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限制体重能够反贪引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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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3:34 重庆晨报 | |||||||||
政协特邀委员缪寿良关于“控制公务员的体重,以防其大吃大喝”的建议一出,立即引起争议,双方观点针锋相对。 限“官肚”不如防贪欲 官员体重超标、官员大腹便便与大吃大喝没有必然的联系。常识告诉人们,一些人
而反观一些对大吃大喝、挥霍成性习以为常的人,乃由于加强体能锻炼和均衡营养,体重也可能并未明显超标。 可见,“限官肚”难以掌握。假若专门在官员体重方面做文章,就容易给那些大吃大喝者混淆过关。因此,与其“限官肚”,不如防贪欲。本报综合 体重大小≠官德优劣 公务员体重超标的“源头”真的就只是“大吃大喝”么? 我们不应忽视公务员的职业特性,公务员的主要工作就是等级制体系下的照章办事。 那么,“照章办事”不可避免的就是长期的伏案工作,是不是我们又再借鉴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给公务员进行职业伤害补贴?或者给每个政府机关专门拨款兴建一个健身室? 在我看来,我们倒是应该更加关注一下公务员的身体长期的“亚健康”,而不是在“体重”上面大做文章。 缪寿良委员重视“官德”治理,这没错。但“官德”与“体重”的联系,是不是有些隔靴搔痒? 体重反腐荒唐不在提案者 缪委员之所以提出“以体重控制公款吃喝”建议,很大程度上并非不知道“不可行”,而是出于苦思不得解的无奈。 就治理公务员公款吃喝,国家下发过多少通知,政府出台过多少文件,地方有过多少土办法,两会上代表委员又对此提出过多少专题性的议案提案了,治理方案甚至具体到了“限制几菜几汤”的程度。 公款吃喝并非只是中国官员的喜好,天底下的官员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许多国家就能有效得到约束呢?一言以蔽之,如果公共财政能实现民主约束,公款吃喝就没来源了。 限制体重有自警作用 公款大吃大喝和公车代替所有出行,是公务员超重的重要因素,限其体重,就是限其公款消费。超重的公务员不一定都有“腐败肚”,所以我们又强调视情而定,分类“指导”。 为什么不可以将其保持体重作为一项要求?若有了相关的规定,当他们大吃大喝或整天坐在办公室里的时候,可能就会想到因此而产生的超重后果,从而发挥一定的自警作用。 限制公务员体重,表面看有点苛刻,但为何不可以作为一种尝试?缺乏具体而又现实的内容,道德建设必会形同虚设,制度建设也会大打折扣,黯然失色。 公务员群体性发胖不正常 浙江省曾经对部分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体质检查,发现三分之一的公务员体重超标,腹部肥胖,下肢力量较弱,心肺功能较差……实际上,公务员超重的情况,在很多省份都是普遍现象。 一两个人肥胖或许是个人因素造成,无需大惊小怪,如果一个群体中普遍呈现体重超标问题,就一定存在某种共性的因素。谁又能说,公务员们的体重问题与其工作性质以及生活习惯等没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缪委员提出的这个建议看起来自然有些荒谬,与常识不合。但提出这个问题,展示这个现状,然后在批判和叫好的辩论中不断完善。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