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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化隔离地区保护农民利益问题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48 北京政协网

  一、朝阳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基本情况

  朝阳区位于北京市城区东部,区域总面积470.8平方公里,总人口252万。其中农村地区375平方公里,共有20个乡(地区办事处),163个行政村;现有常驻人口49.1万人,流动人口80万人,农户7.7万户,农业人口16.6万人;农村劳动力9.9万人。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朝阳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定位,我区制定了以奥运、CBD、望京电子城三大功
能区带动全区发展的战略方针,农村城市化进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各项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农村城市化综合实现程度达到92%。

  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成效显著。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总面积240平方公里,规划绿地面积125平方公里。其中朝阳辖区内绿化隔离地区面积111.46平方公里,规划绿地68.55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绿化隔离地区总面积的46%和规划绿地面积的54.8%。涉及17个乡,21.5万人。截止到目前已搬迁、关闭企业2959家,腾退土地1533公顷,拆除旧村1013.7公顷,累计完成绿化60.2平方公里,完成全部绿化任务的88%,2006年计划完成绿化3000亩。自2000年至今,先后建成28个绿化精品工程,形成3个超万亩绿化板块,连续四年被评为“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先进区”;农村新村和商品房累计实现开工面积1374.4万平方米,占已批总建设面积的67%;竣工887万平方米,完成已开工面积的65%;4.6万户、9.7万农(居)民搬迁上楼,完成总户数的43%、总人数的45%。2006年力争实现开复工449.7万平方米,竣工118.3万平方米,实现7000-8000户、1.5-1.8.万人搬迁上楼;目前,建立了南磨房乡紫南家园、来广营乡朝来绿色家园等9个农民新村社区,奥林匹克花园、美然动力等10个居民社区,小区绿化率达到31.6%以上,实现了由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的过渡。同时,已在两个乡开展了农民新村房屋

产权证试点工作,明年将逐步展开;修建改造农村道路292条,新建、更新水井和水处理设施129处,建成豆各庄和楼梓庄两个集中供水厂,全面完成农村地区低压电网改造工程。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按照“组团式规划建设,板块式经济发展”的思路,全面优化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充分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区域经济特色优势。第一产业重点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绿色产业。第二产业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服装研发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文化体育、休闲旅游、仓储物流、汽车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出台了《朝阳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构建六大组团、建设九大经济板块、打造八条特色产业链,全面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4年,实现经济总收入352亿元,增长18.4%;实现利润总额27.8亿元,增长16.7%;实现辖区税收39.6亿元,增长31.5%。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由1999年的5.6:42.3:52.1调整为1.1:36.1:62.8,实现了由一产向二、三产业的延伸,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带动二、三产业优化升级。2004年农民人均劳动所得达到12162元,连续五年名列全市第一。2000至今,建成开业重大经济项目129个,引进资金50.6亿元。2006年,农村地区续建、新建项目33个,总投资83.6亿元,预计建成后年实现收入45.4亿元,税金2亿元,提供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5300个。

  二、朝阳区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推进“四位一体”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维护农民利益长效机制

  根据农村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确定了“土地确权、产权改革、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四位一体、系统推进农村改革的思路,从源头上形成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长效机制。一是圆满完成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农村20个乡、16.8万亩农用地、16.6万农业人口,累计确利总额达939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增加500元以上。二是按照“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增加总量”的原则,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保障改革中农民利益不受损。奥运村乡完成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管庄乡启动资产处置工作,高碑店等六个乡已经制定资产处置方案。三是抓紧实施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5年实施培训1.46万,实现转移就业6500人。四是按照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逐步过渡的思路,采取“一步到位、就业促保障和农保积累资金”三种主要形式,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向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并轨。

  (二)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地区稳定发展

  区政府专门成立解决农村地区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下大力气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和地区发展的四类重点问题。一是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双方共赢”的原则,解决沉积13年的京润水上花园别墅项目问题。目前,京润水上花园别墅项目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规划调整获得市规划委同意,开发商1.7亿元资金已经到位,人员安置工作正在进行,预计明年项目重新启动。二是积极争取政策突破,将未纳入政府保障范围的超转人员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区政府已经出台了专门政策,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三是按照“谁占地、谁补偿”原则,解决市政道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未补偿问题。目前道路征地补偿款2.89亿元已全部到位。四是按照“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解决供销社、粮店系统等商业网点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问题。目前,开展了东坝试点工作,预计年底前出台相应政策。

