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谁把千万富翁“洗”成了“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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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0: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作者:辛木 在江苏省镇江市最高档的阳光世纪花园拥有别墅、进出开着豪华私家车、实际身价已超过千万,但就是这样的大老板,还想方设法将自己还原进下岗工人的队伍,以领取一张“再就业优惠证”,目的只是为了避税。仅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今年已经遇到了近百个这样的个体工商户(12月11日《海峡都市报》)。
看完这则新闻,我首先想到的是,“骂”富翁是没有用的。趋利是人的本性,富翁们不过是利用了制度的漏洞而已,需要反思的倒是我们的税收制度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制度,因为这些制度存在着让富翁们有机可乘的漏洞。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开办公司就可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这项制度的良好初衷毋庸置疑,但却在无形之中为那些并非实际意义上的“下岗职工”钻空子提供了制度支持,因为,这项制度在实施伊始就忽略了或无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有些早就事业有成的前下岗职工也可能持有该种证件。 漏洞之二,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实施优惠政策当然应该,但优惠办法和方式必须是具体的和细化的,单凭一纸优惠证就承载了这么多优惠政策,只能说明某些职能部门在这项工作上存在着“懒政”行为——既然规定“再就业优惠证”拥有这么多的优惠条件,就应设法保证持有者的身份真实才是。 漏洞之三,负责颁发“再就业优惠证”的劳动部门在证件的发放上不够严密,或是疏于调查和核实,或是与工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系。一个人有没有资格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对劳动部门来说,并非难于甄别,他们对于这张负载高价值的优惠证的颁发,明显地存在着资格审查不严、标准模糊甚至是乱发放的问题。富翁们争先持有“再就业优惠证”避税,是对目前再就业政策的嘲讽,更是对社会公平的践踏,作为造成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制度设计者们,在发现问题之后,就应该及时地修改制度环节,填补好漏洞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