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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不想打小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8:10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特约记者 恽薇

  本文背景:“一元律师”风靡中国。重庆、河南、上海、北京等地的律所相继推出“一元律师”服务。外资企业宗诚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推出“一元律师”服务规定,凡加入该计划的会员,个人须每天交纳1元钱的会员费(企业每天6元),即可享受以下服务:1.每天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2.免费出具律师函件(每年6份);3.免费审查、修改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
律文书(每年6份);4.会员要求律师提供代理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的,按当地有关部门或者本公司签约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标准七五折优惠收费。

  对此,百姓和律师议论纷纷,律协也有不和谐的声音,有的律协明确表示反对,有的律协则采取宽容的态度。

  “一元律师”是否有出路,确实值得商榷。中国最早实行“一元服务”的是沈阳汇丰律所,1993年曾经推出“八角钱私人律师请到家”的业务,但是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仅有10余个客户问津此事。不管是出于公益目的还是炒作,这类事情的结果仍然充满变数。

  但是,这折射了一个事实,今天,普通百姓想寻求律师们的专业服务很不容易,巨大需求与较高和缺乏规范的收费标准形成了巨大反差。

  带着“律师为什么不想打平民官司”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你觉得我该打平民官司?

  刘先生 北京A律所律师

  A律所在北京算是一家大所了,刘律师从山东一来到北京就在A律所执业。在老家,他一年想落个三五万块钱都不容易,而在北京,第一年的收入就超过10万,第二年则超过了20万元。

  “你问我为什么不打平民官司?”他抽着烟,反问记者:“你觉得我应该打平民官司?”

  见记者无法回答,他呵呵一笑说:

  “你仔细想想,如果为了打平民官司,我干吗要到北京来,老家的官司99%都是一般的小官司。男人活着为什么,不就是为了野心和抱负吗;当律师图个什么,不就是金钱和名气吗。你告诉我,打平民官司最后可以捞到什么?哪个律师要是告诉你他打官司只是为民请命,追求正义和公正不追求什么回报,基本上是在瞎扯和骗人。根据我的了解,那些所谓愿意为平民打官司的人,不如说是为出名的平民打官司更合适。这些人做马家爵案这样的案子,捞不到钱,却可以捞到名气,而捞到名气,不就是捞到钱了?

  律师不是不追求公平和公正,他追求公平和公正的表现方式就是给自己的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这种法律服务绝对不应该是免费的。因为,律师也要养家糊口,也要买车买房,也要过体面的生活,也要在业界树立良好的声誉。假使想实现这种目标,显然替平民打官司是不成的。我也可以打平民官司,但前提是我自己没有生活压力,自己只想进行一些公益性的活动。”

  大案对实现理想有帮助

  张先生 北京B律所律师

  B律所是一家中等规模的律所。张律师工作刚一年,他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给该律所的合伙人王律师当助手。

  对记者的问题,他的答案是:“我刚毕业,是来学东西、积累法律实践知识、积累人际关系的。做大案子无疑对自己的这种想法最有帮助。那些小案件,具备一点法律常识就能够处理了,找一个接受过多年法律专业教育的人去处理这种案件,是不是显得有些大材小用?所以,首先我现在和将来都不会接一些小案子,其次我也不希望我的老板做小案子。我相信,这也是我老板的想法。”

  什么平民业务不平民

  杨女士 北京C律所主任、律师

  杨律师是一位中年女律师,穿着入时,快人快语。她和她的儿子一起经营着C律所。规模虽小,据说业务不错。

  她的一番话颇让人深思:“什么平民业务不平民业务,都是你们媒体造出来的概念。除了一些身份特殊的人和行政诉讼官司,剩下的不都是平民业务。只要你给钱,只要你给的钱和我们提供的服务相符合,我们一概欢迎。如果你无法提供报酬,我们也可以做相应的案件,这叫法律援助。但是这种情况应该很少,要不我们就只好喝西北风过日子了。”

  小官司打得很累

  潘先生 山西某律所原律师,某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

  读博士之前,潘先生在一所学校教书的同时,做兼职律师,“做的都是一些小官司”。

  “如果我博士毕业后还要做律师,我绝不会再回从前那家律所执业。报酬不多不说,你很难给他们讲清楚你到底给他们服务到什么程度才是合适的。在他们看来,律师接手了某个官司,那么这个官司如果他们不占理,就应该赢;如果他们占理,就要赢得漂亮。他们不知道,打官司的时候,除了赢和输还有平局,除了情理上的道理还有法律上的道理,除了表面的结局还有实质上的博弈。总之,既然付费了,那么律师是必须要赢的。其实,该输的官司输得少一些输得漂亮一些,律师也是尽力了。可是,怎么给他们说呢,说法律术语不懂,说大白话他们又认为是开玩笑。”

  潘先生说,打这种小官司他打得很累。下了班他一个人蹬着自行车到各个当事人家里苦口婆心地“讨”代理费是常有的事,有的人家是真拿不出来钱了,有的人则是耍赖。来北京前,如果不是在北京当律师的同学信誓旦旦地给他讲,他从来没有想到,律师除了诉讼代理费,还能让当事人报销餐费和交通费。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1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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