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消除“破窗效应”治理行人违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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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6:14 千龙新闻网 | |||||||||
作者:庞青兰 近日,北京交管部门将整顿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对于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拦截机动车等行为,市交管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据了解,这些规定原本就是新交法中的内容,违禁者可被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但因行人违章无所谓的观念已根深蒂固,交管部门多以说服教育代替处罚,结果效果不佳。
其实,不止是北京,全国各地行人交通违章都是普遍现象。“违法事不干,违章事不断”几乎可以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群众性观念。但是,当前机动车何以都比较守法,而行人就不守规矩呢?说到底,还是管理上的不同。对机动车的处罚比较重,一旦被查处,违章者受到的损失都不小。而行人违章难查难罚,就是处罚力度也有限,行人轻视交通规则也是有心理权衡的。所以这种观念并不是行人违章的本质原因。 当第一块玻璃被人打破后得不到及时的修复,其他的人就会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破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破窗户就给人们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气氛中,更多的违章和犯罪就会滋生并繁荣。这就是所谓的“破窗效应”。行人违章的“法不责众”和从众心理,应该也不是一天形成的,也是由于第一块打破的“玻璃”未得到及时修复,继尔产生连锁反应的结果。 行人对自身的违章有诸多理由,其实也不过多是借口而已。假如就是每个十字路口都有过街天桥的话,还是有人会嫌上下麻烦而翻越护栏的。其实制定规则的目的都是方便众人、提高效率的,人们不守规则不但造成整体到效率低下,自己也更不方便,还要增加管理上的成本,而这些钱还是人们纳税所来,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可是,这个谁都明白的道理,总抵不过违规的欲望,终其原因还是我们的法规缺乏严谨,有人违法得不到相应处罚,而形成“我守法于我不利,我不守法或许可以有利”的心态。所以,无论做什么事,人们虽然一面痛恨不守规则的事,一面又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关系,来谋求自己不守规则走“捷径”。如此,行人轻视交通规则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要解决行人违章问题,首要消除这种违章的“破窗效应”。违章必究,究必从严,从根本上就要树立法规的尊严,行人守法才有可能形成自觉。现在北京市交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固然是对路的,但关键要持之以恒,否则,也只能起一时之效。又会象以往的“运动式”重处重罚一样,“风头”过后 一切依旧。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