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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约和她的姐妹们:婚姻困境中的云南拉祜族村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15:14 南风窗

  □马健雄

  2005年春节后,住在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班村的拉祜族老汉扎母,收到了女儿从浙江松阳村寄回的信:

  “爸爸妈妈,我很想念你们,我们隔山隔水不隔心,我的心每天晚上做梦的时候就
跟你们在一起。爸妈你们不用担心我,我这边过得很好,不穷吃不穷穿,想吃什么就有得吃,但是我有得吃时就想起我的女儿,我最当(担)心她,我害怕以后也见不到她,爸妈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该怎么办?你们想想办法告诉我好吗?他们这边说要我生小孩,但是我很害怕,妈妈你不在我身边,没有人照顾我,所以我决定不生给他……”

  扎母的女儿娜约今年22岁,春节前,她不辞而别嫁到了浙江农村。这并非娜约的第一次离家,为了追求衣食无忧的生活,她付出了很多代价,现在她可以“不穷吃不穷穿”,但这就是幸福了吗?

  娜约的出走

  10年前我到班村时,娜约才上四年级。从1995年开始,我到云南澜沧县的拉祜族山区,以班村作为长期的观察点研究拉祜族社会文化,断断续续来往于班村与昆明、香港之间。每次到班村多则住上一年半载,少则10天半月,历时10余年。

  记得1995年夏天,有一次我与孩子们在晒台上聊天,12岁的娜约绞尽脑汁地跟我解释拉祜族的“波”的含义 (汉译略相当于“福”):“波”,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很重要的力量。有了“波”,就有吃有穿,不会受穷,“波”也是可遇不可求的运气。对于当时的她来说,能有1角钱买甘蔗吃就是有“波”了。

  小学毕业后,娜约到村里的茶叶初制所揉茶。村后山坡上有200来亩茶地,是乡供销社投资的扶贫项目,村民们从供销社承包茶地,采茶后按每斤1~2元青茶的价格交给茶叶初制所,这是村民唯一的现金收入来源。娜约在制茶所干了3年,这期间结识了一个到村里修建扶贫水利工程的外地汉族小伙,但工程结束后,小伙子走了。

  两年后,娜约与邻村小伙结婚,次年生下一个女儿。婚后的生活简单平静,似乎一切都在重复着上一辈拉祜人的轨迹:种田、放牛、采茶。女儿1岁半时,那个曾经与娜约相好的修水利的汉族小伙子突然回来找娜约,对她说:“跟我走吧,你们拉祜族生活太苦,女人要像男人一样耕田种地。我们汉族地方的女人只要在家里看孩子做饭,不愁吃、不愁穿,享不完的福。”娜约怀着投奔幸福的憧憬,留下1岁半尚未断奶的孩子,跟小伙子走了。

  娜约出走之后,家里乱成一团,四处找寻都没有结果。一个月后,乡派出所接到电话:娜约被云南镇雄县某乡派出所收留了,要娜约的爸爸扎母带上2000元路费把她领回来。扎母家里一贫如洗,哪里凑得出2000元!家里唯一的耕牛卖掉,也只凑了800元。后来在镇雄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出走两个月的娜约,终于回到了家。

  娜约回来后,事情的经过才清晰起来:小伙子利用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乡的娜约的天真,把娜约骗到镇雄,准备以4000元卖给人贩子。他先把娜约安顿在自己家里,娜约才知道原来他早已经娶妻生子,自己受骗上了当。正当小伙子把她转手交给人贩子、数钱交人之机,人口普查工作队恰巧来到家里,娜约机警求救,工作队才把她送到乡派出所,这才得以脱险。

  后来我回到班村,听娜约讲述这段故事时她目光木然。回想起几年前为我解释什么是“波”时,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娜约,对生活的要求其实简单到只要有根甘蔗吃就满足了。

  虽然受骗被拐,娜约并未就此放弃对改善生活的追求。回家后娜约与丈夫一起,试着做起了茶叶生意,在村里收购茶叶,弄到县城去卖。第一年小赚一笔,盖起石棉瓦房,告别了草房。不料第二年茶价大跌生意亏本,从此两口子吵吵闹闹,日子不再清静。直至2005年,娜约出走,嫁到了浙江。怀着对女儿、父母和故乡的思念,她找到了她所要的“波”和幸福生活了吗?

