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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征收车辆拥挤费之议应当缓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9:11 南方都市报

  社论

  本地媒体先后报道说,广州为了治理交通、调节车流,已经开始研究开征“交通拥挤费”,“可能对行经塞车热点地段的车辆”征费。虽然物价部门一再强调,这一项目目前还处在调研阶段,但立项调研的动作也说明,在广州道路交通日益堵塞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已经在动收钱的心思了。

  征“拥挤费”不是不可以,调研更是必要程序。而就目前媒体披露的点滴信息,以及不久前杭州市也表露正在研究征收”道路拥堵费”而引发民众激烈讨论的成果来看,有几点疑问值得事先提出来:

  第一,调研阶段既然已经开始,普通市民,尤其是车主市民,显然希望对调研的形式及内容有所了解,甚至有所参与,得到陈述自己利益及见解的机会。

  第二,收费问题,固然最终是要由物价部门来公布,但车流调节,根本上所涉及的乃是交通治理的问题,交通部门在调研项目中只怕应当担任着重要角色,那么有必要警惕此中也出现“越便于管理越好”的衙门倾向。

  第三,城市交通的塞车热点,情况复杂,有旧城条件不足的因素,也有新城规划不当的结果。媒体举例点出调研征费的一个场所是天河体育中心,无疑正处于新城区之中。对于这类塞车热点征费治理,就等于是

城市规划部门失职却要部分市民“埋单”,岂能令人服气,又何能让人心甘?

  理性而建设性地讨论、调研“拥挤费”,需要达成这样一项共识:对于以提供社会公共产品为己任的政府来说,动用费用杠杆调节事项,无论在哪个领域,都只能成为最后的手段与办法。具体到交通堵塞问题上,只能在其他的交通治理手段穷尽而情势依然严峻的局面下,才可动用征收“拥挤费”的法宝。

  说征“拥挤费”是法宝,是因为新加坡、英国等国家的经验证明,这个方法是能够起到效用的。但不要忘记,新加坡与英国伦敦等城市,正是对交通治理进行了足够的深耕细作之后,才最终采用了征费的手段。而即便如此,例如香港、日本东京这等道路资源同样紧张的城市,却还坚持不动用最后的招数,而是通过不断改进交通治理技能来化解紧张局面。

  因此,对于广州是否开征“交通拥挤费”,最需要调研的,乃是这样一个问题--广州的交通治理是否已经达致一个高度精深的极限,于收费之外是否确实再无其他方法来解决困局。相信对于驾车行驶在广州市内、屡遭塞车之困的市民来说,无法对这个问题回答一个”是”字。同样以天河体育中心为例,在车流量之外屡屡导致大塞车的更有几个因素:一是由东向西方向受天河立交红灯时间过长而影响;二是由西向东方向在天河城站停靠上落客的公交车太多;三是由西向东方向在体育东路路口左转车辆多而绿灯时间短,而且两条左转车道的设置往往令直转车辆也不明就里而卡在其中,发觉错道之后再右向变道,势必严重阻滞直行车辆的畅通。

  而上述的这些因素,显然首先还是需要交管部门舍得花费智慧与力气先从站台、路线、红绿灯以及指示方法等项目的设置上努力作为,使之达致最大限度的畅通能力。例如,天河城的公交站,虽然已经设置了港湾式公交站,其实不妨效仿番禺洛溪新城的公交站,设置在偏离主干道的空阔处。一个相当值得提出的现象是,在天河城上落乘客之后的公交车,要在体育东路左转,显然便会在这段短短的天河路上自右往左连续变线,一路上往往要造成几条道内的车辆无法动弹。这一塞车的因素,只怕也是需要在收费之外另寻技法的。

  广州大小道路交错,立交广布,桥梁叠架,而车辆在近年来增长迅猛。天河体育中心的复杂状况与困境,在广州的新老城区,其实都颇具典型性。开解这样一座城市的交通难题与新题,其实主管部门在掘深治理技术上的尝试与努力,还远远不够。“交通拥挤费”,莫要遮蔽了这些尝试与努力的价值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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