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大病救助应是新医改的重要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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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4:22 光明网-光明日报 | |||||||||
作者:刘继忠 “医疗改革基本不成功”,“九成公民不满医疗改革”的论断抛出后,激活了“医疗改革”的社会议程。下一步如何改?成为讨论的一个中心话题。相关的评论、建议亦“水涨船高”,出现了各种说法。允许这些意见纷呈,本身是政府理念进步的一个体现。笔者认为,如何操作新医改,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政府应理清思路,明
确目标,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新医改的刀刃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公众对新医改的理想期待。要做到这一点,有许多事情要梳理清晰,其中,农村大病救助制度应是新医改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农村范围内普遍实施。 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是农民的一大心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农村已不再是少数的个案。2004年,据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透露,目前在农村约有40%-60%的人看不起病。若以9亿农民计算,将有3.6亿到5.4亿农民不满医疗改革,他们亦构成了最不满中国医疗体制的最庞大,声音最弱小的抗议群体,彰显爱心,救救孩子,亦成为大众媒体社会版的一道风景线。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复杂,但是其核心原因是,农村没有大病救助制度。 中国是农民大国,有70%的人生活在农村,虽然医疗条件有所改善,但相对于数亿农民而言,目前的医疗资源依然是稀缺产品,要想让全民平等的享受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在目前条件限制下,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是最明智的选择。实施大病救助制度就是用在了刀刃上。过去虽有有知之士提出,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未能实施。最近山东、浙江、湖南等省辖市相继出台了各种农村大病救助制度,受到了农民的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这种大病救助制度是建立在有限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试点上,救助范围限于参加农村医疗合作的农民,救助特点是广覆盖、低水平。至今尚有许多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尚未能建立农村医疗大病救助制度,看大病,依然是他们的燃眉之急。 若将大病救助制度作为新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范围内普遍实施,将有助于缓解农村看病难的问题,能有效满足农民对新医改的心理预期,有助于改变农民对医改的否定态度,从而获得他们的拥护,保证新医改的成功。另一方面,实施大病救助制度是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不仅能盘活整个农村医疗改革,缓解农民对医改的不满声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还能分流社会各界对医改的非议意见,为新医改的顺利展开奠定良好的民意环境。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