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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医院管理混乱调查:1份病历被改183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1:11 国际在线

  非法行医致人死残乱改病历

  ——山西省汾阳医院管理混乱事件调查

  “汾阳医院的急诊室,根本不符合三级乙等医院的标准,只不过中转站而已——根本不具备急救功能,以至草菅人命的医疗事故屡屡发生。”一位因该院分诊错误而失去亲人
的患者家属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10月10日,汾阳医院“一份病历竟被修改了183处”一事经新华社报道后,立刻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调查发现,该院虽然已于2005年7月被评为三级乙等医院,却存在着令人心寒的非法行医、涂改病历、花钱私了医疗事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值班人员脱岗、分诊混乱等管理漏洞。

  人大代表命殒汾医

  2006年6月24日上午,汾阳医院急诊室。

  孝义市西辛庄镇辞凡沟村53岁的杨二亮,早上8点多不慎从房顶摔下。家人及村民立即将他送到镇卫生院,简单诊治发现肋骨骨折后,11点50分,杨二亮被送到村民们认为比较好的汾阳医院。

  当时“神清、但胸部挤压痛”的杨二亮,按接诊的樊医生意见去做CT检查,做完CT返回急诊室时,樊医生因换班离去,只留下刚参加工作不久、尚未拿到执业医师证的丁某和一名护士在值班。没有足够经验的丁某,未请相关科室会诊,就仅凭“留置的尿液为淡红色”等表面现象,将本该送往胸外科的杨二亮转诊泌尿科。

  12时40分许,杨二亮被家人送到了泌尿科,直到半个小时后,值班的韩医生才匆匆赶来。

  杨二亮的爱人孔海珍说:“到泌尿科后,竟然没见到一个医生。我爱人说他想吐,我就说你吐吧,咱再给人家打扫冲洗,当时他说话清清楚楚。”

  孔海珍哭着告诉记者:后来韩医生来了,却光转圈圈不给治病。韩医生说不是泌尿科的病,不会治,让叫胸外科,打电话给胸外科又没人。后来就通过别人去喊人,等胸外科医生来了,就把家属赶了出去,后来就说人不行了。

  下午2时左右,胸外科和麻醉科的人也赶来会诊,开始了气管插管、胸外心脏按压等一系列抢救过程。然而,为时已晚,杨二亮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据了解,杨二亮不仅是辞凡沟村的党支书,还是该镇人大代表。

  感觉老杨死得冤枉的家人,处理完丧事后向医院索要病历,却被医院推托了20余天。而他们拿到的病历,也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

  杨的家人在杨二亮死后第7天托人复印出的病历,和最后医院给他们的病历复印件摆在了记者面前,对比发现,医嘱、重症护理记录和时间全部修改,其中下午2时才实施的“患者无自主呼吸,予简易呼吸器”,被改成了1时15分“患者无自主呼吸,行气管插管成功,予简易呼吸器辅助呼吸”。

  CT报告单的笔误时间,23日也没修正成24日。在韩医生“转圈圈”的时候,他们托人请来的普外科许医生写的病历,主治医生也由许某变成了韩某。而当时填写入院证的是实习生丁某,接诊医师张某,仅仅是提前在入院证上签好了字,根本没见过杨二亮这个病人。

  “患者从分诊到开始抢救,处置时间应在5分钟以内,10分钟完成危重病人的诊疗处置(通畅呼吸道、呼吸机应用、静脉穿刺等)。抢救结束6小时内完成符合规范要求的抢救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抢救时间、措施及转归,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记录抢救时间应具体到分钟)”。这是山西省卫生厅出台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医疗管理”一章的规定。

  医院改动病历不止一次

  记者调查证实,汾阳医院改动病历的事情远不止这一次:

  四年前,孝义人杜小兵的母亲——53岁的张秀珍,因患“卵巢畸胎瘤”在汾阳医院就诊时发生了医疗事故,杜小兵将汾阳医院起诉到了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不算复杂的卵巢畸胎瘤切除手术,却由于该院的医生虽然已经发现了张秀珍的血压高症状,但未进一步监测和采取相应措施,反而使用了大量不适宜高血压患者使用的药,致使张秀珍39个小时后发生大面积脑梗塞。尽管后来太原来的专家为张秀珍做了开颅手术,她的命是保住了,可是部分脑细胞已经坏死,变成了植物人。

  2002年4月11日,杜小兵去汾阳医院要查阅母亲的病历。“当时,值班的医生说是要请示上级,一直不给我看。”杜小兵说。直到4月19日,一个偶然机会,杜小兵从该院医务科医生手中夺过病历,打开一看,他立刻目瞪口呆了:病历中到处都是被涂改过的痕迹。

  “他们是有预谋的。”杜小兵说。他所说的预谋,是指在张秀珍第二次手术结束后,汾阳医院让她结账办理了出院手续,然后再让其重新登记住院。“住院号码从251248变成了251375。当时,我妈只是从妇产科转到脑外科,根本没有必要更换住院号码。要是没有预谋,为什么病人在同一个医院里转科还要办理出入院手续?”杜小兵说。而据了解,被涂改或添加了内容的病历正是编号为251248的妇产科病历。

  2005年9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对张秀珍诉汾阳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妇产科病历做出鉴定质证报告。这份被双方都认可的报告书中有如下表述:张秀珍在汾阳医院妇产科共计72页病历,涂改(152处)添加(31处)的内容共183处,其中有157处院方认可涂改添加,有26处院方不认可或者认为是笔误。

  关于该涂改病历事件,汾阳医院业务副院长李兰锁告诉记者,那只是完善病历,并没构成实质性的改变。但记者却从张秀珍病历的质证报告中看到,“未”等含有否定意义的字词,曾被夹在了修改后病历的字里行间。在这个被医院确认的病历第11页第9行,将可能是“平素出(发)现高血压病史”的话,变成了“平素未发现高血压病史”,意思整个打了个颠倒。在杨二亮的病历中,抢救时间等也被改写。

  管理混乱,无证行医

  据记者调查,汾阳医院曾和与之颇有缘分的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分院(当地人称“高护校”)的许多师生全方位合作,聘请该校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多人,在该院行使医嘱和处方权。而且非法行医者曾致二人死亡。

  据知情人举报,汾阳医院在1998年国家实施执业医师法之后,还长期聘用多名高护校的教职人员在该院从事诊治工作。据记者调查,高护校教职人员郭全虎2005年1月到8月间,曾在该院神经外科处理过至少20个病人,且有他在该院2003年诊治病人的记录;高护校教职人员高瑞忠于同一段时间,诊治的病人也有10余人。

  2006年7月27日下午,记者在该院病案统计室抽查了四份病历,证实了郭全虎等四名人员曾无证行医。其中:

  2004年12月25—26日,在汾阳读书的榆次女孩柴某,因急性腹疼和贫血、糖尿病,被送到该院急诊。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邢志华为其诊治,并行使了医嘱和处方权(病案号285153)。

  就是这个年近21岁的柴某,由于主治医生邢志华不是一个合格的执业医师,2004年12月25日晚10点入院急诊科后,一直在血液内科诊治,未做CT、B超等常规检查,一直未找到贫血的原因。直到次日早晨6点半钟,患者的腹疼加剧并出现危急状况,该院才叫来妇产科的医生会诊;7点半才转入妇科紧急救治,但为时已晚;8点30分,柴某离开了人世。医院最后的确诊为宫外孕,引发失血性贫血和失血性休克。

  山西省卫生厅出台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人力资源管理”一章规定:“发现一名非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或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扣5分,2名以上终止评审。”

  但汾阳医院还是于2005年7月通过了三级乙等医院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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