  (三)全力协调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氛围

  卫生事业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覆盖范围逐步拓展,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得以解决。农村地区除部队医院外,现在三级医院1家(民航总医院),二级医院1家(航空中心医院),具有乡卫生院职能的医院22家,村卫生室11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个。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办学条件和设施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办学水平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初见成效,已经建成幼儿园15所,中小学83所。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文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层文化工作不断加强,“五月的鲜花”、“社区一家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已建成文化室196个,文化广场144个,社区达标图书馆25个,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涌现出高碑店、来广营等首都环境优美乡镇和东风、将台、洼里、平房、石各庄、东坝、三岔河村等首都生态文明村。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绿化用地征地问题

  执行20号文件的乡,绿化不征地、不转工,只享受每亩5000元一次性绿化补助(包括腾退、苗木、水利设施建设、绿化工程费等)和三年的管护费用,原有土地变成绿地。我区执行20号文件进行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乡12个,规划绿地总面积73862.07亩,涉及农业人口79588人。农民失去土地,就业困难,农民利益无保障,直接影响到农村城市化进程。

  建议:一是所有规划绿地征为国有,对农民转居、转工,委托开发建设单位实施绿化建设和管护,为农村城市化奠定基础;二是以租地形式完成绿化带建设,由市、区两级每年拨付占地补偿费,补偿标准500—1000元/亩,以确保农民的根本利益;三是将四环路、五环路等城市重点道路两侧永久绿化带征为国有,农民转居、转工,绿化带由专业部门进行养护管理。四环路涉及我区太阳宫、将台等6个乡,占用集体土地实施的永久绿化带,面积为2638.95亩。五环路涉及我区洼里、来广营等10个乡,占用集体土地实施的永久绿化带,面积为4786.5亩。

  (二)新村建设问题

  资金不足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执行20号文件的乡由于新村区位不同,商品房销售价格差异较大,在建设成本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导致区位不占优势的地区商品房获利较少,1:0.5的政策难以平衡新村建设和农民拆迁资金,资金缺口较大(小红门、来广营、常营等9个乡新村建设资金缺口约44.5亿元),这已经成为制约新村建设和农民上楼的因素。二是剩余农民自住房转商政策、程序问题得不到落实,影响各乡开发资金回笼(南磨房等5个乡需转商的剩余农民自住房面积为134.34万平方米,目前,已批转商面积54.14万平方米)。三是农民上楼资金贷款渠道受阻,没有担保能力,各乡用于农民上楼拆迁资金周转困难。

  建议:1、结合北京市控规调整,统筹安排,根据各乡资金缺口的实际,市政府以个案形式批准增加商品房面积,以达到农民自建房资金平衡。2、市政府尽快出台农民新村剩余自住房转商相关政策,加快各乡资金回笼。3、市财政能否多渠道争取贷款,用于农民上楼拆迁资金周转。

  户口解决问题。户口解冻后,新迁入人口加大了各乡原有拆迁政策的实施难度,现有农民自住房面积不足以满足新增人口的需要,再加上绿化隔离地区原有人户分离的人口,给各乡的自住房安置带来较大压力。

  建议: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乡的实际困难,按户口解冻后的实际人口相应增加农民自住房和产业用地的面积。

  项目规划调整问题。受安置人口、用地政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生活居住条件等因素影响,部分乡新村项目规划与实际需要脱节。建设用地总量不足,直接影响新村建设进展。目前,常营、王四营等5个乡的新村建设因规划原因急待调整。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结合机遇期调整,加快规划调整审核速度,尽快落实增加积率和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大市政建设缓慢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临时用电影响农民生产生活。据统计,有常营等8个乡的农民新村仍在使用临时电,供电能力低,成本高,安全性差,增加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负担。二是统建基础设施由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进度相对缓慢,影响了农民搬迁上楼、旧村拆除等工作顺利进行。如来广营乡北苑西路,2000年完成道路规划,2003年完成路由内地上物拆迁,直到目前仍未启动。

  建议:一方面由市区财政按照实际支出对新村用电设施改造给予一定补贴。另一方面由市有关部门牵头,加大农村地区市政基础建设的协调和建设力度,制定计划,切实解决统建项目缓慢问题。

