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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52 北京政协网

  北京是一个特大型资源消费城市,能源对外依存度高,供求矛盾突出。由于住宅建筑、公用建筑规模大,采暖、空调、照明耗能惊人,高耗能、重污染、巨量的资源浪费现象较为严重。据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统计:2004年北京的能源消费总量为5085万t标煤,比2003年增长11.3%。建筑能耗约占全市能源消费量的30.2%,达1536万t标煤。

  民建市委组建课题组,就本市的建筑能耗现状展开调研,试图就进一步落实科学发
展观,全面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一、北京市建筑节能现状问题

  建筑能耗的定义是:使用中的建筑物在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炊事、照明、家用电器、电梯、通风等方面所消耗的能量。建筑能耗不包括建筑材料生产中所消耗的

能源(即建材能耗)、建筑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能耗和施工能耗。

  1、建筑节能工作着手早、起点高,在国内位居前列

  政府高度重视,为保障建筑节能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全方位的保障。1988年开始,先后制定了三个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尤其是2001年8月发布国内第一个关于建筑节能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4年率先推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2005年发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成立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政府还投入专项基金,支持科研和技术改造项目;先后发布了四批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于2004年底成为国内第一个不生产粘土砖的省级行政区。新型建材应用量和应用比例也在全国居于首位。

  截至200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1.2亿平方米,占全国同期建成节能住宅的37%。其中符合节能50%设计标准的住宅有6000万平方米。燃料结构从以煤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天然气、煤气为主,集中供热点发展到了近百个,供热效率、污染程度、空气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目前初步完成热计量试点工作,价格、缴费方案也正在论证过程中。

  2、建筑节能与时代的要求存在差距

  北京市的建筑节能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要落实“绿色、人文、科技”奥运的理念和实现率先实现现代化更是任重道远。

  北京市处在建筑高峰期,每年开复工上亿平方米,对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都是巨大负担;改用清洁能和热计量收费改革处理不当会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于缺乏实质性经济鼓励政策和必要的资金支持,公用建筑节能改造停步不前;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热计量收费制度滞后影响了建筑节能的正常发展,成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障碍;能源结构不合理,供热管理体制混乱,供暖系统运行效率比较低。

  二、推进北京市建筑节能的对策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北京市十一五规划建议稿提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5%。我们要从关系全局的高度上来看待建筑节能工作,充分认识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全面推进我市的建筑节能,我们建议:

  1、加强规划指导,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

  建议市政府将建筑节能作为贯彻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十一五”工作规划中。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摸清情况,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制定有效对策和实施步骤。在国家能源法和本市实施节能65%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标准图集、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建立节能建筑评定体系,规范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市场。

  2、理顺各方关系,建立权威协调管理机构

  建筑节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协调工作量大,建议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建筑节能领导委员会,各区县也应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协调关系,明确职责。同时健全执法机构,建立以政府监督考核为主,对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采取以人为本,定规划、定任务、定资金、定效益,并与企事业单位自我考核相结合的建筑节能检查监测分成体系。理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二者的关系以及供热体制改革与墙体改革协调推进的关系。

  3、建立专项政府基金,出台经济鼓励政策

  建议建立财政预算建筑节能政府基金,专项用于旧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供暖收费制度的改革以及建筑节能政策的制定和技术调研、科研开发、试点示范等。

  制定相应的经济鼓励政策,通过减免税收、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建筑节能的开发应用。加大对建筑节能相应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从科研和项目经费中拨出专款用于建筑节能工作。鼓励新能源、清洁能源等的应用研究,搞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

  4、尽快启动节能改造工作,推进城市供热收费体制改革

  对于新建筑必须严格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消耗高、污染重、水平低的落后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分批淘汰或节能改造。对量大面广的既有建筑,可结合热价改革(多耗能的单位、住户多交能源费)筹集资金。按产权单位、住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各1/3的比例分摊。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出改造期限,对超出最后期限的,征收能源特别消费税。

  加快城市供热收费制度改革的步伐,制订合理的热价管理和收费办法,使职工供暖货币化、商品化,改暗补为明补,并加大对采暖供热系统实施分户调控室温,以及按热量计量收费工作的力度。

  5、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建筑行业的效率和效益,推动能源构成、来源多元化

  建立鼓励应用技术面向市场、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的新机制;要研究和制定有利于建筑节能科技进步的技术和经济政策,鼓励在科技方面加大投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加快推广行之有效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开发建筑节能设计软件;抓好试点的示范榜样工作,起到由点及面的普及作用。注重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

  6、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大力开展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倡导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的观念。坚持政府带头、领导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共同建设资源

节约型社会

  推行建筑节能标准是一项社会工程,广泛开展建筑节能标准的宣传和科普教育,提高广大的市民对本市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参与和监督的自觉性;加强建筑节能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节能意识、节能技术水平以及贯彻建筑节能标准的自觉性。

  今后五年是建筑节能重要战略机遇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对推动本市的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落实

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本市的建筑节能工作。

  相关专题:北京政协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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