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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向农村倾斜合乎现代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44 民主与法制时报

  张文

  1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 》,其“破冰”之音是“教育经费向农村倾斜”。

  其实,自从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后,历届政府都曾拿出钱来扶持过
农村教育。但我国教育经费 占GDP的比重一直没有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4%),农村教育经费更是少得可怜。教育经费严重“贫血”导致的直 接结果就是,农村教育资源日益江河日下:教学软、硬条件落后、师资严重不足、学生大面积失学成了一个令人痛心的恶性循 环。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在这种物质匮乏和政策缺失的背后,造就了越来越大、越来越深的城乡教育沟壑。

  尽管国家曾一度以“专项拨款”的办法来扶持农村教育,但这种无关“地方财政预算”的方式难以保证我国教育经费 比重的提高,难以保证农村教师工资的发放和义务教育所需的办学条件。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制定“政策规则”比“带钱下 乡”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可以这么说,之所以教育经费比重一直偏低,很大原因在于没有从制度上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各 自责任。

  “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倾斜”,对中国的百姓来说,出现这样的政策,的确有理由感动。这不仅仅是由于它触及了 一些较为严重且普遍的社会问题,给人们特别是农村贫困人群带来了解决问题、改善命运的希望,而且,“中央和地方各级政 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使教育经费能够稳步提高到“科教兴国”所需的比重成为可能,体现了一个亲 民政府勇于为民创建平等、和谐氛围的愿望和决心。

  只有让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充分地享受教育这块“

蛋糕”,进而参与到社会的竞争和建设之中,我们的社会才能健康 有序地发展。毕竟,一个和谐的社会不应有太多因为贫困而绝望的成员。因而,此次教育经费向农村倾斜,扩充的不仅仅是农 村人的权利,更是社会文明、和谐的终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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