  (三)产业项目发展问题

  集体土地出让问题。绿化隔离地区产业用地主要是用于解决农村地区劳动力安置问题,按照新的土地出让政策,用地单位需通过招、牌、挂途径取得土地,使得集体土地开发成本过高、可操作性较差。土地全部出让后,地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受土地政策影响的项目如:平房东方盛城项目。

  建议:协调市土地、规划部门,对于由乡政府投资开发或合作开发、符合规划、受土地政策影响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产业项目,在不征地、不改变集体土地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出具体意见,免走“招拍挂”的出让程序;或者针对此类特殊情况,出台较便捷的操作办法,以保障过渡时期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规划机遇期调整问题。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受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用地政策、历史遗留问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部分用地现有规划性质与实际建设需要脱节,产业用地面积少、启动条件差,急需进行调整。受此影响的项目有北京五方家具家居广场、北京世界服务生产研发中心。

  建议:依据各乡规划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北京市中心地区控规修编工作,加大与市规划委及编制单位的协调力度,力争各乡提出的规划调整方案尽快得到论证和落实,推动经济项目的发展。

  未确定规划的外四乡产业发展问题。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规划未确定,影响产业项目建设。金盏、崔各庄、孙河、黑庄户等四个乡受北京市控规修编的影响,目前仍乡域规划未确定,导致部分经济项目办理相关手续进展缓慢。

  建议:请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外四乡规划审核速度。在规划未制定的过渡期,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项目,以个案形式向市有关部门报批。

  绿色产业项目建设问题。一是绿地内按绿化面积,允许有3—5%的用地指标进行绿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比例低、面积小。二是项目建设限制严格、准入标准高,一些与绿地环境并无矛盾的项目审批困难,增加了以绿引资难度。三是项目审批速度缓慢,影响建设进展。如东坝北京世纪艺术城、来广营北京朝来森林公园度假村。

  建议:一是根据需要规划绿地内绿色产业项目3—5%的建设用地规模,统一采用上限,即按照5%安排配套设施用地;二是规划绿地内建设的绿色产业项目,除政策明确禁止的

房地产开发、住宅及工业项目,其他性质的项目原则上均允许进行建设;三是将绿色产业项目规划意见书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保留企业升级改造问题。我区共有绿地内保留企业72家,占地面积1372亩,建筑面积40.6万平方米,安置本地劳动力4191人。这些企业基本上已按京总指发[2002]4号文件要求,在2003年底前完成绿化美化改造。到目前即未验收,也未明确手续认定程序,保留企业内部升级改造问题无法落实,多数企业处于维持状态,还有部分企业被卫星遥感拍到,由于没有相关手续,面临发展无力或被拆除的危险。

  建议:尽快明确保留企业的升级改造程序问题,通过企业重组、招商引资,允许保留企业在严格按照总指发[2002]4号文件标准实施绿化改造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原址、原建设面积翻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充分发挥保留企业作用。

  (四)中央、市属、军队企业、宿舍占地问题

  我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范围共有148家中央、市属、军队企业,其中占用集体土地建宿舍的92家,涉及宿舍49123间,居民6936户需实施搬迁调整。148家企业总占地面积2644亩,其中规划绿地内125个,规划产业用地内6个,规划市政用地内5个,新村建设用地内22个。以上单位占地直接影响到当地实施绿化、建设新村及产业项目启动,乡政府即无能力、也无责任对此类企业进行安置。

  建议:一是尽快出台相应搬迁政策。二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绿地、建设用地、产业用地规划。以解决中央、市属、军队占地问题,减轻各乡压力,促进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顺利进行。

  (五)农民社会保障政策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任务重、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部分政策需要有所突破。如农民整建制转居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的政策、农民工退休后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及解决政策性转居人员、隐性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政策,2004年7月1日前已批征地项目超转人员政策等。

  建议:协调市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对整建制转居农村劳动力,补缴趸缴城镇

社会保险费用后,直接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农民工缴纳符合年限要求的保险费用后,可以与城镇居民采取同样的享受保障方式(按月领取)。对政策性转居和隐性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议按照解决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障的方式加以解决。对2004年7月1日已批征地项目超转人员政策,建议按照原标准缴纳费用后,纳入政府管理范畴。

  相关专题:北京政协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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