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盐业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利润惊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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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3:03 瞭望东方周刊 |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郭高中/河南报道 食盐是白色的,但是这一领域里却有很多灰色甚至是黑色的东西 “这两年过得太累了!”
2005年5月15日,河南宏利达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宏利达公司)董事长邵发忠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他满面愁容, 45岁的人,看起来足有60多。 邵发忠是河南开封人。2003年1月20日,他同朋友投资300万在郑州注册了该公司,河南省工商管理局为其颁发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是化工原料和工业用盐等产品的销售。 取得营业执照后,他们兴冲冲地做起了第一笔生意:从山东寿光盐厂购进177吨工业盐,打算销售给事先联系好的皮革厂等用盐单位。但出乎意料的是,厄运从此来临。 2003年2月14日,货物刚到郑州南阳寨仓库。正在卸货的时候,郑州市盐业局的一个副局长带领30多个稽查人员,将工业盐全部扣押。他们说这些盐是“违法走私来的”。还要拘留宏利达贸易公司的人员。 邵发忠当场拿出了营业执照给他们看。一个稽查人员说营业执照是假的。 盐业局的人要将这批盐当场拉走,遭到宏利达公司拒绝,现场气氛一度紧张。经过协商后,双方同意暂时将货物查封在火车站仓库。 这是盐业垄断背景下一个个体的经历。 “都来经营的话,我的3000口人吃什么?” 此后,双方的问题提交给司法机关。郑州市中级法院判该公司胜诉,而省高院判其败诉,维持郑州市盐业局的处罚决定。 2004年6月,宏利达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如今他们仍在焦急地等待中。 邵发忠称,宏利达公司成立两年多来,没能做一笔生意,一直在打官司。不但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每年各项花销就高达200多万元。 2005年5月16日,在郑州市盐业局,该局副局长马新义反复对《瞭望东方周刊》强调:“不但宏利达,几乎所有的公司经营工业盐的真正目的都在于粉碎加工后当成食盐卖,都是为冲击食盐市场。”他坚持说这就是扣押宏利达公司工业盐的惟 一理由。 但是郑州市盐业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里承认,宏利达公司购进工业盐是“准备销给制革厂等用盐单位”。 当记者进一步问,如果企业合法、诚实经营的话,能不能做工业盐的买卖?马新义十分肯定地说“不行”,“只能由盐业公司来经营。” 而邵发忠则反驳说:“谁敢涉及他们给自己划定的‘势力范围’,他们就会采取一切手段把谁搞死。‘我的一亩三分地怎么能养活别人’?” 在法院开庭的时候,郑州市盐业局一位领导对邵发忠说的话颇有代表性:“都来经营的话,我的3000口人吃什么?” 管盐的卖盐 卖盐的管盐 照国家政策,“小工业盐”本不属于专营范围。但是,各级盐业部门都纷纷以“防止冲击食盐市场”为由,将小工业盐纳入专营范围,更有不少省份在盐业公司的推动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一般来说,一吨工业盐出厂价多为150元左右,即使是2004年下半年全国盐业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也不过220元左右,但是一经各级盐业公司“专营”后,盐价马上上升到五六百。甚至有的地方高达800多元。 这巨额的利润哪里去了?据《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全国小工业盐用量每年大约是1000万吨,仅此一项,各级盐业公司每年就获取三四十亿的垄断收入。 河南省孟州市桑坡村是全国有名的“制裘”村。胡锦涛、贾庆林等国家领导人曾来这里视察。这里每年大约需要8000吨工业用盐。洪安皮业有限公司是桑坡一个比较大的企业,兼任孟州市皮毛商会会长的该公司董事长白保安给记者倾诉了他的苦衷。 “我们根本不能到盐厂买盐,买了就会被盐业公司扣押,还要被罚款甚至拘留。也不能到别的地方去买。”他说,“我们的营业执照上明明有皮革和化工,为什么属于化工产品的工业盐不能经营?别的原料我们都可以直接进口,盐只能从孟州市盐业公司进。” 孟州市皮毛商会秘书长、焦作宏丰有限公司董事长卢风之讲述了近年来当地工业盐价格暴涨的过程:1996年以前,一些盐贩子直接把工业盐送到他们厂里,每吨大约230元到280元。从1997年开始,市场被盐业局完全控制后,盐价开始一路飞涨。2003年是每吨515元,2004年上半年每吨530元,2004年下半年直到现在一直高到750元一吨。 某家大型制盐企业向《瞭望东方周刊》反映,该企业生产的非碘精盐出厂价去年最高的时候才220元一吨。该企业下面自设咸菜腌制厂,而企业不能直接用自己的盐,必须从当地盐业公司买回来用。 “就这样,盐在自己仓库里不动,盐业公司的人仅办理一下手续,转眼就变成了825元每吨。” 该企业领导无奈地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如果用自己的盐,他们就以私盐为名查扣。” 