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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北京向导凸现了北京的啥缺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1:58 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者:蒋毅

  “私人收取指路费还可以理解,北京西站也靠这个挣钱令人难以接受。”胡先生说,8月7日,他到北京西站的“北京向导”窗口问路,被工作人员收取了1元问路费并开具了发票。事后“北京向导”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北京向导”属于北京城市公共信息项目,其所属的北京向导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8月10日《新京
报》)

  “私人收取指路费还可以理解”的观点让笔者想起昨天的一则新闻:深圳有这样一位聪明的打工嫂刘欣,在遭遇如厕难的尴尬后,发现了这里面蕴含的商机。于是,她辞去了工作,当起了专职“导厕员”,后来,她又从家乡带出了一批人在深圳“导厕”,而且日进斗金。如今,刘欣平均每月收入近8000元。

  如果说私人“导厕员”由于“投资方”的资本构成而决定了它日进斗金的经济效应,那么对于系出名门——北京城市公共信息项目的“北京向导”而言,车次查询1元,单位地址2元等价格标准又是谁给定出来的呢?

  北京西站作为一个城市的窗口地带,理应为公众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问路”则是其中理所当然的一项。然而这项分内事却被剥离出来让位于北京向导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单位。所以人家对自己“收费问路”也表现的是“有理有据”——由于信息资源、站厅建设、设备维护等方面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如果不按市场规律经营,维持这样庞大的信息查询系统将非常困难。更重要的是——收费是政府部门批准的。

  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这家公司有为提供公共服务而“收费”的权利呢?在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时,又由谁来为服务过程中以及因服务而消耗的资源埋单呢?是老百姓吗?答案是否定的!公共服务的定位理应是建立在非赢利、免费、及时的基础上的,而打着“收费”大旗的公共服务已经丧失了其“公共性”!

  这让笔者想起了另外一个例子,那就是“110”的尴尬,据公安部门统计,在全国“110”报警服务接到的电话中,属于求助性质、非警务的占到了近七成,在北京,这个数字甚至高达90%。笔者相信在这高达90%的非警务求助电话中,“问路”的一定不少,而其他诸如“鸡毛蒜皮”的小事更会是数不胜数。

  “110”从一个警务电话延展到今天的“有困难,找警察”,可以说正是“城市服务体制”多方位缺漏所造成的后果。“北京向导”、“导厕员”以及“110”的尴尬都在提醒我们,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服务体制不是建“空中花园”,它必须从老百姓身边事做起,而借“社会服务”的名义行“收费”之实的服务则是对现代城市文明的一种亵渎。重拾“社会服务”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市场经济下需要直面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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