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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第0691号提案办理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7:55 北京市政协网
北京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91号党派团体提案办理报告

一、关于国有企业经营者持股(MBO)的规范问题:

国外管理层持股的目的是通过引入对管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成本问题。国内的管理层持股改革是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种探索。很长时间以来,由于无章可循,国内的管理层持股操作容易导致以下问题:

首先是身份问题。经理层持股后,既是经营者,又是所有者,既代表国有,又代表自身,两种身份不清。这种情况必然造成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以及不公平地对待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其他股东的现象。

其次是自买自卖问题。无章可循,易发生经理层自身参与改革过程的情况。自买自卖,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再次是资金来源问题。国内的管理层收购资金来源很隐讳。国外的MBO是由一个基金、一个金融机构给管理者贷款来购买企业股份。国内则要看这个金融机构性质、管理者贷大笔款拿什么抵押等。如果不拿东西抵押,就要靠个人信誉,而管理者是否有这样的个人信誉,等等。完全没有约束,没有规章可循,势必易导致不规范操作。

目前,我委正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二、市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注重维护职工权益的具体措施

(一)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到各项国企改革文件中

《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3号)5次提到职工权益维护问题:“切实落实和保护改制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被作为改制应该遵循的原则列入文件的第一部分;“职工安置方案(含离退休人员及费用管理方案)”是改制方案必备内容之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是改制方案的必备附件;“职工安置方案是否落实”是出资人决定或批准改制事项主要关注的问题之一;文件最后要求所出资企业要“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

《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7号)在文件的第一部分就把切实落实和保护改制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作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之一,同时在第三部分的工作要求中,进一步强调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国资改革字〔2005〕6号)的第十七条规定“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必将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市国资委与市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几点意见》(京国资党发〔2004〕18号)从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几点意见。文件明确提出“职工安置分流方案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须占全体职工代表的一半以上方为有效”,比以往有关文件中提出的“职工安置分流方案须经职代会通过”以及“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等规定更加具体,职工权益维护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体系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成立了有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体系,确定了专门负责处室和人员,形成了协调配合、定期沟通的日常工作机制;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分解成八项重点工作,分别由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从不同的角度指导、组织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形成合力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国有企业内部确保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规范操作、外部加强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点环节监督指导的工作局面。

(三)在改制实践和方案审批过程中注重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市国资委成立后,一直注重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以及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发布的相关政策规范操作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比如,要求企业在重组改制中,根据不同情况,从国有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收入或国有净资产中优先保障职工分流安置费用的落实;辅业改制中,国有净资产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不足部分,均由原主体企业予以补足;重组改制过程中,须由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否则不得实施重组改制,等等。

在审核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过程中,市国资委对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未得到落实的方案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在改制方案批复的正式行文中,要求企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要求规范操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调研,努力构建以人为本的利益格局

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到今天,条件好的企业基本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工作,剩下的企业有很重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负担,国有企业改制到了典型的攻坚破难阶段。如何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职工权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和解决方法,成为摆在市国资委面前的一个突出难题。

 针对这种现状,市国资委更加重视国企改革中职工权益维护问题,并努力寻求更好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成立了“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构建以人为本的利益格局”课题组,研究如何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构建以人为本的利益格局问题;就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和职工住房补贴问题与其他委办局对口处室共同调研,寻找解决方案;同时,市国资委正加紧建立国有资本收支预算体系,希望通过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来部分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有关费用支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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