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污染城市再度出炉 为政耻感文化亟待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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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9:03 南方周末 |
□郭光东 见惯了“全国××先进市”、“全国××模范城”的各类评先表彰后,忽一日看到由国家政府机关公布的“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的“黑榜”,惊讶、感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6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发布十大空气最好城市的同时,还公布了2004年度空气污染指数最大的十个城市:临汾、阳泉、大同、金昌、宜宾、株洲、重庆、焦作、长治、攀枝花。“坏事”本来就传千里的,加之又是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相信这十大污染城市的市长们压力一定不小。 其实,此种“黑榜”已不是首次公之于众,第一次公布应在去年7月14日。当时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临汾、阳泉、大同三市闻讯立即提出整改方案;在咸阳,上榜消息“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市长张立勇向全市人民道歉;作为惟一上榜的省会城市,石家庄市政府深感压力巨大;洛阳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污染治理,市环保局局长还当即被“下课”。 对比2003与2004年度的“黑榜”,不难发现,石嘴山、三门峡、石家庄、咸阳、洛阳等五个城市已被光荣除名。据悉,仍居“黑榜”的其他5市虽因经济结构、地形等原因一时难于下榜,但污染指数绝对值已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看来,“红榜”自有激励作用,但“黑榜”促成改进的效果同样显著,甚至更显著,那么,何不将环保总局的宝贵经验推而广之呢?比如,定期推出各类“红榜”,同时推出各类“黑榜”,可由国家建设部发布“十大园林绿化最差城市”、“十大城建规划最糟城市”,交通部发布“十大交通拥堵城市”,文化部发布“十大文物保护最差城市”,卫生部发布“十大脏乱差城市”,工商总局发布“十大市场不公城市”,等等。 当然,上榜“规划”只是大胆假设,具体榜名、发布机关尚需小心求证,但这些假设也绝非信口开河。很多人会认为,环保系统在各个城市设有大气监测站,根据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可以很容易排出十大污染城市,园林绿化、交通拥堵等榜单的排名也有现成的数据支持,但教育不公、市民安全感、执法环境、公务员清廉程度等名目,则很难求得实证数据。 此类担心不无道理,但此类技术问题并非不可解决。譬如,在我国,各类研究机构也就教育、安全感等问题做过较为精确的测算;而且,对于市民法律素质这样的抽象问题,上海市司法局也有过成功测量。 所以说,技术问题并非不可逾越的难关,必要时,政府机关也完全可以委托研究机构调查。而这样做,更可使行政行为实现“数目字化管理”,避免仅凭首长个人印象、好恶奖勤罚懒,这无疑是“科学执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由此看来,推广环保总局经验的障碍,或许就在于我们能否突破固有的“点名表扬、不点名批评”的习惯,做到既唱红脸,又唱白脸,像审计长李金华那样不怕得罪人。 须知,荣誉感固然能激励人,羞耻感更能鞭策人。现在有种时髦的理论,称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东方文化是“耻感文化”。西方基督教传统下,人生来即有“原罪”,个人直接面对上帝,直接体验自己的良心感受,道德约束是内在的。而东方的耻感文化则强调外在的约束力。罪错暴露,才会受到他人的谴责与惩罚。假如罪错不为人知,那么也就不会有社会群体的压力。耻感文化中的个人,其所作所为首先考虑的是他人的、社会的评价,以受人赞许为荣,以受人排斥为耻。这种理论当然有一定道理,作为东方大国,老祖宗“知耻而后勇”的明训、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一举灭吴的典故,都印证着这一“耻感文化”的存在。而且,近年环保总局公布“十大污染城市”的经验乃至国家审计署掀起的“审计风暴”,也无不明示着舆论压力对相关行政工作的巨大推进功效。 而在现代中国社会,公布城市“黑榜”更重要的依据还在于,市民有权知情他所生活的城市有没有发生重大疏漏,政府在哪些方面亟待改善为政之道。这,同样是“民主执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