  通过对班村长期的观察和与村民们长期的交往,我虽不能说对班村的事情尽悉了解,却早已与村民成了挚友。班村是一个300户、1300人的拉祜族贫困山村,平均家庭年总收入不到800元,尚有1/3的人家不能温饱。我亲眼目睹着娜约和她的姐妹们的成长,目睹着班村年轻一代的追求、压力、不安和痛苦。

  从1985年开始在班村和附近的各县拉祜族山乡,就有外地人来找对象,带走女孩子。此后,越来越多的拉祜族女孩子离开了家乡,嫁到河南、山东等地。到了2005年,班村18岁以上尚未结婚的姑娘已经几乎没有了。在班村,未结婚的男女比例高达10∶1,即每10个未婚的男孩子,要竞争1个女孩子作为结婚的对象。

  几乎每一个离家的女孩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娜约的故事只能算平常。另一个女孩娜母,3年前去了河南,嫁给桐柏山区的一个农村青年。这是一个由中间人安排的交易,中间人向河南男方索取了1.8万元给娜母父母的“养老费”,可是3年过去了,娜母家里并没有收到一分钱。

  婚姻中的“弱势群体”

  每年10月份之后到次年3~4月,正值云南西南部山区的旱季,成群结队的河南、山东、江苏人来到云南西南部各县拉祜族、佤族聚居的山村,住在当地一些中间人家里(主要是汉族),付上1万多元疏通各种环节的费用,就能把一个10多岁的少女带走。

  像娜约这样20多岁自己出走的拉祜族女子,会讲汉话、对山外的生活已经有一定了解,算是凤毛麟角;大部分姑娘多是娜母那样,既不懂汉话,也不知道要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在中间人的鼓动劝说下,以为自己只要离开家乡,就到了电视上那种高楼大厦的想象天堂。可是等到了县城之后,要摆脱中间人的控制不容易,再加上语言不通、不认识路,便再也没有办法回到村里,除非等到若干年后为人妻、为人母,有了充分的自由,才有可能回家探亲。当地一个中年妇女告诉我,她被人以结婚外嫁为名带到河南,先后被转卖过7次,等到了现在的这个丈夫家,又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家里人对他放心了,才在10年后第一次回了家。

  在拉祜族、佤族、哈尼族、傈僳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云南西南部山区,妇女流失所带来的更为复杂、深远的社会问题早在1980年代就已经开始浮现,男女比例,特别是年轻人中的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青年男女比例从4∶1到10∶1,这是一个在澜沧等县边远山区相当普遍的现象。

  根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和各省的统计数字,我国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总体上男性人口已经比女性人口多,出生性别比更达到了119.54,即每出生100名女婴,对应当年男婴为119.54人。特别是河南、山东、江苏北部等中原地区,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及农村社会结构、农地调整政策等等各类因素的影响下,出生性别比例中男婴的比例超常:比如,河南省在2000年人口普查中0~4岁组别中, 性别比更是达到132.37。

  如果以民族人口统计来看,汉族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出了3000多万,而生活在贫困山区的拉祜族的总人口不足45万,佤族则为37万。很明显,即便所有山区少数民族的妇女都以婚姻迁移的形式到了河南、山东或苏北农村这些在内地已经算是比较穷困的地区,也仍然填补不了数千万的人口性别失衡的鸿沟。

  我在班村访问了一些从江苏盐城市来“找老婆”的农村青年,他们说:“在我们家乡,现在娶一个老婆要花至少6万元。村里的女孩子进城打工后大多不想再回来,或者回来也要找比较富裕的家庭。本来男多女少,女孩子吃香,她们的很多要求也就很高。家庭经济不好的根本娶不起老婆。听介绍人说云南拉祜族地区很穷、很落后,这里只要1万多元就能找到一个老婆。加上路费,也就1.5万元左右。拉祜族女孩子胆小,很老实,又不会跑掉,所以我们村里就不断有人通过中间人,到云南来找老婆。”

  从河南、山东到云南边远山区,由于婚姻市场上娶妻成本之间的差异,近10 年来逐渐在中原地区和拉祜族、佤族山区之间形成了庞大的中间人网络,在这个隐性的庞大网络的操纵下,大量当地妇女在缺乏理性选择、没有对山外生活充分的信息提示下,糊里糊涂、满怀憧憬地离开了家乡。在我的田野调查中,大约1/3的女孩子走后便杳无音信,不知生死。由于大部分拉祜族妇女不识字、不会写信,而当地电话联络极其不便,所以只有1/3的能够较为正常地与家里联络,能够回乡探亲的则寥寥无几。

  班村所在乡的人口,在1995年为1.8万人;到了2002年下降为1.7 万人;到了2005年更降至1.63万人。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就是妇女人口的流失。

