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因贫无法就读应暂保留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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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0:58 新京报 |
《新京报》日前报道,安徽一个农民家庭的孩子李兴被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录取,但由于无钱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军训费等,李兴不得不黯然退学回家。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心中一阵酸楚。教育部一再要求高校不得拒绝贫困生入学,却似乎总有一些学生不得不放弃学习的机会。难道一个学子的前程就能如此轻易地被毁掉?尽管在这一事件中,包头师范学院称正同银行协商贷款问题,所有学生目前均无法进行贷款。但即便贷款办不下来,也不能因此就让孩子辍学回家,更不能以学费之外的其他各种所谓杂费阻断孩子的求学之路。 也许这一问题确实需要一个解决的时间和过程,但笔者想说明的是,即便已被录取的学生因为经济困境暂时无法就读,这是否就意味着这个学生将永久地失去这次读书的机会和本已到手的录取资格?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无论是国家法律规定,还是学校自己制定的政策,都没有也不能仅仅因为一时的经济原因而剥夺学生寒窗苦读换来的受教育权利和资格。谁也没有被赋予这种不尽情理的权力! 事实上,比较稳妥、公平的补救方法应当是:在学生因经济困难暂时不能就学时,学校仍然应当为其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学籍资格(而不是让其径行退学),待其具备重新入学的条件后,或者学校与银行之间已经不再就助学贷款问题发生“扯皮”时,就应当重新接纳该学生的入学申请,让他们在经历了困顿和伤心之后,重新回到大学的怀抱。这难道不正符合大学宽厚、包容的人文情怀和追求吗? □墨帅(北京律师)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