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不会游泳岂是见死不救的挡箭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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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6:29 红网 | |||||||||
作者:练洪洋 7月8日下午,河南鹤壁市淇河上一名少年突然溺水。有人报警后,先后来了十几位警察,但都因不会游泳而束手无策,“职业营救者”没有4000元就是不救人……在2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中,少年生命陨灭。运尸司机乘危索要运费5000元(见7月18日《河南商报》)。
河里,是孩子在挣扎、沉没;岸上,却站着应该救人而救不了人的警察、能够救人因为没钱而不愿意救人的“营救者”,此外还有一大群围观者,这是一个多么“壮观”而又让人扼腕的场面啊! 古人信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今人恪守:救人一命,可得四千现金!那些被金钱冲昏了头,冲掉人性的人们啊,如此爱财会遭天谴的!社会良知、道德沦丧至此,真该让我们警醒了。如果说我们只能对那些眼中只有金钱没有人性的“职业营救者”进行道义上的谴责的话,那么,对见死不救的警察,就决不止是谴责这么简单了。 警察不会游泳,不敢下水救人,本身就是对以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已任的职业道德的反讽。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纳税人给钱你们,就是指望你在人民群众有难时可以救急,而你们可好,真正面临险境时却一个个地成了阿斗,眼睁睁地看着少年在水里挣扎、沉没……你们难道不愧对自己头顶上的国徽吗?连乡村小孩子都会的游泳,你们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不懂,亏你们好意思说出口! 退一步说,就算十几位警察中没有一位识水性,“不会游泳”就救不了人吗?“职业营救者”不是要价4000元才肯下水救人,你们为什么不能本着生命第一的精神,满足他们的条件?!即使你们一下子掏不出这么多现金来垫付,作个担保,叫他们先下水救人,然后再叫家属给钱就是了。在一位15岁少年的生命面前,区区4000元钱算什么?可惜,警察的表现却是——“亲属将随身携带的1000元交给民警,这时脸上有块疤的警察说,‘营救者’谈的营救费是4000元,现在钱不够,没有人肯下河捞人。随后民警便坐在河边的凉亭里,无论家属怎样苦苦劝说警察出面再协调,民警都显示出一副无奈的样子。” 可见,在这件事上,警察“不会游泳”只是表因,甚至是借口,而内在的原因警察根本没有把落水少年的生命放在眼里!如果落水的是他们的亲人,即使不会游泳,他们能如此悠哉优哉地在岸上作壁上观吗?!所以,比“不会游泳”更可怕的是,对人民群众生命的漠视!对人民群众生命价值的敬畏本是人民警察应该坚守的底线,这一底线如果失守,种种怪状由此而生——见死不救、草菅人命、刑讯逼供、制造冤案…… 报道最后提到,郑州警察从今年6月起配备了救生圈和救生衣,以便在应对溺水突发事件。我看,在配备救生设备、训练救生技能的同时,更要下大力气矫治他们的“心疾”。否则,即使有救生设备,也难保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 (稿源:红网) ()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