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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学部制重启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3:53 新京报

  此次公布的《章程》,并未透露获选学部委员将获得的待遇。而按两院院士制,不仅可以获得中央财政的额外津贴,还可以将在科研经费上得到优先安排。

  社科院设立院士制度让学者们呼吁了多年。一种观点认为,社科院由于面临着研究经
费的紧张才力推此计。

  学界公认的事实是,作为国务院旗下的一个事业单位,社科院既无法获得像职能部委的行政权力,也无法获得知名高校的专项财政拨款。

  “不像许多大学,这里既没有‘终身教授’席位,也没有‘长江学者’、‘紫江学者’之类的高薪职位。”社科院研究员徐友渔指出,社科院的经济和其他待遇条件与大学相比差距太大,也是人尽皆知的事实。

  社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3个二级预算单位(含2个代管单位)的预算组成。

  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

审计署对社科院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当年所属38个二级预算单位代编代报预算草案,涉及金额2.47亿元。另有32个所属单位违规开设43个银行账户。

  2004年,社科院40个二级预算单位违规将2002年以前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挂往来账,少反映结余资金2294.99万元。

  资料显示,社科院前身为195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77年,哲学社会科学学部从中国科学院中分离单列为中国社科院,社科界学者由此无缘学部委员增选。如今健在的学部委员仅余骆耕漠、于光远、季羡林数人。

  1990年,国务院在批准中国科学院增选学部委员的文件中曾明确指出:“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的有关问题,将另行组织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提出办法。”四年后,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事实上,中国社科院对地位的提升表现出重望。早在2003年初,该院年度工作会议上,副院长李慎明就谈到,“2002年在研讨人才工程时,我们曾提出……恢复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实行与自然科学院士大体相同待遇的做法等……关键问题是所需经费从哪里出?”

  今年1月18日,社科院2006年度工作会议上,常务副院长冷溶称,“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是中国社科院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而此次重启社科院学术委员制,并非一时决定,而是进行了近两年的准备工作。一个契机是,2004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其中提到,要“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

  随后,社科院开始着手相关报告的准备。

  2004年3月1日,该院党组会上,陈奎元院长提出,要研究社科院发展思路,提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具体意见,向中央汇报。会议决定,由副院长江蓝生同志牵头起草相关报告,这一决定经请示得到中央批准。

  起草工作即展开。初稿产生后,社科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研究所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各方面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

  据社科院网站资料,2004年1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做出指示,要求由中宣部主持召开协调会,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研究该院报告,商讨如何解决该院的困难。

  次年2月5日,李长春亲自前往社科院调查研究。3月31日,上述报告最后定稿。5月19日上午,中央领导听取了该报告并进行了回复。

  报告提到,要重点资助三类,一共70个二三级学科。此外,在学科体系创新方面,“我们在报告中提出了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就是在学科片的基础上要组建本院学部,进一步整合相关学科力量,强化重大综合性研究的组织协调机制。”

  此次公布的《章程》,并未透露获选学部委员将获得的待遇。

  而按两院院士制,不仅可以获得中央财政的额外津贴,还可以将在科研经费上得到优先安排。

  “但是,解决穷酸问题可以用其他方式,最好不要轻易动用学部委员或院士的名目。”社科院研究员徐友渔并不讳言其中的权利之争。

  社科院士制的过渡?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科学,前者是院士制,后者却没有,这不公平。”

  开始于去年12月的这次推选,被外界广泛认为是向院士制度的过渡。《人民日报》去年12月23日的报道亦称,“这意味着今后中国社科院也将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一样,拥有自己的院士”。

  据《章程(草案)》,学部“是院务会议领导下的学术指导、科研组织和协调机构”。学部的职能包括审议该院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对学术研究、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开展战略性、综合性问题研究,组织协调跨学科和多学科研究,加强研究所及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与合作;接受国家委托,组织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科学研究,为国家决策提供学术咨询和智力支持,等等。

  “社科界评选学部委员以及设立院士制在业界讨论和提议了多年,这次社科院内部推选学部委员,算是迈出了一步。”2月10日,宋林飞接受采访时说。

  这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自1998年开始便多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递交提案,呼吁在社科界设立院士制。

  宋林飞谈到,他不是最早提此建议的人。“最早的是费孝通、北京大学前校长吴树青、人民大学前校长黄达等人,他们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就在内部有过提议。我和他们谈到此事时,他们表示自己早就提过建议了,年轻学者可以继续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副秘书长何秉孟,也曾多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案,其表述亦为“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

  何秉孟的观点是,“院士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学术制度,目前世界上设立院士制的国家大多把社会科学领域包括在内……哲学社会科学界强烈呼吁尽快批准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我们认为,目前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的条件基本成熟。如果马上设立院士制度还存在某些困难,可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恢复学部委员制度,为今后过渡到院士制度奠定基础。”

  2月9日,社科院新闻办负责人张大伟告诉《新京报》,“这仅仅是社科院内部的一次评选,并不涉及外部”,他提到,媒体所称的“向院士制度迈进”的说法值得商榷。

  不过,宋林飞认为,在社科界设立院士制是大势所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科学,前者是院士制,后者却没有,这不公平。”

  一个特例是,社科院教授李京文目前已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他因主攻技术经济与管理而获得申请资格。

  宋林飞认为,此制度的过渡可分两步走完,第一步应扩大范围,在全国的社科院系统,地方社科院、高校等有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地方来进行全国性的选拔;第二步就是像“两院”一样,将学部委员转为院士。这个过程也不宜太长,建议三到五年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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