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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主任7次受贿1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0:26 新世纪周刊

  民委主任7次受贿120万

  2005年11月14日,乐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原乐山市民委主任刘羽成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免代表职务。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而这个官员的落马也与王德军有着关联。

  据四川省检察院相关报告称,2002年下半年,王德军为感谢刘羽成在该公司收购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过程中的帮助和支持,先后4次送给刘共计50万元。同年10月,刘又因在四川金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修建杉木电站时提供帮助和支持,得到了该公司董事长何军两次送给的“感谢费”共计7万元。2003年下半年,四川东森集团事业

  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华也先后两次送给刘共计15万元,理由依然是感谢他在该公司修建五渡河电站时提供帮助支持。

  一个贫困县县长,居然能将一笔笔巨额贿赂“尽收囊中”!短短4年里,刘羽成贪污、受贿金额将近120万元人民币。此外,他涉嫌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也正在进一步查证。

  97人行贿县委书记

  关于田玉飞的犯罪事实是如何被发现的,在乐山当地流传很多个版本,其中流传甚广的一种说法是,2004年冬季,乐山市领导干部开始竞选,田玉飞很想当乐山市组织部长一职,于是田玉飞拿550万元去省里打点,后被纪检部门发现,因此东窗事发。知情人认为这是田玉飞案发的原因。

  “4天之内他就交待了全部受贿事实”,田玉飞的辩护律师万才建对记者说。

  12月2日,在乐山市三江汇律师事务所,万才建律师向记者介绍了田玉飞被“双规”以及刑拘后的一些细节。

  在万律师提供的田玉飞的卷宗上,记者看到,从1999年田玉飞任沙湾区区长开始到2001年任犍为县县委书记“双规”之后,短短几年时间就有97人百余次向其行贿,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不等。行贿人当中大到县长、小到科员,几乎县里各个部门均有给田送钱的。

  田玉飞在悔过书中描述了第一次受贿50万元时的情形,“一个个体老板从我办公室离开时,送给我50万元。我当时看着钱腿都发抖,这个老板拍着我的肩膀告诉我,‘三哥你别怕,打死我也不会说’,慢慢地收钱就成为了一种习惯!”

  “田玉飞案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案子,目前涉及了不少人,在定性上就是一个窝案。”乐山市纪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被双规的还有县里几位干部,尽管他们的涉嫌金额远远没有田玉飞大,但也都在几十万元左右。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相互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窝案,而且都跟东能集团多少有些关系。”四川省纪委某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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