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产生惊人利润 按照《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都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范围之内,价格都由国家来制定。但是价格形成机制却极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产生了惊人的利润。 以西南某大城市一家年产38万吨盐的大型制盐企业为例(简称A企业)。 该企业生产的碘盐,国家核定的批发价是541元/吨(含50公斤包装费用),裸体盐(散装盐)是508.95元/吨,包装费用是32元一吨。 该企业财务部副部长给《瞭望东方周刊》详细地算了一笔账,最后得出该厂生产一吨食盐,消费终端价格却达2800元/吨,也就是说,大部分利润都被盐业公司拿去了。 全国来说,一般食盐出厂价格大约为400元,最终销售价格为1700到2000元。 湖北、江西、重庆、四川等地几家定点食盐生产企业负责人也为《瞭望东方周刊》算了一笔账。结果是盐业公司的利润大体是生产企业利润的10倍左右。 比如年销售30万到40万吨食盐的盐业公司,一年的利润大约有6000万元左右,而一家年产30万吨食盐的生产企业,一年的利润达到600万元就十分可观了。 根据中盐公司统计资料,2000年全国制盐企业职工22.2万人,盈亏相抵后利润总额为1.27亿元,人均571元;运销企业职工12.3万人,而实现利润总额为3.7亿元,人均3598元,是前者的6.3倍。 计划出的腐败 作为销售企业的盐业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行政执法权,还掌握着企业赖以生存的计划权,对于盐业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之间的关系,业内有多种描述。 有人将其称为“皇帝和太监”之间的关系,有人称之为“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而《瞭望东方周刊》在深入了解其内幕后认为,将其描述为“地主与佃户”的关系更为合适。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今年你伺候好我了,我多给你几分地种,你如果惹我不满意,连这点机会也不给你,就活活饿死你。”A企业负责人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谁得到的生产指标高,谁就能盈利。大家竞争的重点不在于引进技术降低成本,而在于想方设法跑计划。 A企业年生产能力是38万吨,每年国家配给的食盐生产计划大约是15万吨左右。其余的都是生产工业盐。企业每年1000多万的利润基本都是靠这些食盐生产计划赚来的。 本来在中央政府环节,已经做到政企分开,盐业管理由国家发改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计划制定由经贸流通司负责,企业经营由中盐公司负责。但实际上,很多属于政府管理的工作一直委托中盐公司完成。 据《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各生产企业为了保住自己的计划或者为得到更多的计划,就需要“做大量工作”。从省盐业公司跑起,到中盐公司,甚至到有关部门。 A企业计划科长深切体会其中的奥妙,他神秘地说:“到哪里都不是白拿的。” 一个盐业系统高层人士私下对《瞭望东方周刊》说:“盐业系统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越往上级,掌握的权力越多越肥。而越往下级,由于手里没有计划的权力,只有靠专卖执法的权力,承担更多风险去牟利,所以,贩卖私盐假盐的多在基层。”- 高层曾批示盐业问题 事实上,国家食盐专营的本意,是为了通过人人食用的盐来普及碘。 由于体制的原因,各级盐业公司既是经营者又是执法者,权力和利益融合在一起,又缺乏有效的监督,除了各用盐企业叫苦不迭外,还直接影响了碘盐的普及工作。 盐业公司贩卖假盐、盐业执法人员做私盐贩子的保护伞之类的恶性事件频繁见诸报端: 据新华社报道,2003年原商丘市盐业总公司工业盐办公室主任王喜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原商丘市盐业总公司工业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福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据调查,王喜书在任商丘市盐业分公司经理时,多次扣押国家调拨的计划内食盐不予销售,为私盐贩售大行方便。 早在此前,就有河南新乡长垣县盐业局局长安素琴贩卖私盐近3000吨而被撤职的先例。类似的恶性事件在全国更是屡见不鲜。 2004年6月5日,甘肃临夏盐业公司在市场上大肆销售工业盐、无碘盐的行为被媒体曝光,震惊全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因此就食盐安全问题做了重要批示。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看到一份2001年3月国务院前副总理李岚清针对盐业问题做出的批示:“现在我们不少行政执法部门政企不分,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但难以公正执法,甚至成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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