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去年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表示。
监所检查
清理“牢头狱霸”2207人
去年“躲猫猫”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昨日,曹建明透露了去年查处“牢头狱霸”的“成绩单”。
曹建明表示,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检察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部门去年明显加大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的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83人,比上年增加98.1%。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同比增加86.2%。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同比增加91%。
在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前年这个数字是2620人。
职务犯罪
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万件
去年职务犯罪案件有所下降,但人数却在增加。曹建明表示,去年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
而大案要案方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此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失职渎职、侵犯人权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55人,并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监督
“不敢监督”问题仍然存在
2008年当选最高检检察长的曹建明,去年向人大作报告时曾直言,一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意识和能力不强,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等现象。
今年这个问题“仍然存在”,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与民众的要求仍有差距。
数说
数说
各类刑事犯罪941091人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诉1134380人,分别比上年减少1.2%和0.8%。
各类职务犯罪41531人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
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制售有毒食品药品507人
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犯罪嫌疑人507人。
重大事故渎职1075人
依法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5人。
利用职权报复478人
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8人。
惩治行贿犯罪3194人
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
清理牢头狱霸2207人
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
司法人员犯罪2761人
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
检察人员违纪247人
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4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5人。
报告显示,去年查办涉嫌犯罪省部级8人
查处力度加大 腐败更甚
报告解读
【报告原文】 去年全年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解读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2009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这一组数字分别为2687人、181人、4人。从数字上可以看出,2009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比2008年在人数上翻了一倍。这一方面可看出中国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未能遏制,而另一方面最高检对此的打击力度在加大。
对这一系列数字可以有两种解读:一种解读认为,最高检在查处力度上有所加强,以司法公正、公正廉洁为使命,不管何人何职都要严格查处。被查的省部级高官人数比前年翻番,可以看出最高检的工作力度相当大,特别是对于高官并不含糊。
而另一种解读则是,中国腐败发展趋势未能遏制。如果没有这么多人腐败,你查谁呢?
不管怎样,我们从查处的厅局级和省部级官员的数字来看,最高检的检查力度还是相当大的,这不仅涉及中央政法委、中纪委等多个部门对反腐败的加强,也是中央指导思想的一个体现。
报告显示,123名“牢头狱霸”被提起公诉
监所执法检查成绩较突出
张静
【报告原文】 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
解读人:焦洪昌:非正常死亡会涉及很多方面,一方面是劳改和看守所里的一些管理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人格尊严没有充分尊重;另一方面则是“牢头狱霸”没有有效管理。
尽管是犯罪嫌疑人,仍应该得到尊重。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不仅包括普通民众,也包括犯罪嫌疑人,应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这不应有意外。
最高检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能针对社会出现的问题,加强违法犯罪渎职检查,抓住了要害,成绩还是比较突出的。
“躲猫猫”事件之前,鲜有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消息见诸报端,也未见有关部门大力检查,这是否能说最高检在社会关注后才开始有所行动?是否被动?
中国社会发展到了一个矛盾高发期,现阶段矛盾多样而不是单一问题,这中间有关部门的反应可能有“救火”的因素在,问题出现后,如何解决看守所、监狱里的这些问题,应该是最高检在今年的工作中好好考虑的。
本报记者 张静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不敢监督现象仍然存在
代表建议制订法律监督法
杨华云
【报告原文】 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
解读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已就此提出议案,建议制订法律监督法,解决检察监督难,6人课题组已调研半年多。
宪法规定了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但法律监督缺乏统一立法,有关规定散见于三大诉讼法,而原则性的规定,导致宪法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基本赋权在实践中难以充分实现。比如知情权和调查权是监督权的组成部分,但法律并未授予检察机关充分的知情权和调查权,检察机关向被监督者调阅相关材料时,常因法律依据不足遭到被监督方的抵制。
而目前民事裁判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寻求检察机关帮助的越来越多,对此,检察机关却往往面对当事人的申诉因法律无明文监督依据而难以作为。
1999年,近200名人大代表曾提出5个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完善立法,尽快解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薄弱,维护司法公正不力的问题。2004年全国人代会上,亦有四川、河南、吉林、北京等来自检察机关的代表领衔联名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完善立法,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其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作用。
本报记者 杨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