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欲富其工 必先利其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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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9:45 南风窗 | |||||||||
□唐 昊 如果把农民工也归入产业工人的行列,那么工人群体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间是一个在绝对数量上快速增长的群体,但相对其他阶层,其政治经济地位却处在不断下降的通道之中。
在社会职业声望调查中,工人排名靠后;从收入来看,民工工资连续20年没有明显增长;原属“国家主人”的国有企业工人,面临大批下岗的窘境。最令人担忧的是:迄今为止,没有迹象显示劳工待遇、劳工权利将会在一个可预见的时间段内得以好转。 劳工弱势地位的形成当然在于自身竞争力的低下。究其原因,不完善的制度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将劳工群体笼罩其中,如:户籍制度对民工权利的剥夺;产权改革对国企工人的再安排;社保制度、医疗制度对劳工群体的压力等等。而在其中,原本应该作为劳工发展权最重要保障的教育制度,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成为削弱劳工阶层的竞争力、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消极力量。 教育体制不能支撑 劳工的发展 我国的基础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开支仅占国民生产总值近3%,位于全世界倒数,比非洲穷国乌干达还低。 低投入的直接结果就是教育质量和劳动者素质一同下降。许多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极差,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人在完成了低水平的9年义务教育之后只能外出打工。据调查,进城的农民工中相当一部分属18至22岁的年轻人,这一群体的平均教育年限不足8年。 所以不难理解的是,虽然许多城市存在“血汗工厂”等问题,但民工仍然义无返顾地进城务工,即使是在号称“民工荒”的2005年,其数量也有增无减。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怕危险、能够忍耐,而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由于教育程度不足,以其教育水平和知识技能,都不足以从事更具技术含量,从而也更安全、更轻松、收入更高的工作,只能在“血汗工厂”里透支体力、从事初级劳动。这类工作替代性高、报酬低,失业风险大,并使其更加不容易脱离出贫穷的循环。 继续教育途径匮乏,使工人劳动竞争力持续下降。在上世纪80年代,青年工人自我学习蔚然成风,工厂、社会、政府组织的培训、进修、夜校、电大等遍地开花。而今,城市白领阶层为了保持足够的竞争力参加各种培训、考证,拼命充电,但产业工人的职业训练、各级技职学校的开放、失业劳工短期训练,这些必要的培训手段却极度缺乏。因为缺乏基本技能,随着知识经济冲击和产业结构调整,这些人将会成为被优先解雇的对象。 知识经济时代还产生了另外一个对劳工继续教育来说极为不利的后果——继续教育的成本上升。在知识经济年代,原来通过几本书就能学到的较为先进的知识,现在必须通过计算机、网络、专利软件获得。在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下,知识本身的价格也呈几何级数扩张。教育成本的上升使得劳工接受终身教育变得更加困难。而在知识爆炸和知识传播手段大幅度更新的年代,教育上的一点点差距,可以随时被放大成为人和人、阶层和阶层之间巨大的差距。 教育差异化导致 贫困的代际传承 在一切制度缺陷中最令人感到寒心的是,教育的差异化(教育歧视)使得劳工的命运将会延续到他们的下一代。 在城市,不但高昂的教育收费为所有的儿童自然划分了各个等级——交不起钱,就上差的学校——而且国家在教育资源投放上也显出明显的差异化取向。公办名校主要是依靠国家扶持、纳税人的钱而成长壮大的,但却无法普遍惠及城市产业工人阶层。 而农民工的子女面临着根本无学可上的危机。我国现有1.3亿民工居住在城市,其中在北京就有近二三百万,他们带来了10万适龄少年儿童。但北京市的政策是:流动就业人口的子女进公立中小学,比当地儿童多交两项收费:一是2000到5000元的赞助费;二是每学期600元左右的借读费。大多数民工家庭交不起费用,孩子也进不了公办学校。而收费低廉的民工子弟学校又不能获得合法的办学手续,处于半地下状态。 教育本是用来消除社会不公平的,其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淡化阶级差异及向工农出身的人提供上升流动的机会。如果连这样的机会也被剥夺或减少的话,一个晋升通道严重受阻的社会,是一个让弱势阶层感到没有希望的社会。 制度性因素的合谋即是劳工阶层竞争力持续低下,并越来越失去自救能力的主因。这种因受教育权受损而导致劳工群体丧失发展权,对任何一个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来说都意味着巨大的险兆: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劳动力素质低下妨碍人力资本的积累,并终将导致产业结构无法升级。在全球化时代,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后起国家终将形成劳动力的价格优势,与我们在同一水平(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上竞争。近几年许多外资工厂搬往越南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劳工群体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的希望破灭,社会稳定的基础不再。亨廷顿认为,进城农民的第二代将是社会革命的主要力量。目下发生在法国的种族骚乱正是以移民的第二代为主力,因为他们心中蕴藏着更大的敏感、不满和愤怒。 保障劳工受教育权的途径 我国《教育法》对于政府教育责任的规定不够明确,对违法的政府行为也无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例如,按照《教育法》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切实保证教育拨款增长应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但有目共睹,2003、2004年度政府教育支出的增长幅度远远落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 相形之下,韩国、挪威、美国、日本都设有非常具体的关于义务教育的一系列配套法律。这些法规定得细而又细,并且对政府行为有现实的威慑力——如果教育经费不能落实到位,反对党、司法机关、上级政府都会找麻烦,甚至在下届选举中被选民抛弃。在我国,应立法改革教育体制漏洞,保障工人的受教育权和发展权,对侵害受教育权的行为建立严厉惩处的机制。 在GDP高速增长、财政收入超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实行全民免费义务教育并非国家不可承受之重。 教育不公的实质是某些部门、集团对教育资源的垄断。目前许多教育弊端都与政府垄断教育事业,不允许别人进入,但自己又搞不好有很大关系。打破教育垄断,引入民办教育、筹集社会资金,可以解决教育资金不足的问题,从整体上提高教育的覆盖面和水平。从其他国家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开放社会办学、公益办学的渠道也是势在必行的战略举措。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依靠资源和劳动力高投入的经济增长方式将逐渐被淘汰。未来的经济竞争要求以技术进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中心,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要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教育和人力资源政策的调整至关重要。国家应与社会NGO共同合作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香港在几年前就推出了“持续进修基金”,鼓励及资助本地工人修读一些教授实用技能的持续教育课程,并为其参与一些具发展潜力的行业提供机会。在这一点上,港人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我国的劳工培训应以就业训练与技职教育为核心,使其工作能力与技术符合现代社会变迁的需要。在这项工作中,一些民间公益性组织、劳工NGO可以发挥更大的、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 相关专题:南风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