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平安自助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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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21:04 央视《法治在线》 | |||||||||
央视《法治在线》5月3日播出节目《平安自助游》,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节目中继续和大家谈旅游的话题,相比旅行团的固定行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网上寻找“驴友”结伴出游的行列,但是这自助游在轻松、新奇的同时,也埋藏了诸多隐患,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谁来承担责任?
问题一 发生事故谁担责 林小姐参加了网上一个论坛里发起的野外自助游活动,白天玩得疲劳,傍晚大家就睡在露天搭的帐篷里,然而在半夜里,意外发生了。 林小姐 那天我半夜起来想上厕所 结果是因为在野外外面特别的黑 于是我就凭着白天对厕所方位的印象就往前摸 可是在路上有一做桥 结果那桥吧 还没有护栏 我特别倒霉 一脚踩空了 然后就摔了下去 当时是动也动不了了 由于天黑路又不熟,第二天清晨林小姐才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她身上多处受伤,医药费和伤残鉴定费花去了一万多元。 林小姐 应该说这医疗费花了一万多块 我不知道这一万多块钱是该谁到底来负责 因为那个地方是野外 它首先不是旅游景点 那也没法找景点管理部门去说理 我就在想 是不是这次的责任应该由 旅行的发起人应该承担责任呢 林小姐还说,这次自助游发起人是在网上发帖认识的,也没收大家什么额外的服务费,那么这次自助游的发起人该不该对林小姐的意外承担责任呢? 北京律师协会律师 赵振 在网上发起共同出游的这样一种行为 看作是一种无偿的要约行为 应当讲参与者之间是平等的 每个人都是有行为能力的这种自然人 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此呢在这个过程中 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不是由于其他网友的过错造成了 个别网友的人身伤害和其他财产损害的时候 不能要求组织者和其他网友 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登陆几个大型旅游网站和社区论坛发现,“结伴同游”的召集贴比比皆是,而且响应者不在少数。目的地多为云南、西藏、青海等,出游以高山攀爬、奇地探险为主。这么多危险地段的冒险之旅,真出点什么事不仅自己受苦还要花上大笔医药费,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那么怎么才能规避自助游的风险呢? 北京律师协会律师 赵振 最好的办法就是上一份保险 国内一些保险公司针对 这种一到三天这种旅游方式 推出了一些相应保险种类 买上这样一份保险花上几块钱 就可以获得十几万或是几十万人身意外伤害方面的赔偿 我觉得这样一种做法还是非常管用的 上了保险意外出现时,就有了相应的资金保障,但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在野外游玩时,应对危险的经验有限,所以有一位具有专业素质的领队就非常重要,我们在这里特别建议您,外出时可以共同聘请一位经过培训的领队来进行指导,您可以到旅行公司,或者登陆正规网站的正规俱乐部寻找,另外在一些拓展培训公司也可以请到有经验的领队, 问题二 旅费发生纠纷怎么办 由于自助游大多是网友自发组织的,因此旅费引起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曾经就有12位北京网友,在参加赴山西的自助游时,觉察出活动的发起者网民“狐狸”和“脚印”私自截留了一部分钱款,从掌管的费用中渔利,于是这十几位网友把二发起者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狐狸”在游览过程中虚报账目,利用组织自助游之机“揩油”的事实成立,认定狐狸私自截留的钱款属不当得利,一审判决“狐狸”返还网友的旅费每人200多元。 上面是借机揩油的,不过还有一些自助游组织者由于缺乏经验,在旅行途中发现收的钱真的不够用了,想再加收钱款,驴友又不答应。这些问题该如何化解呢? 北京律师协会律师 赵振 组织者要建一个公开的账目 最好找一个财务官公推由他来管理财务 他把收到的钱一笔一笔的记清楚 包括你的差旅费包括住宿费 交通费门票和一些发生的费用 任何人有疑问可以查帐 如果说旅游结束的时候 有节余要退还给大家 因为这不是一个赢利的行为 此外,律师还提醒“驴友”们,不要见到有人“吆喝”就盲目报名,应该先了解一下出行人员的资历,看看他们是否具有相关方面的经验,其次要看看组织者提出的行程是否完整,能否提供完善的后备支援,另外出行前一定要告诉家人或者单位出行的相关情况,比如去哪和谁去,这样一旦出了问题,单位和家人可以向公安部门提供一些线索,这样对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有好处的, 主持人:平安自助游,有三点您要记牢,摸清组织者底细、考察行程合理性,最后就是购买保险。好,希望大家能玩得自由、玩得放心、玩得平安,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