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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先用党纪处理贪腐裸官

  “裸官”成为反腐话题的一个关注焦点。如何防范“裸官”贪污后一跑了之?在对“裸官”的监督上还有哪些制度上的空白?

  对“裸官”这个词,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表示,她并不太赞同。因为有国外留学学成回国而配偶和子女在国外的官员,还有配偶或子女确有需要出国工作或深造的,“这些都是合法的,如果把他们统称为‘裸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林喆说,有些官员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到海外,然后把自己贪腐的财产一点一点转移到海外,一有风吹草动就逃到海外的,才是真正应该防范的“裸官”。

  林喆认为,官员的配偶子女也有迁徙权,不能因为自己的丈夫、父亲是官员,他就没有迁徙自由,没有出国的权利。要约束官员,其实有很多好办法,比如回避制度的确立,“让高级官员配偶子女远离暴利行业,让官员配偶和子女不能同行、特别是不能有上下级关系,只要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对官员贪腐还是有一定作用的。此外,随着存款实名等金融信用体系的建立,纪委可以与银行合作,对官员及其亲属的资金进行监管,也可以有效阻止“裸官”的出逃。

  林喆表示,在目前不能上升到立法层面的情况下,可以先利用党纪限制官员的权力,用党纪处理那些贪腐的“裸官”。

  据有关媒体报道,从1995年~2005年,共有118万官员的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如果我们说“裸官”的话,也就意味着至少有一百万“裸官”。本报记者 殷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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