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制造绑匪的重要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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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2:43 瞭望东方周刊 | |||||||||
绑匪真相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朱国栋、吴芳兰/上海、宁波、杭州报道 好逸恶劳、企图通过不法手段一夜间发大财的人,占了绑匪的绝大多数
“我不能成为首富,但我可以绑架他儿子。”每到失意或兴奋时,“小炮仗”喜欢把这句话挂在口上。“小炮仗”最大的人生目标是成为绑匪。 “小炮仗”是四川人,2005年10月,他将迎来20岁生日。他没有社会认可的正规职业,靠混迹江湖为生。 中国对绑架犯罪行为的惩罚十分严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构成绑架罪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致人质死亡或杀害人质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此严重的惩罚,难道没有吓住像“小炮仗”这样的蠢蠢欲动者吗?那些绑匪,真的是被少数人认为的所谓“侠匪”吗? 2005年4月,《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见到了“小炮仗”这位对“绑匪事业”充满憧憬的年轻人时,他叼着烟、喝着酒,在宁波月湖边的一家小酒店里做着当绑匪的“白日梦”。 绑匪是好逸恶劳、祸害社会的人 “小炮仗”17岁那年高中辍学后,来到浙江宁波等地“闯荡江湖”。三年来,他一直以边缘职业为生。平时,他喜欢跟着还算不上黑社会的“混混”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收些“闲钱”;偶尔还帮赌徒看看场子、望望风,拿些小费;有时还会成为警方、媒体的线人;每到年关、暑假,他就在宁波、上海等地火车站卖黄牛票。 但让“小炮仗”留下“江湖名声”的,当然不止是这些杂活。他每逢春节年关,还会和一群人,在浙北、苏南和浙东一带的乡村,拿着炮仗、烟花,到当地富豪家门口放“炮仗”,主人受惊走出房门时,一群人和“小炮仗”一起,盯着主人邪邪地笑。这些富豪多半会以几百、上千甚至更多的钱买下他们手中不值百元的炮仗烟火。“小炮仗”尽管年龄不大,但团伙中经常由他探路、摸底,而且拜年屡屡得手,也就留下“小炮仗”的绰号。正经人都对“小炮仗”这种做法,非常厌恶。 尽管“小炮仗”没有固定职业,但由于许多偏门邪道都挺来钱,所以他自称2005年春节回家过年时,带了四万多存款回家。 “谁都希望成为富翁,我当然也想。在我看来,只有绑架富豪才能快速致富了。现在看场子呀,放炮仗呀,卖火车票呀都是在做小事,都是在积累经验,但愿有一天能成大事。” 尽管《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多次向其指明,他的“梦想”一旦成真就是严重犯罪,是罪大恶极、没有翻身希望的罪行,但“小炮仗”却似乎并不为所动,“要回报总会有风险。哪有做强盗的肯定不会被抓呢?” 言谈中,“小炮仗”对打工很不屑。据了解,像“小炮仗”这样好逸恶劳、不愿吃苦而企图通过不法手段走捷径赚大钱的人,占了绑匪的绝大多数。 贫穷不是产生犯罪的土壤 一份绑架案的研究论文对绑架犯罪分子的成员特点作了这样的总结:“作案成员多以男性为主,文化程度较低且趋向低龄化,一些犯罪成员个性上表现出明显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职业化倾向也越来越明显。”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应该承认,不少绑匪是所谓的“三无”人员,经济上属于低收入人群。 7月10日,在成都召开的“和谐社会成都论坛”上,有专家指出,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由十大阶层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其中,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包括失业、失地、待业的人员等,他们首次成为一个阶层。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保护低收入阶层的权利,而这个阶层中的绝大部分人,遵纪守法,在逆境中自强不息。“中国的穷人是最具有忍耐性的,最安分守己的。那些绑匪和他们本身所处的阶层并没有直接联系。” 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主任邓国良教授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于海教授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中国实施绑架的人群,大体上可分为:亡命之徒;想入非非的年轻人;利益当事人。他说:“绑架案件的形成,主要还是犯罪分子自身原因。” 温州商人许明同意于海教授的观点,他说,仔细观察,多数绑匪是因为经济纠纷、赌博、吸毒等原因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或者是与心理变态扭曲、社会风气差等有关。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不甘于现状的底层民众,选择走的是合法致富的道路,比如考大学、学手艺、打工、自己做小老板等等。 他特别指出,中国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这两代富豪,特别是东南沿海白手起家的这批富豪,本身就是从底层民众个人奋斗才致富的。宁可穷死也不做绑匪杀人,这是底层民众的主流心态。 不过,专家还是提醒必须关注产生绑匪的复杂原因。中国公安大学公安学教授王大伟表示,对绑架犯罪进行深入的分析,需要建立成因模型,要从社会震荡源和社会生态系统两个层面去分析。 “一些社会现象非常容易影响到孩子。”周孝正对记者说。他认为,“抬头向钱看,低头向钱看”正在局部地区成为一种社会风气。资本可以进入任何领域,却不能进入灵魂。 张昌荣也表示,学校对于品德教育的忽视,教材脱离实际生活,社会某些领域的功利主义倾向,致使很多实施绑架者,没有畏惧感。 经济纠纷:制造绑匪的重要原因 2005年6月,上海的蔡先生遭遇了一起熟人绑架案。绑匪索要43万元,让蔡先生赎其儿子。 在警方的努力下,这起案子在三天内就告破。警方发现,这起绑架案的绑匪原本与蔡家有经济纠纷,多次索要不成,绑匪才决定实施绑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陈刚表示,目前,因为债务,合同,拖欠工资等经济纠纷所引发的绑架案件正在逐年上升,绑架金额增加,从早年的三五万元,到现在的数十万、数百万元之巨。 另外,地下金融组织中的“抬会”、“标会”等组织的崩溃,也会导致绑架、非法拘禁等案件大幅上升。 1985年9月,郑乐芬夫妇合谋组织了“民间金融互助会”。这两位连小学文化都没有的农民,在资金稀缺的80年代中期,就控制着上亿元的资金。 1985年“抬会”被取缔后,在乐清县引起了一场巨大骚乱,会员急于向中小会主索回会款,甚至采用绑架人质、非法拘禁等手段,造成了三人死亡、53人被绑架和非法拘禁。不仅在乐清,平阳也先后发生过两次“会案”,共涉及资金几十亿元、造成几十人非正常死亡。 “经济起步阶段,矛盾比较多,容易引发绑架。”张昌荣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2003年的福建绑架案发生地的排名中,福州、莆田位居一二名,泉州、临清并列第三。张昌荣教授特别注意了临清,他表示,临清地理位置偏僻,经济落后,却上升为绑架案的高发区,与当地经济起步,容易产生动荡有关,由经济纠纷产生的绑架案逐步增加。经济的大起大落,债务纠纷增多,也容易发生绑架案件。 除了经济纠纷之外,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常常是制造绑匪的直接“幕后指使人”。 赌博也会成为绑架案的重要导火索。2005年4月,河北省霸州市一位青年教师,因为赌博债台高筑,而把自己的学生作为绑架对象,勒索50万元赎金。吸毒的情形与此相似。 “道德规范的偏离,个人处于失衡状态,也容易导致绑架。”王大伟教授表示。其一,个人生活的小环境会让人接触到绑架,比如周围存在这个亚文化,可能就会互相学习,如劳教释放人员之间;其二,绑架容易得手的犯罪情景,会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外,个人本身心理失衡,如偏执,也会使人一时想不开走向极端。- 相关专题:瞭望东方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