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奢华爆破”何时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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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9:43 新京报 | |||||||||
“砰砰……”几声巨响,3.5秒,一个“高度、用药量、工程难度”三项全国之最的爆破纪录,昨天上午9时在合肥创下———黄山路旁维也纳森林花园小区一幢18层、58.5米的高楼实现成功爆破。(见12月11日《北京晨报》) 从新闻报道来看,有几个字眼特别抢眼:3.5秒,三项国内之最。是啊,仅一眨眼的工夫,一幢高楼就灰飞烟灭,夷为平地。
对于这幢在建百姓民居,为何要拆除,整个报道只提了一句话———合肥市规划部门因进行路段改造。原来是城市要搞规划建设。只因原有的规划不当,就炸掉这天价住宅楼,因为这幢楼是开发商开发的,政府当然不能白白炸掉,要用纳税人的钱为之埋单。 就目前而言,公众对“奢华爆破”已不陌生。重庆永川市将一座投资4000万元修建、只使用了5年的会展中心爆破殆尽,在原址上投巨资修建一座高标准的五星级酒店,许多人认为这是“西南奢华一爆”;南方某市实施了国内最大规模的城市爆破拆除,16栋9层以上的楼宇顷刻间变成了废墟……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各地大拆大建现象较为普遍。不停爆破的背后,有些原因是合理的,但有些却让人难以接受:有的是追求奢华,不顾实际地修建“标志性建筑”;有的是为了牟取暴利,坑害公众利益;有的是因当初规划不当。这些都是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与节约型社会理念相悖。 当然,我并不是反对拆建。现实告诉人们,房屋拆建,要合理筹划,不能一拍脑袋,想怎么拆就怎么拆。为此,我们不妨建议给拆建立个规矩,规定建筑物拆迁时间,比如说,什么样的建筑物可以拆,什么样的不能拆,多少年可以拆等,惟此,才能有效杜绝奢华爆破现象。 □张路秋(河北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