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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保姆随雇主到夫家咋成了“陪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8: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8月11日《东方早报》报道,近日,温州一富商的女儿章颖(化名)出嫁时,在娘家服侍她20多年的保姆随她一起到了夫家。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巨大反响,有人认为“陪嫁保姆”和封建社会小姐出嫁陪嫁丫鬟没什么两样,有专家甚至上升到“温州某些富商已彻底抛弃了对子女的危机教育”,“极有可能导致‘温州精神’的沦丧”的高度。

  笔者认为,所谓“陪嫁保姆”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论,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如果章颖
家的保姆就如同封建社会里那些签下卖身契、没有人身自由的丫鬟,那确实值得人们去大批特批。但是,事实又如何呢?

  据章颖的父母介绍,章颖年幼时,他们就请了这位安徽籍保姆来料理家务和照顾女儿,二十多年下来,章颖和一直未婚的保姆亲如母女。在章颖准备出嫁时,保姆甚至暗自落泪,章颖也觉得依依不舍。于是,章颖父母才让保姆和女儿一起到夫家,并每月支付1000多元的工资。

  显然,章颖家的保姆和我们日常所见到的保姆、钟点工一样,是一个拿着雇主工资、为雇主提供服务的雇员,所谓的“陪嫁保姆”只不过是保姆的工作地点由娘家变成了夫家。从法律角度来看,保姆与章颖及其父母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彼此之间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其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也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显然,这与封建社会主人和丫鬟的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笔者不明白,这样一种正常的雇佣关系怎么就被冠以“陪嫁保姆”之名,成了封建余孽,被人们竞相批判呢?

  至于某些专家学者所担心的“危机教育的抛弃”、“‘温州精神’的沦丧”,不过是杞人忧天。如今,家政服务早已稀松平常,殷实之家有之,小康之家有之。为何单单保姆跟着富商的女儿到了夫家,就是富商抛弃了对子女危机教育,并要导致“温州精神”的沦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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