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医疗虚假广告受害者的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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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2:05 《法律与生活》杂志 | |||||||||
我恨这些医疗广告 ——一个医疗虚假广告受害者的经历 特约记者/李国旭
梁桂秋的家人说,他们现在再也不看那些电视、报纸上有关医疗方面的广告了。那些说着“一次性治愈”、“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世界知名教授”的医疗广告梁桂秋也不再相信,因为这些医疗广告深深地伤害了她和她的家人。 8月14日,辽宁锦州市,气温30摄氏度。 66岁的梁桂秋老人在家中艰难地挪着身子,给记者倒水。 她坐在轮椅上、脸色苍白,伸出双手时,记者看到的是一双手指肿得厉害、水杯都拿不稳当的手。 因为严重的类风湿,她的老伴和儿子到处为她寻找治愈的方法。她的家人轻信了当地报纸和电台上的医疗广告,梁桂 秋才变成这样。 自从梁桂秋做了迷走神经手术后,她无法站立,双手也不听使唤。下楼都需要家人们抬着,而这以前,老人最喜欢的 就是到楼下散步,看孙子们了。 被医疗广告改变的生活 2000年,退休在家的梁桂秋感觉到“肉疼”,在锦州、沈阳、北京等地四处求医,最后被确诊为类风湿性关节炎 。当时的她关节剧烈疼痛,整晚都无法入睡。每天常常睡到半夜,老人就爬起来,老伴和儿子知道后,都非常心疼。 老人本来可以在家中好好地看着孙子,休养身体,可是偶然的一个医疗广告改变了她的生活。 2005年初,她在锦州某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内容是锦州市古塔区医院与香港国际类风湿研究院合作开展 “微 创免疫平衡术”,也叫“迷走神经分离手术”,“对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疾病的患者有特效”。 最让梁桂秋感兴趣的是上面有几个大字:“只需一次手术。”这个广告至今老人还留着。 梁桂秋家人觉得找到了救星。他们丝毫没有想到广告会存在问题。 在家人的陪伴下,老人来到古塔区医院。先是住院打了一阵子吊瓶,身体进行了详细检查后,8月21日,一名据说 代表香港国际类风湿研究院“派头挺像”的医生开始对她进行手术。 医生在梁桂秋的颈部挑开一个三四厘米长的口子,“不停地挑”“嗓子眼疼”,老人回忆着当时做手术的情景。 手术进行了30分钟,之后,梁桂秋被抬下手术台,此时的她满心欢喜,以为“终于去了根,之后不会再复发了”。 回家没几天,令梁桂秋和她的家人想不到的是——“原先上下楼都行”的她变成“上楼还得有人托着走”。 现在不敢再看广告 据了解,从2005年8月到9月,古塔区医院共为20多名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和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开展了 “微 创免疫平衡手术”,也就是“迷走神经分离手术”。 手术半年多以后,大部分患者病情加重。 梁桂秋老人说,她动手术的费用加住院费一共花了6700元。2005年9月,她出院后,病情没有好转。到锦州 其他医院治疗,花费了近万元。可是身体依然没有好转,现在她每天被家人送到一家武警医院治病,每月需要支出660元。 “那些费用都白花了。我和爱人都是退休工人,每个月收入就五六百元。为治病,已经花了不少钱了。现在又要花这 么多钱,我真是恨这些医疗广告,恨发布这些广告的医院!”老人握着变形的双手,气愤地说。 她的老伴和儿子一提起这事情来,更是气愤不已。 他们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再也不看那些电视、报纸上有关医疗方面的广告了。那些说着“一次性治愈”、“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世界知名教授”的医疗广告他们也都不再相信。 这些医疗广告深深地伤害了梁桂秋老人一家。同样,也伤害了其他锦州周边地区20多位患者。 谁该为受害者买单 类风湿性关节炎,是常见的顽疾,发病率高,患者常感觉剧烈疼痛,严重者会出现肌肉变形等症状。 这些症状,现在的梁桂秋都有。 “坑人呀!”如今,梁桂秋四肢关节严重变形,双手变得扭曲,翻动报纸都很困难。老人激动地说:“对于医院来说 ,我们是弱者;对于那些宣传医院的电台和报纸来说,我们也是弱者。到现在为止,医院没给我们赔偿一分钱,也没认错。做 广告的电台和报纸也没有!” 2005年10月份起,梁老人和其他20多位患者先后找到古塔区卫生局、锦州市卫生局。卫生部门承认,该医疗 广告在宣传方面,确实有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方式,但卫生部门只是叫停该医院发布类似医疗广告,除了在该医院撤出了 医生和该手术的病床,并没有对医院或相关单位进行任何的处罚。 做完手术以来一直坐在轮椅上、期盼自己能重新站立的梁桂秋除了得到这个“卫生部门的处理意见书”,其他的什么 也没拿到。 梁桂秋认为,医疗广告的宣传者和发布者不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也应该受到社会正义和道德方面的谴责。 附:拯救医疗广告 ——一位医疗服务从业人员眼里的虚假广告 面对患者谈医疗广告色变的局面,在湖南长沙从事医疗服务行业的“清茶_千翊”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了“拯救医疗 广告”的呼声—— 从事医疗行业几年来,接触最多的也就是广告了,写广告、做广告、发布广告、靠广告生存。医疗行业要发展真的要 靠广告吗?谁也说不清,可目前的现状就是如此。 险遭封杀的医疗广告影响着一大批民营医院,也在影响着百姓的生活。 虚假广告成灾,以致近几年来,在每年的全国“两会”期间,虚假医疗广告都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每 年都有上百名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或提案要求大力整顿甚至取消医疗广告。 虽然医疗广告罪不至死,但也确实到了需要整顿的时候,首先应该健全法律体系,(虚假广告)之所以泛滥,是因为 在最开始就没有受到强制手段的约束。媒体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媒体代表一种社会良知,作为发布的一个重要 关卡,有责任维护民众的生命健康。 当前,医疗广告已成为不少媒体广告收入的主要来源。医疗广告已占大众媒体总广告额的10%,少数媒体甚至超过 50%。我国医疗广告的投入每年都在40亿元以上。 于是,在医疗广告这块大蛋糕面前,除了一些为利益驱动的医界商家外,一些媒体也鼓起欲望之帆,抛弃了社会责任 感,成为虚假广告流传的推波助澜者。 从眼前看受害者是患者,从长远看是媒体、广告主和整个医疗市场。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面对严重的诚信危机 ,一方面应该坚决杜绝自身犯错误,另一方面应该发起行业自救,向社会承诺,以有力的行业自律挽回社会信任。 我深知凭借我个人的力量是无力改变什么的,大家努力吧! 卫生部门努力健全法律法规! 媒体努力引导广告主发布“健康”的广告! 我努力做不虚假的广告! 患者努力增强分辨分析能力! 希望每位都能在广告中受益,而不是受害!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9月上半月刊) 相关专题:法律与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