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煤矿恶化供需格局 市场正常才能有效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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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9:48 南方都市报 | |||||||||
社论 为刹住目前矿难事故多发的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于12月8日提出了六条措施。但清华大学教授、国家《紧急状态法》草案专家起草组执笔人于安对此质疑。他认为,这“六条断然措施”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字:“关”。但仅靠关闭证照不全的中小煤矿这样的治标之策,不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矿难频发的严峻局面。
我们认为,作为治标之策,关闭部分生产条件最为恶劣的中小煤矿是十分必要的。但面对严峻的形势,有关部门同样不能忘记针对煤矿安全生产恶化的根本原因,并寻找治本之策,即强化监管和放开市场。 关闭中小煤矿,是政府近年来整顿煤炭行业生产秩序的一贯政策。1998年,政府下发《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相关部门每年都发文整顿小煤矿,一直把煤矿安全的希望寄托于证照齐全和煤矿规模上。但是,矿难频发的趋势似乎并没有被有效遏制。相反,矿难却呈现出一种新趋势,即证照齐全的国有大型煤矿频繁发生矿难。2003年下半年至今,5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矿难,4起发生在国有大矿。事实证明,证照和规模不能保证煤矿安全。 近几年矿难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煤炭需求旺盛,价格上涨,各类企业无不选择了超负荷生产。而在此之前,煤炭行业经历过长时间的需求疲软,企业经营困难,投资不足,尤其是由于体制原因,各类煤矿安全投入欠账严重。以这样的基础进行超负荷生产,危险性当然增加百倍。 在此情况下,合理的解决办法是,鼓励企业投资,以增加煤炭产量,缓解需求紧张局面,从而使煤炭价格稳定,减弱企业盲目地超负荷生产的激励。相反,关闭中小煤矿,很可能收不到遏制矿难的效果。 从绝对产量来说,中小煤矿在全国煤炭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比如,从今年8月开始的对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预计将关闭4000个小矿,小矿产量将减少1.2亿吨,而全国煤炭产量将从去年的19.5亿吨增加到今年的21亿吨。但是,熟悉经济学原理的人都清楚,这6%的产量对煤炭市场的边际影响,却远超过6%。缺了这6%,煤炭价格将会继续上涨。事实上,市场看到政府关闭中小煤矿的决心,最近煤炭价格已经结束第三季度的回落而开始回升。 明年,政府可能会继续强化关闭中小煤矿的力度。目前中小煤矿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如果这些煤矿全部关闭,而市场对煤炭的需求不能以同样的比例下降,那么,煤炭价格就会继续在高位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两种结果:第一,中短期内,无人能够改变市场的供需格局,在市场需求的压力下,保留下来的煤矿必然会继续超负荷生产。而随着煤炭生产不断向国有大型煤矿集中,矿难也将向这些煤矿集中。第二,那些被关闭的煤矿,受到红火的市场的诱惑,随时可能偷偷恢复生产,也将继续制造矿难。 更关键的是,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不健全的。一方面,煤炭生产直接关系地方经济利益,地方政府缺乏严格监管的意愿,中央政府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决心会一层层衰减。另一方面,政府体制内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所以,行业监管部门的腐败现象相当严重,行业监管在很大程度上是失灵的。因此,实际达不到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贿赂办到证照。 这样,整个煤炭市场似已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由于需求旺盛,企业超负荷生产;由于缺乏监管,企业超负荷生产就变成不计矿工生命的疯狂投机;政府不得不关闭中小煤矿,但这可能使需求更为紧张,令保留下来的企业继续在监管失灵的环境下不负责任地生产。 遏制矿难,目前当然可以关闭部分生产条件最为恶劣的煤矿,但应当避免向市场发出供应将会大幅度减少的信号;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需要从长计议,从两个方向着手治本:一方面,放开市场,吸引投资。也就是说,推出煤矿开采权公开交易市场,降低外资和民营资本正规进入的门槛,借此增加市场供应,起码向市场发出缓解供应紧张局面的信号,以抑制煤炭价格上涨趋势。这一措施将减少企业超负荷生产的激励。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政府体制改革,有效地约束监管官员的权力,克服监管失灵,并激励监管官员诚实地承担自己的监管责任。而这两个措施是互为条件的。一个正常的市场离不开有效的监管,监管也只有在正常的市场上才能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