  大量妇女人口流失之后造成的直接影响,其一是家庭矛盾增加、孩子被母亲遗弃,夫妻间的不信任加剧;其二是未婚男青年自觉结婚成家希望渺茫,前途悲观;其三是社区关系中因为女性的缺失,拉祜族传统的婚姻、性别平等的观念和社会制度受到严重冲击。

  而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一方面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妇女的婚姻迁移并不能解决内地省份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拉祜族山村,如果整个社会的性别比例继续严重失衡(拉祜族、佤族的出生性别比一直是正常状态下的106左右),适龄青年无法婚育,人群的再生产能力遭到破坏,那么谁来养活几十年后没有家庭的单身老人们?人口的萎缩,必将导致拉祜族、佤族这样的小规模社会的崩溃、消失。

  拉祜族的转型压力

  传统的拉祜族家庭奉行小家庭制度,他们以出生日的生肖来为孩子命名,比如,属牛日出生的男孩叫“扎努”,女孩叫“娜努”,青年结婚时,父母将田地、财产公平地分给儿女;新婚夫妻以各自从父母那里分得的田产合并起来,建立新的社会和农业生产的单位。

  历史上拉祜族的社会机制比较适应山区小规模的迁徙性的游耕农业,不过100多年前,刀耕火种的游耕农业经济逐渐开始过渡到定居的梯田农业,拉祜文化面临着精耕细作农业的挑战。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边疆社会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外地商人进入到拉祜山区,拉祜族妇女逐渐成为外地婚姻市场的挤压对象,这就极大地冲击、改变了原有的拉祜族独特的社会机制。

  拉祜族的社会文化强调男女性别的平等,无论在观念上、劳动力上,在家庭经济中,在社区活动中,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比如拉祜族常说的话:“太阳月亮是一对,男女是一对”,甚至拉祜族的亲属制度,也是从婚姻的缔结开始的夫妻双方兄弟姐妹为核心的对等的亲属群体,这是与传统汉文化强调父系家族、强调男性主导截然不同的文化体系,就人类文化的多样性而言,像拉祜族这样强调男女的性别平等的文化体系,是人类文化的宝藏,她所强调的男女平等,不正是许多人所追求的社会进步的体现?

  可是在我国面临巨大的婚姻市场上女性短缺的问题时,拉祜等山区民族面临非常相似的困境。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边缘社会在信息、资源上的匮乏;另一方面是因为边疆山区与内地农村之间巨大的经济发展不平衡。

  边疆山区像班村这样温饱问题都尚未解决、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村寨较普遍,拉祜族要在短时间内面对农业转型的挑战、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适应新的社会变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加之建国前历史上少数民族在资源占有上不平等,在民族冲突中遭受过沉重的打击,拉祜族村民其实正面临着重重的现代化、社会转型压力。

  妇女大量流失以后,拉祜族男女平等的社会理想也遭受严重挑战。扎倮跟我谈起他的家庭矛盾时说:“我跟我老婆本来关系还好。这几年姑娘们都去了河南、山东,结了婚的年轻媳妇在别人的怂恿下抛下孩子、家庭走了的也越来越多,因为这两年姑娘长大一个走一个,他们就来打媳妇们的主意。我现在天天提心吊胆,害怕哪一天我老婆也走掉,我觉得我越来越不了解女人们,不知道她们为什么像得了传染病似的都要去那些地方、抛下我们!”

  还有扎约和他的一班朋友们,把春夏卖茶叶的钱都买了酒,只图一醉。他们的老婆都是一夜之间在中间人的策划下出走再也没回来的。2005年3月,我在班村作田野调查时,扎约来找我聊天。无意中翻到几年前我为他们拍的全家照。拿着照片,扎约望见照片中走后杳无音信的妻子痛哭失声:“她抛下女儿和我走了,为了找她,把牛卖了、猪卖了,找到县城里。县城那么多人,到哪里去找?找了她一个月,我天天在人群中望。只有你照的这张相片,给我和女儿留下了她的样子。走了几年了,也不知她是死是活?”

  在2005年初到2006年的一年之中,班村竟发生了11起自杀事件,其中有3起是因为女儿出走,有2起是年纪大的单身汉成家无望,有3起是因为家庭矛盾。

  我在1996年拍下照片的正在换牙齿的小女孩,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嫁作河南妇了。娜约的女儿,正在成长的小女孩们,是否也都会到河南、山东等地去寻找她们的未来?留下来的男孩子们,等待他们的是什么?

  (根据学术调查要求,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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