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明显加快:聘任制呼之欲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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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0:01 新世纪周刊 | |||||||||
随着明年元月1日《公务员法》实施的临近,国家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政府公务员受到的社会监督也将越来越多。 9月19日,全国实施《公务员》 法会议在京召开。同时,国家人事部联合相关单位举办的《公务员法》培训班也陆续
聘任制呼之欲出 9月27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徐倩,正细心做刑侦部门送来的纹鉴。徐倩2004年8月从哈尔滨医科大学毕业后,与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签订了聘任制合同,成为了一名鉴定官,是公安部录用制公务员向聘任制公务员转轨改革中一员。 据悉,公安系统是全国最早实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聘任制的“试验田”。经过五年基层试点,国家人事部与国家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系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队伍中试行公务员聘任制。 徐倩说,鉴定官由于岗位的特殊性和专门性,实行聘任制,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专门化,完全符合国家现行司法人事体制改革。 公安部政治处李明武此间认为,公务员法有关聘任制公务员的入口、管理制度、出口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大的框架已经成型。但是公务员的专业化改革与即将实行的《公务员法》的衔接还有需完善之处,他期待此项改革向“纵深发展”。 遏止“卖官”腐败 《公务员法》的颁布,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了实质性改变。有关部门已确定研究制定《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目前,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正在着手抓紧起草。 “如果早些出台《公务员法》,马德卖官案件就会及早得到遏止!”黑龙江省人事厅王炎亭9月27日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分析,马德卖官案件与权力的过分集中,和现阶段组织人事选拔制度建设的滞后有关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宋世明教授指出,在过去公共人事管理中,干部的选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遴选准入,主要采取党的上一级委员会遴选下一级党政领导干部,党的组织部门负责考察,最终由党的委员会负责任命。但在具体的制度运作中,往往党委中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第一把手,对干部选拔拥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 如此,“发生马德卖官案件就不足为奇了!”宋世明认为,在内部监督机制完全失灵情况下,花更多的精力从制度设计和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就显得尤为必要。宋世明建议,在《公务员法》实施细则中,对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应该更加明确。 《公务员法》起草专家宋世明表示,该法的出台是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后续任务依然繁重,相关配套改革也应该加快步伐。 “官员”分类 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外公布,标志国家公务员制度在中国正式诞生。此后10年,公务员被称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据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介绍,在全国行政机关的500万公务员中,县乡两级就超过300万人,而只有8%是副处级职务以上,92%的公务员职务层次都在科级以下,长期得不到晋升。 在新通过的《公务员法》中,明确了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本刊记者/王全宝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