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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匪勾结案派出所领导受审完毕将择期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8:17 贵州都市报

  本报讯 (作者 苗国强) 11月9日上午9时,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案”第二批涉案人员————原所长蒲烈彬及指导员白锡文二名被告继续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受审。昨日的庭审现场控辩双方辩论得相当激烈,主要是围绕“有罪”和“无罪”及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焦点,双方都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庭审一直持续到11时30分结束,由于该案背景复杂,牵涉面广,法庭经过商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昨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公诉人又列举了大量的证据、证言,公诉人指控:在对几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民警询问后,他们做了如下证言:一些民警不愿意同流合污,申请调到其他警组,然而该派出所4个警组都在“吃黑钱”,收取所谓“班费”、“烤火费”、“返点费”等,如果自己不收,那么就无法在派出所里呆下去,不得已,他们只好“下水了”,派出所主要领导应该负主要责任。公诉人指控:二名被告明知车站有“

宜宾贼”、“成都贼”、“内江贼”、“铁路贼”等盗窃团伙,也明明知道这些贼和车站派出所民警相互勾结“吃钱”,但是由于害怕揭开“盖子”,从而影响派出所的荣誉,采取了放纵、听之任之、默许的态度,助长了“警匪勾结”的嚣张气焰;公诉人还指控:这些贼在火车站盗窃旅客钱财,也不是什么很大的黑恶势力,只要派出所领导下决心,完全可以将这些盗窃团伙摧毁;公诉人还列举了大量的二被告的犯罪事实。针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4名律师也出示了大量证据,对公诉人的指控一一辩解,辩护律师认为: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已经不是1至2年的事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二名被告都是最近2年担任派出所主要领导职务的,为何将原来已经有的“毒瘤”产生的恶劣后果责任由二名被告承担?显然不公平。辩护律师认为:二名被告是忠实、全面、正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不存在“玩忽职守”。

  在旁听休息室,几名参加旁听的市民议论纷纷:没有什么好辩解的,一个派出所居然有42名警察被卷入该案,作为领导,当然应该负法律责任。

  最后,二名被告在陈述中均表示,自己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履行职责,他们愿意承担行政处罚,但是没有构成“玩忽职守”罪。

  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成都火车站有正式民警110人,卷入该案的民警达到42人,占了派出所民警的三分之一。目前,被提起公诉的有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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