裁高寿康、专门负责直销业务的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兼营运总经 理陈志新共同向媒体介绍了雅芳的直销试点方案。同日,雅芳把2000万人民币的保证金存入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 银行,正式启动直销试点工作,3000名直销员的招募随即开始。 此前,4月11日,50余名雅芳经销商刚刚来到设在广州的雅芳(中国)总部,要求雅芳考虑经销商的利益。媒体 将之称为“冲击总部”事件。 这一切都源于4月8日,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正式批准雅芳在北京、天津、广东三地进行直销试点。 这家历史可以追溯到1886年,以生产化妆品为主却以直销闻名的美国公司,终于在进入中国15年之后,成为第 一家获准试点直销的公司。 为什么是雅芳 对于雅芳(中国)来说,直销的记忆,恐怕要追溯到7年之前。彼时,政府出手整肃非法传销,矫枉之际,也要求直 销巨头雅芳和安利各自选择转型的商业模式。安利采用了店铺加雇佣推销员的模式,而雅芳则完全采用了店铺批发零售的传统 商业模式,为此,雅芳先后建立了6000多家专卖店以及1700多个专柜。原本从事直销的数万名雅芳小姐一夜间离去。 现在看来,相比安利,雅芳在中国放弃直销转向传统店铺经营的做法,给政府留下了良好印象。业界普遍认为,雅芳 成为直销立法前第一家进行试点经营的企业,与其“守法模范”的口碑有一定关系。 雅芳大中华区总裁高寿康的话似乎可以作为这种说法的注脚。高表示:“国家不希望1998年的乱象重现。我们的 任务是找到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抑制非法传销,服务全国人民的办法。” 这是雅芳试点的指导思想,也是雅芳坚持单层次计酬的最主要原因。所谓单层次计酬,是指销售员只能通过自己销售 产品取得收入;而与之相对的多层次计酬,则意味着销售员可以从自己介绍来的销售员(即“下线”)的销售中取得一定比例 收入。 “零售版”直销方案 雅芳方面透露,试点期间,雅芳将在保持原有店铺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在北京、天津、广东三地招募总数不超过3000 名的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将雅芳在中国境内自行生产的产品。 为了达到“抑制非法传销”的目的,雅芳甚至规定,直销员需要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具有试点 城市的身份证或暂住证或户口或临时户口;公务员、在校全日制学生和教师、现役军人、未取得全日制高中学历文凭者都被排 除在外。 在计酬方式上,雅芳完全采用单层次计酬,奖金比例最高上限为25%。也就是说,如果直销员从公司购买并售出了 零售价格为100元的产品,直销员最多可以获得25元的利润。 对于这套方案,高寿康说:“这只是一个实验室的产品,我们不是为了雅芳寻求更多的利益,而是为了中国提供一个 直销实验的平台。”他同时透露,雅芳未来的直销将完全按照政府将要出台的直销法规的要求来进行,“如果只要求单层次, 我们一定实行单层次;如果允许多层次,我们也会考虑,但不一定实行。” 但是,尽管雅芳的方案似乎非常周全,但仍遗漏了一个重要的环节——经销商。 经销商之痛 2000年以来,雅芳中国公司增长率达到每年32%。去年,雅芳在中国取得的2.2亿美元销售额中,70%的 贡献来自专卖店。 在新的计划中,经销商发觉,他们的利益被雅芳忽视了。 4月11日,广东50多名雅芳的经销商前往广州雅芳总部讨说法,要求退货。他们认为,雅芳进行直销试点,会冲 击他们的店铺业务,自己的店员和消费者都将越过店铺直接从公司拿货,影响店铺的生意。(具体情况如何?这一块需要补充 。) 对此,雅芳公司的说法是,在直销试点过程中,首先确保专卖店的利益。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兼运营总经理陈 志新坦言,给直销员规定的最高25%的酬劳,其实并不具备竞争力,“经销商投资大,回报也高。直销人员投资小或者几乎 没有投资,回报也小”。 按照雅芳公司的计划,试点体系将完全独立于目前的专卖店运作体系,无论在试点区还是非试点区,专卖店都会正常 运营。在利润回报上,专卖店的利润在30%以上。雅芳公司认为,这样就不存在直销员抢专卖店生意的问题。 立法迷局 从承诺立法,到法规起草再到直销试点,中国直销业规范和开放越来越近。然而一系列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把直销妖 魔化了。 直销的本意是抛弃店铺、减少中间环节、节省成本,然而获准诞生的“雅芳模式”重专卖店,轻直销商,采用了一个 近似于零售的模式进行试验,使无论企业也好,政府也好都陷入了两难境地。 2004年的2月9日,商务部外国投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宣布,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 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的中外直销公司共 同发展。这被业内看作是直销立法的基本原则。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从雅芳模式获准来看,主管部门是希望给人们一个暗示,也就是政府更倾向选择与 金字塔式传销界限更分明的单层次直销,显示了对直销业发展“秩序重于自由”的态度。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设置更多门槛,对企业要求过多过细,最终的结果是企业发展束手束脚,行业发展受限。而这种 “堵”的做法最终会造成大量的灰色地带,给监管带来更多的麻烦。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这样的:“雅芳模式”没有给直销创 造出一个既合乎官方口味,又满足企业商业利益的新路,而是从根本上消灭了直销。 链接 雅芳大事记 1990年11月14日,雅芳在中国正式投产?熏这是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国际知名直销公司。 1997年,雅芳在全国开设了70多家分公司,拥有2000名员工和数万名雅芳小姐,年净销售额超过人民币6 亿元。 1999年3月,雅芳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从直销转型为批发零售的经营模式,第一家雅芳专卖店在广州开张。 2005年4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雅芳在北京、天津、广东进行直销试点。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