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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去年审判黑社会犯罪增16% 改判万余错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02:1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去年,中国法院审结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和判决的罪犯人数,同比均有小幅上升。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昨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工作时,作了上述表示。

  电子信息犯罪大幅上升

  王胜俊透露,全国法院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上,共审结案件26.7万件,判处罪犯37.5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3%和0.8%。

  值得注意的是,对黑社会犯罪的审判同比有较大上升。王胜俊表示,各级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27件,判处罪犯3231人,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6.6%。

  而拐卖儿童犯罪和毒品犯罪亦有较大幅度上升,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判处罪犯2413人,同比分别上升20.9%和11.7%。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万件,判处罪犯5.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6.5%和11.6%。

  电子信息犯罪则大幅上升,王胜俊表示,全国法院审结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相关案件1703件,同比上升47.5%。

  执结积案标的额3430亿

  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在过去的一年进展很大,各级法院共清理出2007年以前积累的执行案件347.9万件。王胜俊表示,各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方法,共执结各类积案340.7万件,标的额约3430亿元。

  此外,虽然只占生效判决的0.18%,但去年通过再审程序审结的再审案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改判的11669件。王胜俊表示,对于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实行定期通报、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不过王胜俊亦坦言,法院工作尚有五大问题,诸如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王胜俊报告中专门提到了黄松有案,称这是反面典型。

  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声音

  受理审结案件再创历史新高

  “中国提前进入诉讼社会”

  据新华社电 “随着各类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我国已超乎预想地提前进入‘诉讼社会’。”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接受采访时表示。

  最高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10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

  “去年受理和审结案件的数量再次创下了历史新高。”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接受采访时说。面对“诉讼爆炸”的局面,各级人民法院予以了积极应对,“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孙军工表示,审判工作理念的转变以及大调解格局的推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都对案件的解决和纠纷的化解起到了重要作用。

  报告解读

  司法公开不光表面功夫

  【报告原文】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

  解读人万鄂湘(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在大家争论比较多的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往往一些地方法院感觉到有些把不准,怕因为这些案件跟地方政府关系搞僵。目前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方面,到底应怎样审,我们还没有出台比较具体的指导意见。

  (判决书)全国性公开,首先在一些边远的地方,技术条件还不一定达到,但更重要的是,观念是不是跟上了?河南要求所有的裁判文书都公开,但我感觉有一点值得商榷的地方,是不是值得?一审还没终审,我一审败了,可二审可能会胜过来。裁判文书公开,并不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公开,最重要的是说理论证的那一部分要更充分,那才是实质意义上的公开。

  不注重司法才是灾难

  【报告原文】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邀请各方面代表召开座谈会33次,聘请第三届特邀咨询员40名和首届特约监督员60名,重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出台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解读人万鄂湘:

  互联网也是一种民意。如果(舆论)“过度”,可能会造成媒体对司法的干预、代替司法。或者说,有些法官的意见还没出来,媒体就“未审先判”了。新闻对司法本身有一种监督的渴望,网民如果不注重司法、不关心司法,那才是一场灾难。如果网民参与、发表意见,是一种非常冷静、有分析有说服力的东西,都会受到我们的关注。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优秀律师、教授的帖子,他们的观点很容易被我们的简报摘录,我们每天不仅直接上网,一些好的网民意见还会专门摘录,送到所有最高法院领导桌上,我觉得这个是司法民主的又一种表现方式。

  将矛盾化解在开庭之前

  【报告原文】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

  解读人万鄂湘: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这个“最后”,可能也是花费最多、成本最高、时间拖得也最长的一种解决方式。举个简单例子,三鹿奶粉案涉及20多万婴幼儿,如果这些案子全部到法院去,对那些家长来说,要面临最复杂的问题——证明这个奶粉跟孩子出现最后这种状况的因果关系。简单来说,你要拿出证据,买奶粉的发票等,往往很多农村的家长是拿不出来的。政府采取行政解决优先的办法,一下子拿出64亿救济所有20万的(婴幼儿),分不同的伤害程度通过行政一下子全部得以解决,一次到位,这种方式比司法解决或等到几年以后才能拿到这个补偿金,是不是更好?

  最高院功能定位再思考

  【报告原文】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10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

  解读人万鄂湘:

  最高法院应该以指导为主,通过司法解释和案件指导的方式,来使全国司法统一,适用法律标准一致。

  可是中国也面临着很现实的问题,比如以前把死刑复核权一大部分下放到高级法院,各地的标准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最高法院收回复核权,这类案子比例部分上升。还有,因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把再审案件、终审以后的再审案件往上提高了一级,很多案件都可能打到最高法院。我们也在反思这种设计是否合理,是不是应该对最高法院的功能和定位来重新给予认识,但是在这方面目前还只是在理论讨论当中。本报记者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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